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淩叔華的話看起來的確像是真的,她確有可能對徐誌摩“向來沒有動過感情”。可是我們再來看看,淩、徐相識時,正是徐誌摩追求林徽因而不得的失戀之時,才女與才子,年齡又相仿,所以二人關係進展很快,相識半年光通信就有七八十封,差不多兩天一封,再加上聚會,可以說這顯然超出了一般的友誼--也有人引用1983年淩叔華寫給陳從周的信“我對誌摩向來沒有動過感情,我的原因很簡單,我已計劃同陳西瀅結婚,小曼又是我的知己朋友”。其實,這封信恰恰表明淩、徐二人相知極深,這封信的潛台詞是如果不是因為陳西瀅和小曼,我是會考慮的。其實淩、徐的來往,當時已有些風言風語,所以淩叔華寫信給胡適開脫,說誌摩的信中的話語是半瘋半傻的自娛,他們二人都以文友視之。
可是,徐誌摩對淩叔華的那份感情,我以為要超過陸小曼,他稱淩叔華為“中國的曼殊菲爾”。曼殊菲爾作為一個異性的外國女作家,徐誌摩對她一直懷著一份特殊的情感,稱讚她:
像夏夜榆林中的鵑鳥,嘔出縷縷的心血製成無雙的情曲,即便唱到血枯音嘶,也不忘她的責任是犧牲自己有限的精力,替自然界多增幾分的美,給苦悶的人間幾分藝術化精神的安慰。
而對於曼殊菲爾的外貌,徐誌摩更是驚為天人,說她:
眉目口鼻子清之秀之明淨,我其實不能傳神於萬一;仿佛你對著自然界的傑作,不論是秋水洗淨的湖山,霞彩紛披的夕照,或是南洋瑩徹的星空,你隻覺得它們整體的美,純粹的美,完全的美,不能分析的美,可感不可說的美;你仿佛直接無礙地領會了造化最高明的意誌,你在最偉大深刻的戟刺中經驗了無限的歡喜,在更大的人格中解化了你的性靈。我看了曼殊菲爾像印度最純徹的碧玉似的容貌,受著她充滿了電流的凝視,感著她最和軟的春風似的神態,所得的總量我隻能稱之為一整個的美感。她仿佛是個透明體。你隻感訝她粹極的靈徹性,卻看不見一些雜質。就是她一身的豔服,如其別人穿著,也許會引起瑣碎的批評,但在她身上,你隻覺得妥帖,像牡丹的綠葉,隻是不可少的襯托……
當然,也許有人說詩人就喜歡誇張的語言,可詩人誇張的程度往往和情感的程度相一致。徐誌摩拜訪過曼殊菲爾,他譯過曼殊菲爾的詩,為曼殊菲爾寫過長篇的祭文,我寫作此文時特地統計了一下,此文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是讚揚曼殊菲爾的外表、聲音和神態的美,這樣的一種才貌雙全的,也許隻有林徽因可以比之,可是“中國的曼殊菲爾”這項桂冠,他卻頒給了淩叔華,畢竟淩叔華當時在文壇上的影響要超過林徽因。所以我要說,淩叔華在徐誌摩心目中的地位,也隻有林徽因可以撼動。
他為淩叔華的第一部小說《花之寺》作序,是一生中唯一一次為他人作序。他的處女詩集《徐誌摩的詩》出版扉頁上的題詞“獻給爸爸”,就是出自淩叔華的手筆。然而徐誌摩對淩叔華的感情,卻又是那麼霧裏看花,一種比朋友更親、比戀人略淡的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看他們含含糊糊地交往,仿佛感覺原來其實是“粉蝶無蹤,疑在落花深處”的知己。
其實,關於徐誌摩與淩叔華的關係,當年在圈內和坊間並未傳出有與情愛相關的桃色新聞。大家都知道,徐誌摩搭乘那架失事飛機的目的,也是為了聽林徽因的一次講座,而徐誌摩在接編《晨報》副刊後,曾請淩叔華選一副刊頭,新婚後的淩叔華繪製了那張有名的賀年片《海灘上種花》,可是徐誌摩後來居然做了一個同名的演講,這又是怎樣的一種深情?
難道說,這塵世間也會有那種純粹的沒有半點雜質的男女之友情?他們走得那麼近,近到淩淑華成了徐誌摩靈魂的通信員;他們又那麼遠,遠到驕傲如淩淑華,根本不會傾情於他。難道說,到最後,他們也隻能若即若離,隻是朋友,永遠也不會再走近一點,抑或不曾離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