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靠作品存在,文學曆史的主體永遠是作品,文學景觀則是文學史特點的根本標誌。就1919至1949年有關韓國(朝鮮)人和韓國(朝鮮)作品看,作者寫作的開放自由,作品內容的充實多樣,兩國文化人之間氛圍的和諧融洽,都是其他時期所無法也不可能比擬的。至於寫作隊伍之龐大廣泛,作者們感情之炙熱真摯,文學體裁之多種多樣,塑造的韓國人形象之豐富多彩,此前此後,何時有過?何曾見過?
追溯20世紀初期的作品,主要是大量講史類文言或白話小說以及一些舊體詩詞,內容集中在兩個方麵,一是敘寫韓國的滅亡慘劇,二是頌揚韓國反日仁人誌士的壯舉。作者為鄰人遭難而痛心,或設身處地為其呼號,或熱眼旁觀指責賣國奸佞,或激情充溢讚歎反日英雄,或急於喚醒國人獲得殷鑒。作品主旨可用“滿紙韓國事,皆為中國言”一言蔽之。回顧20世紀50至80年代的“抗美援朝文學”,作為新中國的戰爭文學,其著眼點在於宣傳“抗美援朝”的正義性,表現中、朝的團結、無畏、強大、勝利和美、韓的反動、殘暴、虛弱、失敗。近觀1992年以來頻繁密切的韓中文化交流,湧現了不少表現韓國曆史和現實的作品,但表現現實題材的作品幾乎不見北部的蹤影。可以說20世紀50至80年代和90年代以來,中國文學界是從一個單一立場轉到另一個單一立場,前是盯住北部,後是瞄著南部,都不是著眼於整個半島。出現這樣的差異當然不是緣於文學。與1919至1949年期間所呈現的文學景觀相比,這樣的差異難道還不是本質差異的表現嗎?這樣殘缺的圖景難道能稱之為均衡嗎?
我們讀1919至1949年期間的作品,不論題目還是內容,稱“韓國”也罷,“朝鮮”也罷,“高麗”也罷,所指都是與中國唇齒相關、輔車相依的整個半島所在國家。作者按當地或自己的習慣稱謂即可,自由自在,毋須解說,絕無顧慮關於對中國人使用不同的稱謂,韓國人也出麵作善意的申說和引導,比如,韓國國民黨宣傳部編輯發行的中文刊物《韓民》月刊1941年第1卷第1期,就刊載過一篇題為《韓國與朝鮮辨》的文章,專門解析稱謂問題。文章在詳述了“韓國”、“朝鮮”的來曆後說:“韓國與朝鮮,皆為韓族國家之名。至於朝鮮,尤為最近李朝五百年間使用者。亦為倭敵強占韓國以後三十年來,強迫使用者。故非但今日之一般民眾,談話上多用朝鮮,而且革命同誌,亦因習慣上常用朝鮮,然今日之朝鮮,已不能代表一個國家。故多數有意識之革命群眾,不甚喜歡朝鮮二字,而以富於國家思想之光複運動者絕大多數為尤然。”;然而,1950至1992年期間所稱“北朝鮮”、“南朝鮮”,內涵清晰,不容混淆,否則便涉“政治立場”;1992年至今所稱“朝鮮”(“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韓國”(“大韓民國”),北南指向也是涇渭分明的。因而中國學者在論及20世紀上半期的文學現象時,行文中一直為“朝鮮”與“韓國”的稱謂困擾。我的看法是,今天處理這個問題既要尊重曆史,又要兼顧現實,要考慮中國學界的習慣,又要看到半島的現狀和南北的感情。韓國學者基本使用“韓國”的稱謂,應當予以尊重。中國學者多用“朝鮮”,也應得到理解。提出這個人所共知的差別和困惑並非沒有意義,因為通過稱謂這一隅也能窺見1919至1949年時期(“現代”)不同於此後的特殊性所在。
綜上所述,我認為,表現韓國(朝鮮)人和韓國(朝鮮)的文學創作在現代中國“異域題材”作品中,屬於“非常規”的異域人作品;在“百年中國文學”的格局中,屬於“超常規”的異域人作品。這一“非常規”、“超常規”的文學景觀,不但不可逾越,不可複製,也難以重現。這就是這類作品不僅“空前”而且“絕後”(至少在我能看到和想到的長時間內會“史無後例”)的根本所在。曆史需要不斷記憶和重溫,但不是任何曆史現象都值得珍視,值得銘記,而現代時期表現韓國(朝鮮)人和韓國(韓國)的作品亟須“珍視”,亟須“銘記”,值得細細體味,深深感悟,承繼其精神。同樣重要的是,麵對這一時期的作者們以兄弟之情和開放胸懷寫成的各類作品,如果不摒棄狹隘民族主義的思維方式,就很難作出公正的曆史評價和精當的美學評價。
“論”從“史”出:文獻與觀點的關係舉隅
論從史出,新文獻的披露可能更正甚至顛覆某些已有的論斷,這在學術研究史上屢見不鮮。在相關文獻還沒有得到完整係統的發掘和整理之前,就認為“基本掌握”了所有史料,顯然是不嚴謹的。以下略舉幾個涉及文獻與論斷、敘述關係的實例。
據不完全的文獻作出不準確的判斷,這種情況在學養深厚的學者所寫論文中也會出現。比如,2009年有論文說:“研究者金昌鎬指出,滿洲事變後中國現代文學中的韓人形象作品多由東北作家群和東北淪陷區作家寫出。”這裏引述的是金昌鎬發表於2004年第1期《社會科學戰線》的《試談中國現代文學作品的朝鮮人形象》中的觀點。 與此相類似的是,2010年有論文指出: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文學對朝鮮的認知與晚清和民國初年的隔海借取龜鑒相比,有明顯的變化,“采取近距離的片段敘事和深化精神體驗的心理敘事,描寫自己身邊的日常生活和戰爭行為中有血有肉的朝鮮平民與貴族、義士與奴才、軍人與農夫”,“這種文學認知方式,以崛起於1930年代的東北作家群而得風氣之先” 。
可見,從2003年到2010年,上述研究者都認為“九一八”事變後中國現代文學中的韓國人形象“多由東北作家群和東北淪陷區作家寫出”,片段敘事和心理敘事的“文學認知方式”是東北作家群“得風氣之先”。
讓我們看看文獻吧。2004年前論者隻掌握20篇小說,絕大部分的確是東北作家所作。2009年掌握的小說達41篇,其中,1931年前隻有郭沫若、蔣光慈、台靜農、戴平萬所作4篇作品,“九一八”後,以李輝英1933年3月出版的《萬寶山》為端倪,東北作家筆下開始出現韓國人形象,此後李輝英、蕭軍、舒群、駱賓基以及王秋螢等東北作家先後發表以韓國人為主人公或次要人物的小說,東北作家群和東北淪陷區作家的小說占這類小說總數近一半。根據文獻,上述論斷是能夠成立的。
但是,檢視一下目前已掌握的70篇小說,情況就完全兩樣了。且不說1919至1931年9月初已發表小說13篇,作者中無一東北作家,倒有7篇發表在“民族主義文藝”刊物上,而這些作品已經描寫了“朝鮮平民與貴族、義士與奴才、軍人”,並有了“片段敘事和心理敘事”的文學認知方式;也不說1937年8月至1945年12月發表小說28篇,東北作家群和東北淪陷區作家隻占12篇(其中10篇主人公不是韓國人)。即便從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算起,從數量上看,1931年10月至1937年7月發表小說27篇,東北作家群和東北淪陷區作家隻占10篇;從內容上看,27篇中主人公不是韓國人的7篇,都是東北作家寫的。在東北作家中,除屬於東北作家群的舒群的3篇、淪陷區作家梅娘的1篇和可能是淪陷區作家王秋螢的黃玄的1篇外,李輝英、蕭軍、羅烽、端木蕻良、駱賓基、小鬆、王秋螢等的小說中主人公都不是韓國人。舒群《沒有祖國的孩子》等小說有較大影響,但創作和發表時間都晚於民族主義文學作家。小說文獻的統計表明,“九一八”事變後此類作品寫得最早、最多的並非東北作家,“得風氣之先”的也不是東北作家,反倒是遠在內地倡導“民族主義文藝”的作家們。如果綜觀詩歌、散文和紀實文學、戲劇,東北作家寫得最多和得風氣之先的論斷更難以維持。詩歌作者中隻有穆木天是東北人但不屬“東北作家群”。除小說外,其他體裁中有分量的作品,詩歌如郭沫若、朱自清、殷夫、康白情、力揚等的佳構,散文如魏建功的《僑韓瑣記》、郭沫若的《雞之歸去來》、劉亞盛的《金九》、覃子豪的《朝鮮青年的琴聲》、劉翬旻(劉北汜)的《一位反日而自殺的朝鮮友人》等,劇作如侯曜的《山河淚》、陽翰笙的《槿花之歌》等,作者無一位屬於“東北作家群作家”。
又如,有研究者根據所掌握的40篇小說,曾對中國現代作家描寫韓國人小說的視角提出這樣的看法:“敘述視點上的最重要的特點是,完全以韓人第一人稱的視角進行敘事的作品連一篇也沒有這一事實。這好像是理所當然的。中國作家雖然或者有韓人朋友而把從他聽來的故事當作題材寫作,或者把親自所見、所聞,所經驗的和韓人有關的事情當作題材發揮想象力寫作,但是還是不能深刻地體會到韓人的處境和切實的感受,韓人內麵深層的立場與複雜心理。”實際上,“一篇也沒有這一事實”並不存在,從新近披露的小說中可以看到,有多篇小說完全以韓國人第一人稱的視角進行敘述,比如,日記體有湯增敭的《韓國少女的日記》、樸家裏的兩篇《一格高麗人格日記》,書信體有張湛如女士的《狼的死》和部分采用書信體的蘇靈《朝鮮男女》。盡管很難說這些小說忠實準確地表達了所寫韓國人的心理狀態,但中國作者力求深入韓國人內心世界的探索卻是實實在在的。
以上所舉論斷是立足於不全麵的小說文獻作出的,論出有因。當近30篇新發掘的小說浮出水麵後,上述論斷就自行消解了。當然,對這些論文來說,微瑕不掩全璧,個別論斷的不確並不影響論文整體的價值和貢獻,可畢竟也是憾事。可見,盡可能全麵地掌握文獻對於研究中客觀準確的論斷是多麼重要。
由於文獻的匱乏,還使有關專書的曆史敘述深受影響。比如,中國學者撰寫的眾多中國翻譯文學史著作,就沒有對韓國作品的現代翻譯作出如實的介紹和敘述。就我看到的有關文學翻譯史,僅有三部涉及韓國文學翻譯。一是馬祖毅等著《中國翻譯通史》“現當代部分·第二卷”第12章北朝鮮和韓國文學,重點敘述的是50年代以後(當代)的翻譯情況,現代部分僅有這幾句話:“30-40年代我國翻譯的朝鮮文學多屬民間故事、童話之類。”後麵舉出四部作品,內容未作任何介紹。二是謝天振、查明建主編《中國現代翻譯文學史:1898-1949》,該書“下編”“第十一章亞洲諸國的文學的翻譯第一節概述”僅用 300字介紹8部翻譯作品(童話、故事5部,小說1部,散文1部,詩文集1部)。三是查明建、謝天振著《中國20世紀外國文學翻譯史》,在“第三章1917—1937年”和“第四章1938—1949年”的“第七節日本和亞洲其他國家文學的翻譯”中分別介紹了前書的8部作品。由於史料的匱乏和研究的薄弱,這些著作不僅遺漏了胡風編譯的朝鮮台灣短篇小說集《山靈》(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4月)、王赫編的《朝鮮短篇小說選》(長春新時代社,1941年7月),更遺漏了單獨發表的9篇小說、近百篇詩歌和童話、神話、民間故事等。除譯文外,當時中國文學界對韓國文壇的關注還表現為譯者在譯作的序跋中對有關作家作品的評介,以及若幹評介韓國現代作家作品、文壇狀況和文藝運動、日本對韓國的文化統治現狀的專文作家作品評介方麵:何厭《略評幾篇朝鮮的新興文學》(1931),金光洲《朝鮮文壇的最近狀況》(1935),李鬥山《朝鮮文藝家的苦悶》(1940),範泉《論朝鮮作家》(1946)等;文壇狀況和文藝運動評介方麵:亨斌《朝鮮現代文壇的簡略介紹》(1931),鄭學哲《朝鮮文藝運動小史》(1933),趙廷芳《奮鬥中的朝鮮民族·(二)文藝方麵的民族革命運動》(1934),複《新文學發生以後的韓國文學》(1936),梅磊《朝鮮之文學運動及其沉寂原因》(1936),範泉《朝鮮的戲劇運動》(1945),夏裏《韓國新文藝運動的回顧與前瞻》(1946)等;中韓文化交流和在日本統治下的韓國文化現狀評介方麵:齊生《世界語通信朝鮮的文化生活現況》(1935),餘玲茜《日本在朝鮮的文化統治》(1936)等。此外,還譯介過韓國作家張赫宙介紹朝鮮文學界現狀和作家作品的七八篇文章。這些都是研究翻譯史和中韓文學交流史時所不容忽視的。
以上幾例表明,構建相對完整、係統的文獻資料基礎,不僅是必要之舉,也是一項亟待完成的迫切工作。至於研究視野的開拓,著眼大處,我以為有兩個方麵有待強化。
一是擴展現有研究尚未涉及或深入探討的一些領域。總的看來,小說方麵雖還有整合深入的餘地,但相對說來研究比較全麵充分,詩歌和戲劇研究也有一定進展,但散文和文學翻譯研究尚需納入研究視野。魏建功的《僑韓瑣談》、郭沫若的《雞之歸去來》、劉盛亞的《金九》、覃子豪的《朝鮮青年的琴聲》等散文和一些敘寫生動的紀實作品,內容豐富,手法多樣,其思想價值和文學意義絕不低於小說。但是,在整個作品格局中,散文、特寫的地位尚待確立,其意義和價值尚待得到應有的開掘。鑒於文學翻譯在中國現代文學翻譯史的國別翻譯狀況敘述中處於薄弱狀態,理應加強這方麵的研究,為翻譯史研究者提供更多可供梳理的素材和資料,以充實對韓國作品翻譯的描述和歸納。 二是強化從抒情的傳統和視角解析有關作品。抒情和敘事是中國文學的兩大傳統。抒情並不是詩歌、抒情散文的專屬。在現有的研究中,從敘事角度的研究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抒情角度的研究尚嫌薄弱,應當強化,需要以“抒情視角”補充“敘事視角”,從而使人們對這類作品的認識趨於全麵完整。我以為,“百年抒情”更切合這類作品的實際,比如,以尹奉吉在上海刺殺日本高官為題材的小說、詩歌、散文、劇本,即是重在抒情而非敘事的最好例證之一。從“敘事”看,寫作者敘述的是受辱、苦難、不屈、抗爭、獻身之狀貌,借題發揮;寫作者與描寫對象的關係是為之代言,為之立言。從“抒情”看,寫作者抒發的是悲哀、痛切、憤怒、呐喊、悲壯之聲,感同身受;寫作者與描寫對象的關係是兄弟之情、戰友之情、唇齒之情。“情”是表現韓國人作品區別於其他異域人作品的總體特點之一。因此,怎樣使敘事研究和抒情研究並存並同、互動互補、相扶相益,應該是今後開拓和深化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
關於文獻搜集整理的幾個問題
清代桐城派代表學者姚鼐把“學問之事”歸結為“三端”:義理、考證、詞章。其中的“考據”,就是指材料和對材料的辨析。每一項學術研究課題,都必須先有文獻史料這個基礎工作。對於文獻史料工作的艱難辛苦,撰寫《中國現代文學史料的搜集與應用》一書的謝泳教授深有體會。他說:“完整和係統的史料工作,一是需要長期積累,二是這個工作相當枯燥,三是不大可能獲得名聲。”在這個浮躁的時代,懷著急功近利的心態,有多少人甘願去從事既耗費時間和精力,又枯燥麻煩,而且難獲名聲利益這樣的“傻”事情呢?而這個工作必須有“傻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