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市場論視野下的宗教歸信原因剖析(3 / 3)

3.從外教嫁入天主教家庭的媳婦和從天主教家庭嫁入外教人家的女兒這兩類人的“改教”,也很能說明“情感依附”因素在宗教歸信方麵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個女子嫁人後,其情感歸附的重心一般會逐漸從娘家轉到婆家,按照“情感依附”視角,這就很可能導致改宗或改教的發生。筆者在草塘的調查表明,幾乎所有嫁入天主教家庭的外教女子都改了教,比如鬆坪場村的餘三妹的兩個兄弟媳婦,在嫁入餘家之前都是外教人,在嫁入餘家後就很快入教了;孫軍的妻子代李學在嫁入孫家之前是外教人,嫁入孫家以後因為改信了天主教,與娘家的人鬧翻了,至今都不往來。這樣的例子非常多。

從天主教家庭嫁出去的女子,如果是嫁到天主教家庭中,自然不涉及改教問題;但是如果是嫁到外教人家的,則大多改了教,比如草塘新川教徒文珍的大女兒唐芳出嫁前信教,出嫁以後,婆家信佛教,給她的壓力很大,她很快就“反教”了。曹福的大女兒嫁到湖南常德、二女兒嫁到黔西南的興義,兩個女兒都是嫁的外教人家,曹福稱現在不知道兩個女兒是否還信教,不過農閑回來時也沒有見到她們有宗教活動。鬆坪場村的教徒吳仁的兩個女兒嫁到四川和江蘇的外教人家後,也不再信教了。這種情況在草塘天主教群體中具有普遍性。

4.家庭成員生活環境的改變,導致情感歸附發生變化,也會影響宗教歸信。

比如,孫軍家三兄弟都是從小領了洗的,又由四個信教的守貞姨媽拉扯長大,但是大哥民國時候被拉壯丁,出去十七八年後才回來,回來後他不再信天主教了,並勸說家庭成員不要信教,結果與家人產生了矛盾,孫軍的大哥一家至今都沒有信教並與信教的兩個弟弟家矛盾極深。這裏,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孫軍的大哥的改教行為:他在軍隊呆了18年,與天主教家庭的感情疏遠,建立了新的情感依附,複員回家後,又與兩個弟弟因信仰不同而產生矛盾並沒有得到有效調適,導致情感依附沒有回歸,因而信仰也無法回歸。可以想象,如果當年孫家老大複員時,沒有因信仰問題與兩個弟弟發生激烈衝突,在其後的朝夕相處中大家可能又會複歸情感依附,那也許孫家三兄弟的宗教歸信又將是另一番景象。

5.在天主教徒在向家庭以外的成員傳教時,他們最終成功的往往也是本來就具有一定情感依附基礎的人。

近80%的教徒是通過具有較多情感依附的人接觸和了解到天主教的。這就決定那些有能力、有機會、有熱忱與外界建立某種廣泛情感依附的人,其傳教成功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比如白碧被公認為草塘天主教傳教的第一大功臣,這與她早期的社會活動麵比較廣有極大關係,她年輕時做裁縫,後來進入蓋頭山水銀廠工作,又調到高石煤廠、天都水庫、鐵廠等幾個地方工作過,還到過威寧縣修鐵路,回來後又一直做裁縫。她說:“很多教友都是我在廠裏認識的人,做裁縫也認識了很多人。”可見,比一般農村婦女大得多的有效的社會感情網絡是她傳教成功的重要保證。她在向筆者介紹她的傳教經曆時,也說傳教時要注意首先與對方建立起感情,她所租住的房屋的幾個房東和鄰居,都經她傳教而成了天主教徒。別的傳教功臣,如吳仁的情形也大致如此。

四、結語

總體上,在草塘天主教徒形形色色的宗教歸信中,我們看到了“情感歸附”所起的巨大的作用。它同時也符合宗教市場論的一個命題,即“人們在進行宗教選擇時,會試圖最大化地保守他們的社會資本和宗教資本”。在有緊密的“情感依附”的人裏麵發展信徒,正好使社會資本的保守盡可能實現最大化,這使我們可以從“投資——收益”的理性視角來看待某些個人或群體的宗教歸信。

同時,從“情感依附”這一視角來看宗教歸信,為我們看待各地宗教複興和宗教熱的差異提供了合理的視角。它提醒我們:宗教歸信並不是一個獨特的、異乎尋常的問題,不要隨意把它與一些宏大的社會問題聯係起來,也不要神秘化和誇大宗教教義的作用,或者幹脆把它看成是群眾的愚昧,或者是宗教組織對群眾的“洗腦”行為。從宗教組織內部觀察,用“理性”去看待宗教組織是如何發現宗教的“市場突破口”?並通過與信眾建立起“情感依附”,最終導致宗教歸信,宗教組織不斷使自身網絡保持開放同時滲透到其他社會網絡建立新的“情感依附”的能力的不同,是各個地方宗教圖景差異的一個重要原因。

當然,必須強調的是,“情感歸附”是宗教歸信的一個視角,但不是宗教歸信中唯一的因素,也不能把“情感歸附”絕對化。

首先,情感不是一個絕對實在可測的東西,它可能受個人的性格、經濟狀況、能力、職業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並且可能城鄉之間也有差別,具體的個人、家庭或社區的情感依附情況也很複雜。比如,有一些情感依附很深的夫妻,在一方成為教徒後,由於對配偶信仰的寬容或冷漠,另一方並沒有隨之歸信;再如,並非少數人就一定會出於對多數人的一方情感歸附,從而聽從於多數人一方的宗教召喚。例如,一個性格強悍、能力很強的信仰天主教的媳婦,就有可能通過她自身的努力使性格溫和、信仰巫鬼的婆家人改信天主教,筆者在調查中也發現了這種情形。

其次,在中國,宗教身份比起社會身份而言,還不是劃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最主要因素,即便在一些信教家庭裏,新進入的成員雖然在情感上處於對這一家庭的依附,但由於大家宗教委身程度的低下、對宗教身份認同的普遍弱化,從而導致新成員並無改教壓力而沒有產生宗教歸信;而在一些不信教的家庭中,也可能出於對宗教身份的淡漠,而容忍某個成員的宗教信仰,不會由於情感依附而產生宗教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