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阿斯漢信奉弱肉強食的道理,即天下英雄,在乎誰能吃掉誰。獅子所以比狼英雄,是因為它能吃掉狼,而不在獅子長了一個亂發紛披的大腦袋。當然,獅子食譜上是否有狼肉這道菜,就不必細究了。阿斯漢四歲,心裏想的全是動物們,核心問題是誰吃掉誰。從另一種角度觀察,阿斯漢做的是生物學家的工作,他把所知的動物悉排為誰吃誰,是一條自然界的食物鏈。因此,他在看畫報上的動物時,尤其留心其嘴與牙齒——英雄的根據。
不幸的是,阿斯漢把這條定律拿到了人類的社會生活中,這是過去所批判過的“庸俗社會學”的理論。譬如,他多次比較我和他父親究竟誰更厲害些,並觀察我們吃飯時、特別是吃肉時的姿勢和表情。我很替他惋惜,其理論水準隻停留在進化論上麵,而不懂階級鬥爭學說。這是自然界與社會進步的不同的定律。
在這種思潮影響下,他對乃父漸漸起了敬意。原因很簡單,他爹一日將一條蛇煲熟吃掉了。阿斯漢從此上百遍地景仰他爸:“爸爸,你敢吃蛇嗎?”他爸微笑答雲:“敢。”阿斯漢便歡喜地大笑四顧。
還有一次,他爸為阿斯漢表演了一次吃蝦。蝦,在阿斯漢看來是蟲子之輩,爪牙較多因而可怕。但他爸兩三下扯裂蝦腿吞下。阿斯漢眼裏冒出驚喜目光,大叫:“爸爸,你還能吃蟲子嗎!”他爸答得仍簡潔:“能。”
有了這兩次事之後,父親在阿斯漢的心中高大完美無比,他以為自己的父親無物不可吃了,便喜歡追隨其後走來走去。偶爾,他父親也答應阿斯漢的一些請求,譬如不吃小白兔與黃鸝等。
昨日,他們父子聊天,阿斯漢又以“你能吃什麼?”開頭,說過了蛇與蟲子之後,他突然問道:
“爸爸,你敢吃警察肉嗎?”
他爸很尷尬,連說不敢。因為我是警察,而且穿著警裝坐在阿斯漢身邊,這分明是威脅。我狠狠地瞪了阿斯漢一眼。今早,我聽他爸小聲教導兒子“以後不能說吃警察肉,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