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生財之道嗎?(2 / 2)

我尚未自覺剛近不惑之年,便成了個要殉道的老古板兒。我絕不會像前清的遺老遺少,跳著腳罵那些自己不喜歡和難以接受的新鮮事物,我深知凡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可能性。我隻想明確表達的是,文化不是徒有其表的漂亮皮毛,而是有精神內蘊的血肉。我不滿於現在報紙、電視上大多的文化板塊,多被土洋影視明星、歌星、主持人們的娛樂、新聞占了去,為追求發行量和收視率,熱衷於炒做名人隱私,誰和誰“拍拖”、誰又和誰“拜拜”就能占上半個版。一個所謂著名主持人回家鄉修牙花掉一萬塊,也成了文化新聞。

我常發出杞人憂天般的自問,我們的文化怎麼了?明星們靠勞動和走穴致富,當然是他們分內的事。他們沾足了文化的光,按說該有文化吧。可隨手一翻報紙,指不定什麼時候就會為看到他們缺乏教養的行為而替他們臉紅。早聽說有不少明星在綠色環保景區,購置了價值數百萬元的豪宅別墅,光居住麵積就有好幾百平米,連養牲口的地方都夠了。可勤勞的他們,還非得再在認為是屬於自己的領地裏私搭“抗震棚”,破壞了周邊自然與人的整體和諧。你要想跟他說個理,他會非常霸氣地吹著胡子瞪著眼說,你可知道我是誰誰?最近剛見報載某著名主持人跑到夜總會去耍大牌兒。說他有文化,他倒搞起了沙文主義。可事後卻連絲毫說出實情的勇氣都沒有。

有西方學者做過一個統計,當一個人的年均收入超過5000美圓時,他才可能把錢投到純粹的文化上來。照此,我們文化的落寞該是情有可原的了。換句話說,我們得先創造夠了物質財富,才有可能去享受精神財富。難怪當下的文化缺乏創造性,問題的症結我想可能在這裏,即現在的大環境更適合文化消費,而不是文化創造。

曹雪芹“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的《紅樓夢》,是貨真價實、當之無愧的中華文化遺產,是他“十年辛苦不尋常”的文化創造,屬精神財富,毋庸質疑。而有市場法眼的商家單把《紅樓夢》裏的食譜提煉出來,搞成全套的“紅樓宴”,是弘揚中華美食文化?還隻能算是文化消費?這個問號我解答不好。民以食為天,生存、溫飽,而後才有發展,已成為當下人們的共識。現在已難有人再餓著肚子扯淡文化。

就拿我目前主持的中國現代文學館的星期義務演講——“在文學館聽講座”來說,像這樣富有文化創造性的義舉,也要仰賴物質財富創造者的資助。《在文學館聽講座》在中央電視台十套《百家講壇》欄目播出之後,已經樹立起了獨具特色的品牌形象。因為我們約請的主講人幾乎都是國內第一流卓有成就的作家、學者。中國現代文學館與央視的這個合作也是雙贏的一次強強攜手。但有誰能想到,如果沒有了一年一度的讚助,演講竟然會舉步為艱。我不知道哪天讚助斷了炊,演講是否也就隨之夭折了。我不願看到有這一天,但個人的力量畢竟是微不足道的。從這個角度,有點反諷意味的是,這個文化並非生財,而倒是花錢之道了。如何處理和銜接文化創造的花錢之道和文化消費的生財之道之間的關係,我以為是目前急需解決的一個問題,即精神財富的創造不一定帶來物質財富,而創造了物質財富,決不能置精神財富於不顧。

今年3月,我請意大利文學研究專家、全國意大利文學會會長、意大利共和國爵士榮譽勳章獲得者呂同六先生做了一次題為《〈但兜和他的〈神曲〉》的演講。像維吉爾和比阿特麗斯帶領但丁遊曆了地獄、煉獄和天堂一樣,呂先生以他的精彩演講,導引著現場觀眾在但丁和他《神曲》的精神世界裏做了一番遨遊。在但丁的思想當中,他是主張人是天生富有理性和自由意誌的,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有道德責任,因為真正使人高貴的是理性。呂先生在演講中不止一次地引用但丁那句著名的詩句:“人生來不能像走獸一樣活著,而是應當追求美德和知識。”如果但丁渴望的那個沒有黑暗和罪惡的世界,隻在藝術裏,那就讓我們一起接受比阿特麗斯的召引,去深入藝術的天堂。偉大的但丁,偉大的《神曲》,偉大的人文精神,在今天依然有它強烈的現實意義和現實價值,其實它離我們並不遙遠,隻是不知道我們能否真的走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