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宋代仁宗慶曆年間進行的改革。宋仁宗時,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慶曆三年(1043年),範仲淹、富弼、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同為諫官。宋仁宗責成他們在政治上有所更張以“興致太平”。
範仲淹與富弼提出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
宋仁宗采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之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四年三月,更定科舉法。另外,還頒布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五年初,範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
範仲淹墓為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位於洛陽城東南 15千米處伊川縣彭婆鄉許營村萬安山南側。
分前後兩域,前為範仲淹及其母秦國太夫人、長子監溥公範純佑墓,中央祭廟一所,內有殿房,殿中懸光緒皇帝禦筆“以道自任”匾額;宋仁宗篆額的“褒賢之碑”,高4.08米,寬 1.41米,厚 0.48米,碑文字跡大體清晰,另有翁仲、石羊、石獅等。後域為次子範純仁、三子範純禮、四子範純粹及後代之墓。
2006年5月 25日,範仲淹墓作為宋代古墓葬被國務院批準列入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