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孫犁之所以不肯對《瑪金詩選》作出較高的評價,乃至主要是從歎息其有所缺憾的意義上立論的,是他在不違“公論”又不“傷私情”兩極徘徊、平衡的結果。一方麵,從原則上把話挑明,完全實話實說,那肯定會大大地傷害友情,這是不能做的;另一方麵,違心地說出“諛媚虛假之詞”,取悅於友人,又是他不願為、不屑於為的,因為那是有悖於孫犁視之為生命的職業道德的。寫出上述詩序數月之後,孫犁在一封信中說:“作家要有主見和主張,不能輕易受外界的影響,動搖自己的信念,這是作家的道德規範。”他要作家和評論家“正直”,“憑良心說話”。細讀孫犁80年代對1949年以來當代文學深刻反思的言論,我們不難找到關涉上述詩壇公案的根本原因。1980年1月,孫犁在《耕堂讀書記(一)·莊子》一文中說過:“現實主義是古今中外文學創作的主流,它可以說是浪漫主義的基礎。失去了現實主義還談什麼浪漫主義?前些年,對現實主義有誤解,對浪漫主義的誤解尤甚,已經近於歪曲。浪漫主義被當成是說大話,說絕話,說謊話……”“浪漫主義是從現實主義的基礎上升華出來,沒有憑空沒想的浪漫主義。海市蜃樓的景象,也得有特定的物質基礎,才能出現。”——這是他在新時期之初,文藝界在創作方法上撥亂反正時的明確認識。那麼,大躍進及其後幾年,孫犁的創作實踐和文學主張又如何呢?眾所周知,1956年大病後,孫犁於1957—1959年在外地養病;1960年回家,開始大量購買文史古籍,想當藏書家。至“文革”前,他沒有寫過一篇歌頌大躍進生活的作品,近十年間,僅寫了幾首詩、幾篇回憶性散文、幾篇新版作品集的序跋,可以說基本處於擱筆狀況。應予特別注意的是:寫於1962年年初的打油詩《自嘲》,對大躍進以來張揚的文風與美學弊病,提出了委婉的批評。筆者曾指出:“《自嘲》詩雲:‘小技雕蟲似笛鳴,慚愧大鑼大鼓聲。影響沉沒噪音裏,滴澈人生縫隙中。’細品其味,詩委婉曲折地表達出對大躍進以來文壇五音繁會的鼓噪的不以為然;與別人的大鑼大鼓相比,自己的‘笛鳴’(指剛定稿的《風雲初記》等),雖小雖低,沉沒於噪音裏,但卻能‘滴澈人生縫隙中’,產生深微的影響。”——由此反觀孫犁為《瑪金詩選》所寫的序言,見出他批評的出發點首先是一位作家、詩人的“為文之道”,是創作主體能否在一定的時代(時期),尤其是在一個狂熱的時代真正具有自己的主見和主張;如果創作主體在相當程度缺失了獨立的文學觀念即使其作品的藝術性仍不失其優長之處,那也是不足道的。孫犁認為,作品的藝術性與思想性是密不可分的:“什麼叫藝術性?既然不是技巧,那就有個思想問題。你作品中的思想,究竟達到什麼高度,究竟達到什麼境界,是不是高的境界,這都可以去比較……文學藝術,需要比較崇高的思想,比較崇高的境界,沒有這個,談藝術很困難。”“思想融化在藝術的感染力量之中。”這些話,見於1980年3月間孫犁與《文藝報》記者的談話《文學和生活的路》,是他幾十年來深思熟慮,上下求索所得的關於文學的藝術性與思想性關係問題的卓識。在這篇剛發表後就得到戲劇大師曹禺激賞的長篇談話中,孫犁還明確指出:“那種所謂緊跟政治,趕浪頭的寫法,是寫不出好作品的。”“寫大躍進的時候,你寫那麼大的紅薯,稻穀那麼大的產量,鋼鐵那麼大的數目,登在報上。很快就餓死了人,你就不寫了,你的作品就是謊言。”回看《瑪金詩選》中寫大躍進及其後幾年的詩,雖算不上閉上眼睛胡吹瞎編之類,但也熱情地歌頌大煉鋼鐵、糧食大豐收、建設“天堂”、豐衣足食的圖景,粉飾了我國那一時期真實的社會生活。因之,孫犁在序言中沒有讚賞詩集的藝術成就,主要從缺憾方麵著筆,而其行文多少有些吞吐難言,不是那麼明快自然,也就可以理解了。
說到底,孫犁在《瑪金詩選》中,堅守了魯迅所開創的“好處就好,壞處就壞”的文學批評原則,不發違心之言,不做無原則的吹捧,守住了文學批評的道德底線和批評主體的獨立人格。因為,作為文學作品的序言,屬於文學批評的範疇。
弄清了如此情由,容或可以對上述被擱置了整整30年的那樁詩壇公案,得到比較深入的理解。詩人瑪金,在其有生之年,始終未能對自己的大躍進詩作作出檢討和反思,不能不說是令人遺憾的。從文學批評的根本原則而言,孫犁的序言並無不妥之處。對《瑪金詩選》這部詩集收入那組反映大躍進及其後幾年的詩作而未加檢討,見出詩人在文學原則上不夠明朗堅定,而拒用孫序更顯得詩人聽不得批評意見,缺乏容人之雅量。兩位老延安,在求序/寫序的問題上,一位偏向於人情和實用(詩集的出版發行),一位堅執於文學批評的原則,遂產生了一定的衝突,釀成上述小小的詩壇公案。擱置了30年的這樁詩壇公案,隨著《瑪金詩選》文本被更多的人看到,也應該有望了結了。
三
全麵評價詩人瑪金的文學成就,不是本文的任務。有關材料顯示:瑪金陸續出版過《出發集》、《彩壁集》、《瑪金詩選》、《瑪金詩存》、《風暴,我是靈魂的風暴!》等詩集;因各集所收篇目多有重複,可說瑪金詩作的量是不多的。他的幾部詩集,寫作、編選於不同的年代,內容各異自不待言,藝術水平容或有高有低、參差不齊。在對這位老詩人的詩作進行整體性研究時,上述詩壇公案是繞不過去的。固然,我們不能以這樁詩壇公案貶低瑪金詩歌自身的成就,但這樁詩壇公案確實透露了瑪金中期詩歌創作的若幹環節的缺點乃至一度“跟風”之弊病,從而為評論界全麵研究瑪金詩作提供了一個不可或缺的視點。《風暴,我靈魂中的音樂!》附錄中所收入的著名詩評家陶保璽所寫的《高擎著靈魂的詩人——瑪金詩藝術成就漫墨》一文指出:“如果說瑪金的詩,在50年代後期和60年代初期,給人總的印象是熱情歌吟的話,那他就不可避免地曾希冀用他的詩,去營造一座既像中國古典文學中的‘桃花源 ’,又似西方‘伊甸園’式的現代烏托邦境界。然而,那種彩色玻璃似的幻想樓閣,不久便在社會變革中的暴風雨中動搖了,坍塌了。經過一場大的人生劫難之後,詩人終於發現,他過去所追尋的‘果園’,居然變成了中心解體、信仰破碎、價值懸浮、道德失範、經驗世界和文化世界同樣混亂的廢墟時,他不得不重新回到現實的冷峻人生中來;同樣,他不得不重新開始思索人生、思索未來、思索生命的價值。”正是由於“回到現實中來,去體味人生的淒楚,去正視社會生活中隱忍的創痛”,瑪金才在新時期稍後一段時間,在詩藝、詩思上實現了轉換和實進,以有力的反思和藝術上的艱巨探索鑄成了其晚年詩作“沉鬱而又雄健”的風格——陶保璽於1995年在更為寬闊的時段、即晚於孫犁當年寫《瑪舍詩選序》13年之後得出上述結論,是符合詩人瑪金創作曆程和心路曆程的實際的,也證實了孫犁於1982年所寫的那篇序言,是秉公而言,憑藝術良心說話的。陶保璽的結論是:“作為真正的詩人,必須隨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和獨立不阿的人格。須知,捍衛真理,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價!而真誠靈魂的披露,在充滿炫目的外裝盛行的人生社會裏,要保持它的本色,又是何等的艱難!詩人瑪金很快地完成了由熱情歌吟(頗帶幾分盲目性和“從屬性”)回歸靈魂震顫,進而發出心靈呼喊的轉換。”這裏的評述是公允的,有深度的;隻是用語中“很快地完成了……”的說法與事實稍有出入。根據瑪金在1982年——粉碎“四人幫”已經6年了,還在詩集中不肯割舍自己當年所寫的歌頌大躍進的一組詩作,毫無反思之意的事實,毋寧說,詩人瑪金在新時期的反思與轉換並不那麼“快”,多少顯得有點遲緩。但從其新作中可以看出:他的轉換是紮實的,穩健的,有時也是震撼靈魂的。詩人已逝,詩案猶在。我們不難設想:在詩人生命的最後幾年,他對孫犁那篇序言的幽怨之氣已經消解了一些吧?
眾所周知,在文學創作與文學主張上,孫犁都是一位“高人”。很多事情,證實了孫犁對於文學思潮、文化觀象和社會曆史現象的觀察,具有穿透性和超前性。晚年,他“每發偏激之言”,得罪了一些友朋。他被他人認為的“偏激之言”,實為自身作為一位正直的作家根於“良知良能”、“真誠善意”的批評之聲。創作和評論上的四平八穩、見風使舵,不消說是圓滑;但要流放真情,“不畏一人之言”,乃至“群言”,卻是一件頗為不易之事。晚年孫犁的不少文章,堪稱血淚之作。在這方麵,孫犁晚年內心有一些難以為廣大讀者和某些友人理解的無奈和痛苦。他的秉性習慣是,一執起筆來,對於自身和家人、朋友的利害就不考慮了。《瑪金詩選序》被瑪金拒用、明令“萬勿發表”之後,這一事件令老人十分不快,積久成為一個難以平息的心理創傷。如上所述,序文寫成兩個月,被加急電報拒用之後,孫犁即寫成雜文《序的教訓》一文。除對征序、寫序之本事如實說明外,他還生發開去,破除長期以來的“一個傳統的觀念” :“一部作品,或提名於獎榜之上,或列目於報告之中,或由專家題字,或得權威寫評,都可以身價頓增,龍門得躍。但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沒有那樣大的法力……況文章詩詞,究非商品,即是商品,亦如歐陽修所說,市有定價,不以人言口舌定貴賤。”他轉而指出了問題的實質所在:“鼓吹之於序文,自不可少,然當實事求是,求序者不應把作序者視為樂俑。”說到這個份上,確實是不講情麵的,但其所指非專為某人,而係指稱或一類人。自己好心寫出的序文不能被友人體諒、采用,於是孫犁在文末說:“因此,現在聲明一下:從今以後,不再為別人寫序。別人也不要再以此事相求。願遠近支好,詩人作家,一體垂鑒。”。
他的態度是決絕的,毫不含糊的。以“直感實言”寫序,必吃“苦頭”——孫犁的教訓太深刻了。 教訓的深刻強化了他的認識,認識的透徹反過來使其心理創傷難以平複,此種創傷化作一種寫序/辭序情結,進入了他的無意識。此情結潛伏於孫犁的心理深層,在暗中活動;但對於一位從事文學創作的主體而言,要他與有關作品的寫序之事完全無涉,那是不可能的。這件事情發生之後,還有作家請孫犁寫序,他說明緣由、推辭了;而給自己的多部作品集,也得寫序言。“序”這個詞仿佛夢魘一樣糾纏著孫犁的靈魂。據莫舍拉東先生考證,請他寫序的是曾當過《天津日報》主編、晉察冀的老戰友李麥。時間在瑪金拒序之後、孫犁的《序的教訓》發表(1983年1月26日)之前。老友攜《餘暉集》書稿和信親自登門求序,但孫犁拒絕了。他解釋說:“我正為寫序的事苦惱”,“前不久,給一位詩人,也是老朋友,寫了一篇序。結果,我那篇序,從已經鑄版的刊物上,硬挖下來……因為那位詩人,無論如何不要這篇序,其實,我隻是說了說,他寫的詩過於雕琢 。因此,我已經寫了文章聲明,不再給人寫序了。”這位朋友不理解孫犁,拿起書稿就告辭了,此後也不來往了。1987年10月18日,李麥在馬路上跌了一跤,死在路上。孫犁聞訊,於第二天寫了懷念李麥的散文《黃葉》(未標出李麥之名)。他說:“給人寫序,不好。不給人寫序,也不好。我心裏有別扭。”他“終覺是對不起老朋友的”。由此可見,序案和寫序問題一直在孫犁心中發酵,對此他懷有痛苦難言的心態。或由於外界文學現象的刺激,或由於自身對一些文學問題思考引發了聯想,孫犁的無意識深處潛伏的寫序/辭序情結,難免會冒出水麵,進入意識的界域。孫犁除於1982年6月26日寫了《序的教訓》一文,對那件令人不快的事情作了說明和評述外,1982年4月25日作《談名》、《談諛》兩文,前者有雲:在名利問題上“每個人都有不少經驗教訓,事情昭然,這裏也就不詳談了”;後者有雲:“對老年人,常常是對那些好寫詩的老年人,我總說他的詩寫得好,至於為了什麼,我這裏就不詳細交待了”,“當今之世,吹捧為上,‘教訓’二字,可是要常常得罪人,並有時招來禍害的”。1982年12月23日作《談師》一文,有雲:依自己每到年關閉門思過的習慣,今年“檢討”的“是對別人的稱師道友,還沒有做到深拒固閉,嚴格謝絕”。1983年1月29日作《評論家的妙語》一文,有雲:“對作品亂加封號,隻能助長作家的輕浮,於創作是不利的。”凡此種種,表明孫犁的寫序/辭序情結在不時驅動,有時在暗中牽製著他的思緒,而他的理性卻一直是十分清醒而又穩定的。一方麵,寫序事件造成的心理創傷難以平複,需要一定程度的宣泄;另一方麵,對實事求是文學批評原則之持守,則是堅如磐石、毫不動搖的——這是一種難得的良知拷問,是人格光輝的自然顯露,具有現實的和永久性的倫理價值與審美價值。在文學批評領域吹捧之風並未消歇乃至有增無已的今天,孫犁在上述詩壇公案中彰顯的人格魅力與殉道精神,應該說不無垂範意義。
綜上所述,1982年發生於孫犁、瑪金這兩位老延安、晉察冀友人之間的這樁詩壇公案,蘊含了文學批評原則與私情世俗的衝突;牽動了當事人雙方的情緒衝動,其中又以瑪金斷然拒用孫序為偏激之舉;而孫犁的序言文本,猶豫於公正與私情之間,不得不采取避實就虛、吞吞吐吐言之的言說策略,多有陳述其詩作不足之處之語,未作無原則的稱頌。究其深層原因,在於《瑪金詩選》中作為最大板塊的寫於1958年及其後幾年的那一組詩,追隨那時文壇詩苑盛行的浮誇之風,違背了文學的真實性原則,在文學思想上是孫犁所無法苟同的。詩人瑪金,雖然在新時期對幾十年前的社會文化作了反思,也寫出了一批思想藝術上有突進的優秀詩作,但一真未能公開與上述那一組詩歌割裂,而是將其一收再收,不能說不是個缺憾。這樁公案因故被擱置了30年,今天,應該加以評述,以期通過討論,得出大體一致的結論。
(作者單位:陝西師範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