來出,出,又作去。從此到彼曰去,從彼到此為來。如變更觀點,那甲以為從甲到乙的去,而乙卻以為從甲到乙為來。是人和事物的動作向外而說的。來去即是運動,本來是一回事,不過看從那方麵說。世間的一切,我與法(事物),凡有生滅變動的,無不可以說為來去(出)。龍樹為什麼隻說這八事四對呢?為什麼如此次第?《阿含經》中,佛陀散說緣起的不常不斷等,龍樹特地總結歸納為“八不”。依《阿含經》,不妨除去“不生不滅”,換上“不有不無”。《阿含經》的緣起論,是“外順世俗”,以生滅的正觀而遣除有無、常斷、一異、來去的。但由於某些學人未“內契實性”,淺見的分別名相,而不能如實正觀緣起,說生說滅,依舊落入有無的窠臼。所以深入緣起本性者,宣說不生不滅的緣起,遣除生滅即有無的妄執,重行闡釋釋迦的真義。大乘的八不緣起,吻合佛陀的深義,而從施設教相的方便說,是富有對治的新精神。
八事四對說明法的四相,無論小到一極微,大到全法界,沒有不具備此四相的,此四者是最一般而最主要的概念。而這四者,是不能說為前後次第的,是“說有次第,理非前後”。如順世間的意見說,不妨說有次第。佛說,世間的學人們,大多不依於有,即依於我。一切無不以“有”為根本的概念,此“有”(Bhāva),一般多自性妄執的見解,即是“法”、“體”、“物”,這是抽象而又極充實的。如不是這樣的,既是無,什麼也不是的沒有。此有與無,是最普遍的概念,抽象的分析起來,是還沒有其他性質的。如將此有與無引入時間的觀察中,即必然地成為常見或者斷見。如有而不可無的即是常,先有而後可無的即是斷。常斷,即在有無的概念中,加入時間的性質。《雜阿含經》第961經說:“若先來有我,則是常見;於今斷滅,則是斷見。”如將此有無、常斷,引入空間的觀察,即考察同時的彼此關係時,即為一見與異見。人類的精神與物質的活動,外道如執有神我常在者,即執身(心色)、命(神我)的別異;如以為身、命是一的,那即執我的斷滅而不存在了。此一異為眾見的根本,比有無與斷常的範圍更擴大;它通於有無(法體),斷常(時間),更通於空間的性質。但是,這還是重於靜止的,法體的實現於時、空中,即成為來去(出),成為時間的前後移動,或成為空間的位置變化。法體的具體活動即來去,來去即比前述三者更有充實內容了。此來去,如完滿的說,應為“行、止”,《中論·觀去來品》即說到動靜二者。在《阿含經》中,外道執“去”與“不去”。
如前所述,中觀學派是以此四相為一切必備的,決無先後的。佛陀的教說,以生滅為三法印的前提。生(異)滅,被稱為“有為之三有為相”,即“有為”,所以為有為的通相。原來(Kriyā),是力用或者作用的意義。Krtā即是,“所作”的。佛陀說的“有為”與“行”,原文都是以此作用為語根,如行Samskāra是能動名詞,意思是(能)作成或生成的。而有為的原語是Samskrta,為受動分詞的過去格,意思是為(因)所作成的。這是因所成的有為,以生滅為相,所以生滅為因果諸行——有為的、必然的、通遍的性質。因果諸行是必然的新新生滅而流轉於發生、安住、變異、滅無的曆程。佛陀的緣起觀,以此生滅觀即動觀中,否定有見與否見。然佛陀以此生滅為有為諸行的通遍性,即從無而有,從有還無的流轉中正觀一切,並非以此為現象或以此為作用,而想像此生滅背後的實體。但有自性的學人,執生執滅,流為有見無見的同道者。為此,中觀學派(大乘經義)從緣起本性空的深觀中,以此生滅替代有無而否定它(除其執而不除其法)。如從無自性的緣起而觀此四者,生滅即如幻如化的變化不居的心色等法,即不離時空的活動者。從特別明顯的見地去分別,生滅(法)的時間相,即相似相續,不斷而又不常。生滅(法)的空間相,即相依相緣,不異而不即是一的。此生滅的運動相,即時空的生滅者,生無所從來而滅無所至的。約如幻的無性緣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