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虎的崇拜
繞家人信仰祖宗崇拜和自然崇拜,全族祭樹,尤崇拜老虎,稱為“阿公”。筆者在繞河調查期間,就繞家人是否有虎的崇拜訪問了許多繞家老人,出乎意料的是,對於這一幾乎是定論的說法,當地繞家老人都不知道,他們自己更沒有崇拜虎的行為,也未發現繞家人崇拜虎的遺跡。
之所以會出現偏差,筆者認為可能是當年繞家人居住的地方偏僻幽靜,時常有猛虎出沒,繞家人的日常生活肯定會和這一猛獸有某種聯係,才對虎的崇拜。隨著人口數量的增加,對野獸的大肆捕殺,原始生態遭到破壞,老虎已難尋蹤跡,對老虎的崇拜已隻屬記載。之所以將老虎稱為“阿公”,則應該是來源於繞家民間傳說《老虎廟的故事》,傳說有個叫“阿公”的繞家人,聰穎智慧,平時為繞家人抵抗強人,殺死了吃人的惡虎。阿公去世之後,人們為了紀念他,便紋石為神,搬石砌房為廟,名為“老虎廟”,把阿公當神來供奉,期望阿公世世代代保佑繞家人,以後人們就把老虎叫做“阿公”。從這一故事中,我們看到的不是繞家人對虎的崇拜,而是對“阿公”這一位遠祖的崇拜,繞家人之所以把虎喚作“阿公”,不是基於對虎的敬仰,而是用阿公的稱謂來驅除對虎這一猛獸的恐懼。
(三)繞家的禁忌
繞家禁忌有“革冬”、“忌公”等。“革冬”即清明節後至“過冬”節前禁止打粑粑,禁止吹蘆笙,禁止“遊山”等。“忌公”即凡是媳婦見到公公或聽說公公即將到場,無論手裏的活有多忙,都必須立即蹲下或站著,不能坐在凳子上,傳說如果不這樣,就會絕後。筆者在調查中,也有老人說這是因為繞家媳婦在結婚當天進門時不叩拜公公婆婆,因此結婚後必須通過這種方式表現對老人的孝敬,從而逐漸發展成為一種禁忌。此外,老人亡故未安葬前家族親戚忌食葷腥、忌掃地,安葬三年內忌在墳上動土,產婦忌串門,忌別人家牛馬進屋等等。
此外,繞家家庭為父係製,父親為家長,父亡或喪失勞動力則由長子行使家長權利和義務。家長有管理生產、生活的權力和撫養子女長大並為其嫁娶的義務,子女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家庭分工婦女不犁田挖土,不砍柴割草,但農忙時要參與收割,多承擔家務,其餘時間則從事織繡;男子則承擔重體力活。家庭財產由家庭男性成員平均分配繼承,父母留下的養老田由兒子輪流耕種,女兒則不予繼承權。無子人家可收養子並有繼承權,但“隨娘子”無繼承權。無子女的家庭,財產由親屬兄弟繼承。如今,過去的一些舊習俗已經有所改變。
八、奇異淳樸的民族節日
繞家的傳統節日有過冬節、新米節、鬧魚節等。
(一)過冬節
過冬節,是繞家最盛大的節日。是繞家人為了慶賀一年的豐收,同時也是為了懷念已逝親人而舉行的重大節日。過冬節又稱“冬節”或“繞家年”,俗稱“繞家過冬”。繞家過冬節特別有一番風味。
繞家人說,興“過冬”的是繞家,不興“過冬”的不是繞家,這是繞家的顯著特點之一。繞家“過冬”,是繞家曆法規定的。民國《麻江縣誌》卷五說:“夭家(即擾家,仡佬之別稱)……歲首,夭家以子月首寅日。”
繞家人在勞動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和自然作鬥爭的經驗。他們認為農曆三月到十月是農事活動最忙的時間,冬月到次年二月是農事活動較少的時間,因此,以冬月第一個醜日為歲除,
以冬月頭一個寅日為歲首。因節在冬月過,所以叫“過冬”。
繞家“過冬”節,以祭祀祖先為首務。祭祀祖宗的物品是:酒、果、糍粑、魚。酒係甜酒,不能用燒酒。甜酒釀製於秋收後,以糯米釀成,密封禁開,到“過冬”節這天才能啟封,用碗裝祀祖。果即桃子。糍粑,是把糯米蒸熟搗爛後做成的食品。魚係有鱗的魚,煮時要求很嚴,不能殘缺,沒有鱗的魚不能祀祖。現在可以用豆腐摻在一起祭祀。祀祖的魚和豆腐,隻能用酸湯煮成素魚,禁止用豬油煮;祭祀的物品,在“過冬”節這天,擺在自己家的香火(神龕)下,請祖宗享用。祭祖後中午吃素,晚餐以鮮魚、醃魚、臘肉等豐盛的酒菜與親朋宴飲。
“過冬”節次日,即繞家正月初二,繞家各寨可按繞家風俗訂親或迎親。以前,非“過冬”節次日,不允許嫁娶或訂婚。現在,這一規矩已有改變,是與別的民族通婚,或者是受了其他民族風俗的影響的結果。
至於社會活動,從“過冬”起,可以吹蘆笙“跳月”,可以談情說愛,但隻能在晚上進行。過罷農曆正月十五,到了正月十六,才能在白天吹蘆笙“跳月”。過去,繞家有七個“跳月塘”,一天在一個“跳月塘”跳,跳滿七個“跳月塘”以後,又隻能在晚上跳,到“清明”節止。這種“跳月塘”活動,由於種種原因,多年沒跳了。現在,在“過冬”節這天,代替“跳月塘”的除了隨意跳蘆笙外,還有籃球比賽、唱山歌、踢毽、鬥牛、鬥鳥、鬥雞、賽馬、登山、摔跤、背新娘等活動。繞家人的社交活動,從“過冬”起,可以持續到“清明”節。
“清明”節以後,停止社交活動,一心務農。農忙時,如果有人搞社交活動,他就會被人恥笑為不務正業;若是有人想搞社交活動,必須等到過冬以後。由此可見,繞家是勤勞守分的民族。
過冬節的來曆,一種是說繞家人崇拜虎,因此以虎日為過冬節,以表達繞家人對虎的崇拜。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另一種說法,認為過冬節是為了祭祀繞家的祖先,傳說在很久以前,繞家人不斷地受到外族驅趕,幾個“夭老”(祖先)於子月(十一月)首寅日帶著繞家人來到繞河河穀,發現這裏適合居住,於是決定在此定居,其中一個夭老不顧天冷,下繞河捕魚給大家吃,不料卻被凍死了,後人為了紀念他,逐漸在這一天形成了過冬的習慣。
曾經在繞家人聚居地做過調研的民族文化學者文永輝認為後一種說法比較可靠。過冬節的最主要活動是祭祖,其他的活動都是烘托祭祖活動的,並沒有崇拜虎的儀式。文永輝介紹說,在調查中許興頂老人(男,77歲,據村民介紹,他是繞河一帶唯一的“鬼師”,精通繞家風俗)的介紹,繞家人在過冬節期間的祭祖禮儀很有特色,所使用的工具、擺設均十分複雜、講究,並且總是力圖恢複當年老祖宗們的生活場景。例如,魚必須是素煮的,因為當時祖宗們沒有油吃;盛魚必須用青菜葉,筷子用巴茅杆,因為當年不可能有瓷碗和竹筷;喝的湯是青菜水。每一支房均有一掌握祖宗的老者,稱為“保卦公”(又稱“祖宗老”)。每家在過冬節祭祖時,均須保卦公在場,於樓上中堂鋪矮桌,烹兩盤魚置於桌中,周置十二個碗盛酒,十二張菜葉盛魚,用籮裝糯米粑置於兩側,另須十二個小孩站在祭祖的矮桌周圍。請死去的祖宗吃飯時,燒六柱香,由“保卦公”念詞打卦,正卦表示祖宗已到,陰卦表示祖宗未到,陽卦表示祖宗到了但還未坐下,隻有打到正卦時,才可以請祖宗吃飯,燒幾張紙錢,由站在桌邊的小孩挑酒夾菜給祖宗吃(每個正卦挑兩次酒、夾兩次菜)。一共念十二卦後,請祖宗吃飯完畢,要送祖宗回家,先送遠親,再送最親的,這一過程也要燒紙打卦,隻有打到陰卦時才表示祖宗已回到家。送完祖宗後,拿兩尾魚、一些粑粑放在米筐中,再拿一壇米酒綁在扁擔兩頭,作揖後把板凳放倒(表示祖宗已經走了),燒三張紙,提起扁擔在紙錢上繞一下,表示送給祖宗的禮物。整個祭祖過程十分恭敬神秘,體現了繞家人對祖宗的敬重。
(二)新米節和鬧魚節
每年農曆七月的第一個辰日和八月的第一個巳日為繞家的“新米節”,為慶賀一年的辛勞和豐收,此時用糯稻煮上新米飯與魚肉祭祀祖先。
無獨有偶,在雲南的基諾族和佤族也有“新米節”這一節慶,而貴州黎平、從江、榕江等地的侗族則有“吃新節”。“吃新節”雖然在稱呼上有別於“新米節”,但從其內涵來說則無差別,都是稻穀豐收時,用收獲的果實祭祀祖宗。繞家人的“新米節”與基諾族、佤族和侗族的相關節慶是否有更深層次的聯係,本課題未作研究,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不管是“新米節”還是“吃新節”,不管是哪個民族,豐收節慶都和稻作文化有關,人們都希望在收獲的季節告慰自己的祖先,希望得到祖先更多的庇護,祈福來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人畜興旺。
“鬧魚節”則是在稻穀孕穗揚花時節,這天各村寨村民們放下手中的農活,男女老少,一齊下河捕魚撈蝦,熱鬧非凡。然後大家一起聚餐。男女青年在這個歡快的節日裏,又多了一個尋機擇偶的機會。
九、“隔冬”儀式
在近三年內,繞家有老人去世,就要在“過冬”之前舉行隔冬儀式,以祭祀去世的老人。“隔冬”基本上以“房”進行,如這一房三年內有多位老人去世,就在不同的日子分別進行隔冬,每天隻能祭祀一位老人,在老人去世後的三年內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形式和內容都差不多,但是第三年最為隆重。
“隔冬”這天,親朋好友寨鄰、全家族都要到場,就像平常辦酒席一樣,主人要宴請三天。前來參加的人不能送現金,隻能送雞(去世老人是男性的送公雞,是女性的送母雞)、酒、糯米飯、肉、香紙、燭等。主要活動儀式有:掃墓、殺豬、打糍粑、開田捉魚等。
隔冬儀式由保卦公主持。午飯後先將客人送來的雞全部殺掉,整個煮好,取十二條魚煮好,並且不能剖開,煮酸菜湯一鍋。糍粑打好後,捏成桃狀,粘在一枝桃樹枝上,掛在堂屋左邊壁上(第一年七個,第二年九個,第三年十一個)。將左右親友送來的香燭堆放於大門外,滴上少許雞血,又一位老者將其全部燒完。在堂屋內,包括保卦公在內的寨中12為男性長者分兩邊坐好,麵前各擺放酒一碗,魚一條,糍粑一個,豆腐一條,熟糯米飯各一些,均分別用采葉盛著。用一大盆將煮好的整個雞盛於中央,在神翕前放置一雙高粱竿做的筷子,供祖先使用。
儀式開始,保卦公點燃香紙燭並念口語,每念完一節,就向地上擲卦,要擲出順卦為止,然後十二個人各呼“老人得去了”,就各取麵前祭物少許,丟在地上。如此反複共十二次,儀式方完畢。保卦公所念口語內容大意為:今天,我們為您進行隔冬,請您老人來享用豐盛的食物,您在上天之靈要保佑我們遠離鬼邪,並為我們送來錢米和子孫……儀式完畢,要取祭品各一份送至保卦公家中。由保卦公過後享用。下午,主人宴請賓客,席上,親友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劃拳、唱歌、跳板凳舞,鬧得越歡主人越高興。家族中的女性還要依次向客人敬酒。如有人要返家,寨中婦女要一路歌唱敬酒,送出寨外。第二天,沒了祭祖儀式,隻是吃喝玩樂,上午吃已出嫁的女兒拿來的東西,下午則吃每戶寨鄰煮好拿來的酒菜,以示寨鄰的團結。第三天上午,主人再次宴請賓客,親友陸續返家,主人要將一些糯米飯和肉等贈與親友帶回。至此,“隔冬”儀式正式結束,人們又恢複到正常的生活秩序。
“隔冬”儀式,這種原生性儀式形態,缺乏較為統一的信仰體係與儀式經典,同時也帶有分散性、自發性、民間性等早期宗教特色特點。這些特點,同時也構成了這類族群文化較強的隱喻性征。因而作為民族民間祭祀文化中的“隔冬”儀式在民族文化發展的曆史進程中有其獨特的、顯著的社會文化特征,也是繞家人區別於其他民族的標誌之一。
(一)以“房”為單位的祭祀活動
繞家所謂“房”,因其概念借自漢族,自身又是一個有語言無文字族群,很難界定。但在該族群大規模改漢姓之前,存在著典型的父子連名製等文化現象。因此,本文的“房”,是指源於父係血緣關係,高於家庭的一種具有一定的血源性與互惠性的族群社會組織。
追溯“隔冬”儀式以“房”為單位,體現了這種氏族——部落是以血緣為紐帶的一個整體,特別強調內部的認同和本族群與他族群的區別。這是維係本族群生活和延續這個根本大事的兩個方麵。即在“隔冬”儀式的第一天也就是該儀式最濃重的部分,向逝去的祖先的祭祀活動,未婚女性是不能參與的,因為此時的她們是不被看成逝去的祖先的子孫的,所以就不可能祈求得到祖先的庇護。其次,“隔冬”儀式以“房”為單位進行,而非其他的社會組織形式祭祀。這一“房”群體皆源於同一支係,通過以“房”為單位的祭祀,得以在長期顛沛流離的漂泊生活中強化本群體的族群認同意識,適應不斷的遷徙生活而不被分散。借助宗教的思維來達到維護本族群生存的目的。在這種思維模式的引導下,沒有所謂的個體和整體之分,隻有兩個世界之分:即神聖世界(祖先所居)和現實世界(群體所居)。
(二)“桃”文化的族群象征
在整個儀式場域中,除了祖先之外,始終伴隨“桃”這樣一個核心概念。在儀式所用物品中,除了雞肉、魚、糯米飯、香、紙燭等普通的祭祀用品外,較顯著的一個特點是桃樹枝及桃狀糍粑在這一過程中的應用,可桃樹在當地卻並不常見。對於筆者的這一疑惑,當地人較為普遍的解釋是,當年被官兵圍剿逃難的時候,在路上以桃為生,因此在相對定居的環境中為了報答對桃的救命之恩,在儀式中與祭祀祖先相並立。
通過查閱相關曆史文獻可知,《明實錄·成化實錄》卷一八○載:“貴州陳蒙爛土(治今三都水族自治縣境內)長官司張鏞奏,夭壩千賊賁果,自正統以來,侵占土地無已,臣嚐七疏請兵,而三司委官不為處決,乞調兵於今秋撫剿之。”民國《三合縣誌略》卷十三說:“夭家營,在城(今三都縣城)北四十五裏普屯街對岸,昔為夭壩土司之族盤踞其上,故謂夭家營。”這些文獻記載與河壩繞家村民曆史記憶的口述,再與繞家人的兩處主要聚居地聯係起來,在地圖上可以看出繞家先民有一條自都柳江流域向清水江流域方向遷徙的曆史路線。同時也可看出繞家祖先為維係其族群的生存與發展,其遷徙路線之漫長與艱辛。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認為用桃作為祭品僅僅停留在曾經以桃為食物的層麵上,是較為淺顯的理解。通過對其族群遷徙史的分析,“桃”在河壩繞家人的心中,並不僅僅是謀食的對象,而是族群曆史記憶的主要象征物,具有重要的族群象征意義。在漫長的曆史遷徙進程中,河壩繞家先民也不斷受到當時主流文化(儒家文化為主導的複合型文化)的影響,在通過接觸這種複合型文化的過程中,又與本民族的傳統民族教育方式相結合,形成一種交互融合的新型文化發展狀態,在這一文化互動過程中,弱勢文化往往在文化的外部結構上服從於強勢文化的影響,以求得本族群文化的生存。但在文化的內核結構中,本族群文化仍占主導地位,並通過“隔冬”儀式這樣一個特定場域彰顯出來。而“桃”的象征符號也印證出這種儀式文化不是族群產生之初就發展起來的,而是在其經曆了不斷的遷徙、漂泊生活之後,所擁有的穩定環境之下逐漸發展起來的一種緬懷祖先逃難時的艱辛並力圖保持與傳承自己族群文化一種獨特方式。
十、繞家楓脂染和“呃嘣”傳承發展的對策
以楓脂染和“呃嘣”為代表的繞家人原生性族群文化,呈現著本族群的思想精華,積澱著厚重的曆史元素,無疑是值得深入研究並傳承發展的。“深入研究”自有民族文化工作者擔此重任;而“傳承發展”已非個體行為所能達至,需要社會的廣泛參與。如何實現更好地傳承發展,以下三點建議權當拋磚引玉。
(一)學校教育是民族特色工藝和音樂文化傳承的重要途徑
1.發揮民族地區高校文化傳承功能。
當一個民族文化與教育呈一體狀態時,其民族和文化就容易延續;相反一個民族的文化與教育成背離狀態時,其民族文化就容易解體。作為全國唯一一所民族類本科院校,黔南民族師範學院有責任和義務承擔起繞家特色工藝和音樂文化的傳承發展的重任。目前學院音樂係參照普通高等師範院校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把民族音樂傳承作為教學改革的方向,以發展本地域民族文化為基礎,突出地域優勢和民族特色,增設了地方音樂特色課程,其中,已將繞家音樂和其他民族音樂納入課堂教學,形成一套有利於本地區文化生態平衡發展的課程體係,讓當代大學生成為具有本民族文化素質的人才,從而使高校教育更好地滿足於民族文化傳承,更好地服務於當地經濟與文化發展需求。但是可惜的是,楓脂染這一獨特的染織工藝至今仍未走進大學課堂。
2.加強民族地區高校民族文化課程建設和師資培訓。
首先,要組織專家和學者對繞家楓脂染特色工藝和“呃嘣”大歌進行整理,將繞家的特色文化資源引入教材中;其次,加強對地方高校和繞家人聚集區中小學教師的民族文化素質培訓。有選擇的把特色文化傳承人請上高校講台,把中小學教師定期輸送到地區院校進行相關特色文化培訓。通過“請進來”和“走出去”,擴大繞家族群文化的影響力;增強繞家人對本族群文化的認同感。內外合力促進特色文化的傳承發展。
(二)與時俱進,適當變革繞家特色文化傳承形式
文化是需要人來傳承的,如果不能為繼承者所接收和喜愛,無論這一文化有多麼輝煌的曆史都不可能被有效傳承下去。繞家楓脂染和“呃嘣”大歌原始的染織過程以及古老音調和平穩的節奏,與現代快節奏相比顯得古老、落後、守舊,不為年輕一代所接受。因此,必須以適應當今社會的生活節奏和審美認同,在不斷完善本民族特色文化的同時,吸收其他民族的外來文化,融入現代音樂元素,使之具有時代感,這樣才能使年輕一代所接受。例如參加“多彩貴州”音樂大賽作品繞家“呃嘣”大歌,在保留其音樂元素的同時,也進行了提升和再創造,從音樂的體裁、形式、風格、和聲、織體、歌詞等作了較大的創新改編,增加了舞蹈表演動作以及服飾的改良,讓人們不但聽到優美的呃嘣,還能增強視覺欣賞效果,使繞家音樂受到廣泛的歡迎;來自麻江縣白興大寨的繞家村民,帶著自己民族的故事、傳統文化、各自的家傳珍藏品,以及全村數十名手工藝人親手製作的精美刺繡和楓脂染等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來到貴陽,現場展示,讓特有的民族特色工藝走出“深閨”,走向都市,在市場中傳承創新。
(三)加強政策法規導向,健全傳承保障機製
民族特色文化的傳承必須依賴一定的文化傳承機製來實現。當地政府可以現行方針政策為主線,出台對繞家特色文化保護的政策法規,例如保護文化遺產的鼓勵政策,建立傳承人製度和獎勵條例,使各級文化部門和鄉鎮、村寨行政機構有足夠的操作平台和空間,通過開展繞家特色文化宣傳和推介活動,評選優秀傳承人,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等措施,激發繞家人保護特色文化的意識。在政府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開發、引導的同時,還要借鑒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逐步建立科學、高效的保護體係,為繞家特色文化的傳承提供保障。
十一、結束語
中國是一個多族群國家,各個族群在繁衍生息中延續著本族群的曆史,並在曆史延續的過程中形成了本族群的傳統文化,積累了樸素的哲學思想和生產生活經驗,創造了族群神話傳說、宗教信仰、行為方式和風俗習慣等在內的獨特而豐富的文化資源。這些文化因子不僅僅是一個族群在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中賴以生存並長期維持生活的手段與方法,更是一個族群成員們的創造意識、審美價值的生動表現,同時也是區別於其他族群的符號象征。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放寬了對於民族宗教文化的限製,古老而神秘的繞家族群文化也獲得了複蘇與發展的機遇,一度興盛起來。隨著楓脂染工藝成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繞家也越來越多的為外界所知,同時也積極開發利用自身的族群文化資源優勢。與此同時,也麵臨著諸多方麵的挑戰:一是族群文化主要靠傳統的口述受授教育模式傳承,這種傳承模式已不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再者,現代社會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社會流動性增強,繞家青少年多在外打工或求學,對於本族群文化的學習,缺乏興趣。
人類是實用主義者,總是選擇適應途徑來完成文化變遷中的種種衝突。所以,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存在著某種有效的選擇機製,它會拋棄沒有適應性的傳統的行為方式,並能積極選擇具有適應性的新的行為方式,並形成新的風俗。關於繞家族群文化今後的發展方向,各學者觀點不盡相同,但有一點幾乎已成為共識,即:
傳統族群文化再生產如何適應現代社會文化發展的需要與族群文化如何更好的傳承與發展這一核心問題,具有更為重要的研究意義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