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第三能變(2 / 3)

1.三性不俱轉說:因前五識不是一刹那俱生,三性如何可以同時而起?六個識同緣外境,不同的三性,如何可以同時並起?而且,若是五識的三性同時而轉,則意識也應該同時轉三性,為什麼呢?以五識若是由善變染的時候,必定由於意識的引導;於同一識中,同時有善、不善的兩種不同之性並起,豈是正理!故六識不能異性俱時而起。然而,《瑜伽師地論》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三性俱起”,是就多念而說的。

2.三性俱轉說:以五識是多刹那相續,又是俱生,故三性可以俱轉。凡心緣境,而多刹那相續的時候,須經過五位的次序,這就是所謂的“五心”。五心是率爾、尋求、決定、染淨、等流五種。率爾具名“率爾墮心”,若所緣之境現前的時候,能緣之心,即率爾墮入所緣的境中。於緣境的初刹那,對於此緣之境為欲知道是何境界,乃生起希望尋求之心,這叫做“尋求心”。對於尋求的境界知道之後,即能決定了解,這就叫做“決定心”。能決定了解對於所緣的境之後,對於怨親違順等境界生起染汙(不善、有覆)清淨之心,這個即叫“染淨心”。此染淨心相續的時候,即叫等流心(關於五心的意義,可參閱《大乘法苑義林章》)。而前五識的染淨,必定由於意識的引導(故意識的染淨心雖是一刹那,而五識的染淨心是多刹那)。

四、相應門

具時、依、緣、事的四義,即是此識的相應。此門所明,仍是分析心所法,而心所中之“受”有別的意義,要有特別辨明的必要,故開受為一門,故有的學者列有“三受俱起門”。與六識恒轉的心所共有五十一位,分為六位;若就體分別而言,前五識與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及根本煩惱之貪嗔癡三者、八個大隨煩惱、二個中隨煩惱,共三十四個心所相應;而第六識,則與一切心所相應。

此六識轉變生起而有間斷,苦、樂、舍三受互起故,因此三受皆相應。於順境起樂受,於違情境起苦受,於中之容境生舍受,故《唯識三十頌》雲:“皆三受相應。”但三受與六識的相應,有俱轉不俱轉義,這與三性的俱轉不俱轉是同出一轍的。

1.三受不俱轉義:前六識是同緣外境的,既是同緣外境,則相違的三受不能並起;而且五俱意識與五識所緣是同,五識若是三受俱轉,則同緣的意識,有三受俱轉之失。故三受不能俱轉。

2.三受俱轉義:如前所述,六識可以領納順境違境及中容境,所以三受可以俱時轉起。第六識不是定和五識相同,若隻偏注於順違的一境時,即起苦樂之受;若不偏注於一境時,則和舍受相應。所以《瑜伽師地論》說:“藏識一時,與諸識相應,三受俱起。”

五、所依門

心心所的生起,必定以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的三種為所依。前六識的生起,皆以第八識為根本所依止。在這三依裏,說因緣依及增上緣依中之共依,即以種子的賴耶為親因緣而始有前六識的現行;換言之,就是由第八識中的生果的功能,即各自的種子而生起前六識,是六識的因緣依,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五根若受現行的第八識執受著,則前五識可以說是以現行的第八識為所依,這個根本依的意思,即是共依。第六識也以第七識為所依,第七識若以現行的第八識為不共依,則第六識可以說以第八識為根本共依。這個增上依,即是俱有依之意。

六、俱不俱轉門

俱,即俱時轉;不俱,即不俱時轉。即是論說第三能變的六識現行的時候,這六個識是互相同時並起,或是不並起的義門。在《唯識三十論疏》卷七中說到六識俱轉門,雖然是說六識,但實際上這一門隻說前五識。蓋第六識,無論於前五識起多或是一的地方,必定與其俱轉,故沒有特論的必要了。若至第七段起滅分位門,唯就第六識的起滅來說明,前五識的起滅就不說了。這前五識的俱轉不俱轉,則起滅自明,故第六、第七的兩段,通說六識的俱轉不俱轉,亦可以說是共明六識的起滅。

前五識的現起,必須依靠內外多緣方得生起。內緣即第八識中所具有的五識的種子,此種子是五識生起的親因緣。外緣即:(1)空,空隙距離。(2)明,有光明。(3)根,新依根。(4)境,即新緣境。(5)作意,心要警覺注意。(6)根本依,即現行第八識。(7)染淨依,即第七識。(8)分別依,即第六識。(9)種子依,即第八識的種子。故前五識待多緣後,方得現起,所以有生緣的具足與不具。為便於學者熟習牢記,故有《八識緣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