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如此的異說,然護法論師謂“餘者”,於此識相應的隨惑有八種,即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等所謂八遍染是。這八種遍染心所,就是遍染於染汙心;現在第七識就是染汙心,所以和這八遍染相應。然而第七識相應心所,行相微細難知,所說明的八遍染相,是依第六識相應邊言以類推。護法論師說,與此識相應的心所,總有十八,就是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的四個根本煩惱;觸、作意、受、想、思五遍行;再加以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妄念、散亂、不正知的八遍染隨惑;並及慧心所。這裏所說的慧心所,正是我見之體,所以加入;但並不是我見與慧俱起。
六、三性分別門
有覆無記是分別此識的性類。此識在善、不善、無記的三性中,屬無記性;在有覆無記二無記中,是有覆無記攝。因為此識和染汙法的四煩惱相,覆障聖道無漏智,覆蔽自心使不清淨,得名有覆。雖是有覆染汙法,但它的行相任運微細,不感可愛非可愛果和沒有記別,故名無記。
七、界係分別門
所謂界係之“界”,就是三界九地,指欲界,五趣地;色界,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舍念清淨地;無色界,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非想處地;都是有漏界的分類。“係”,係縛,係屬義。被哪一界地煩惱所係縛而屬於哪一界地。換言之,就是有漏諸法界係的法,不是無漏諸法非係的法。關於哪些有漏的法,分別屬於哪一界地者,所以名“界係分別”。但初能變和第三能變不另立此門,因為第三能變能具三性,不一定屬於哪一界地,所以不另立一門;至於初能變不特別立一門者,因果相中,異熟果正顯這界地,就是第八識為三界五趣總報的果體,係屬於受生界的東西。
隨所生所係,正為末那識的界係。所生,第八識所受生的處所,這識現行(現行,唯所生所係之一地現起;種子,則遍通於三界),必隨著趣生體的第八識受生之處,所以界係全同八識。例如,第八識生在欲界地,此識也就隨著係縛於欲界地;乃至第八識受生在有頂地,此識也隨屬於有頂地。此識恒緣自地第八識為我而恒起我執,故係屬於第八識,為第八識所生地的煩惱所係縛。
八、起滅分位門
第七識降伏斷滅煩惱的位次,共有三位:一是阿羅漢位,二是無定位,三是出世道位。
出世道者,是指無漏智。世間名有漏,出世間名無漏;道,就是觀智,正指根本智和後得的無漏智現行時。此識煩惱任運微細,任何有漏智不能伏滅;唯三乘無漏聖道的觀智,才能伏滅。就是把“生我執”反於“生空智”;“法我執”反於“法空智”。生空的根本、後得二智現行時,生執伏滅;法空的二智現前時,伏滅法執。伏滅生執,二乘在見道以上,頓悟菩薩初地以上,漸悟菩薩在回心以後的生空無漏位。伏滅法執,是頓悟漸悟菩薩初地以上的法空無漏位。但有法執的時候,不必定有生執,有生執時,必定有法執。因先迷體而後迷用,生執必依法執而起。二空智則反此,有生空智,不必帶有法空智;但法空智必定帶有生空智;就是了體,必不會迷於用。
滅定者,是滅盡定,或名滅受想定。聖者厭勞慮粗動之識,依於止息想的作意,入於無心定。此定是生空智或法空智的等流果,最寂靜的無漏定,所以不是染汙的末那識。
以上兩位單是伏滅了染汙末那的現行,是此識暫時伏滅位。
阿羅漢是三乘無學果,是此識永滅的位。末那識的煩惱是俱生煩惱,非見道所能斷;然是染汙的煩惱,不是非所斷,是應斷的法。
又有依其修行階段之淺深,而在末那識中立三位,稱為末那三位:
1.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人我見之位。如凡夫、二乘之有學、七地以前之菩薩等有漏心位。
2.法我見相應位,為未那識緣第八異熟識起法我見之位。此乃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果之菩薩位而言。
3.平等智相應位,乃起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又於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佛果。
三位之中,前二位屬於有漏位,第三位則屬無漏之位。
以上大約以八段十門明二能變末那識的體義。然在《成唯識論》卷五載,末那識之存在,所引用《入楞伽經》、《解脫經》二種教說及六種道理證明之,此謂“二教六理”。二教:即(1)《入楞伽經》卷九謂,思量之性,名意。(2)《解脫經》謂,染汙意恒時與諸惑俱生滅。六理:(1)不共無證明,謂第六識之作用雖有間斷,凡夫不共無明,則恒無間斷而相續,故須有末那識。(2)六二緣證,前五識以前五根為所依,以前五境為所緣,第六意識亦須有末那識作為其所依之意根。(3)意名證,末那識名意,因係恒審思量,故末那識必須恒存。(4)二定差別證,聖者所入之滅盡定與外道所入之無想定有所區別,因滅盡定無末那識,而無想定有末那識之存在。(5)無想有染證,修無想定而生之無想天,雖無第六意識,但仍有我執,故須有末那識。(6)有情我不成證,凡夫行布施善等,不會成為無漏,無法脫離我執,乃因有末那識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