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藏族視界與族別意識下的文學書寫(3 / 3)

三、對民族文化習俗的呈現

作為一部少數民族題材的小說,自然少不了對民族文化習俗的呈現。在《塵埃落定》中,我們可以看到藏族的神話傳說、巫術占卜,也可以看到藏族的禮儀節慶、野合風情,這些描寫體現了藏族人的觀念信仰和民族風情習俗,也強化了《塵埃落定》的民族色彩與文化內涵,顯示了作者的藏族視界及其文學表達的獨特價值。

《塵埃落定》中的神話傳說最有代表性的是創世神話。創世神話的核心是人們對世界和萬物形成的解釋。在世界各國、各民族神話中,關於世界、萬物形成的起源,有不同說法。西方基督教背景下的國家和民族相信,是上帝創造了光、天空、陸地、星星、太陽和月亮,還有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在中國,流傳極廣的有盤古開天辟地、化生萬物,女媧摶土造人的神話。但也有其他說法,《塵埃落定》中的藏族人是這樣解釋世界和萬物形成的,他們認為神創造了世界萬物,“天上地下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就隻有風呼呼地吹動。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在風中出現了一個神人,他說:‘哈!’風就吹出了一個世界,在四周的虛空裏旋轉。神又說:‘哈!’又產生了新的東西。”值得注意的是,藏族人在解釋世界萬物由來的時候還說到了土司的來源(或民族的起源):“神人那個時候不知為什麼老是‘哈’個不停。最後一下說‘哈’的結果是從大鵬鳥產在天邊的巨卵裏‘哈’出了九個土司。”這裏,“神造世界萬物”表明藏族人對宇宙、對世界的認識是建立在神靈觀念基礎之上的,“巨卵生土司”則是“卵生宇宙萬物”的西藏卵生神話的變體,而卵為大鵬鳥所生則反映了藏族人的鳥圖騰崇拜。《塵埃落定》中的創世神話反映了藏族人的神靈思想和卵生信仰。

描寫藏區與眾不同的神靈世界和現實世界相交融的生活現實也是《塵埃落定》的一大特色,在這方麵,最引人注目的是有關巫術占卜活動和神巫鬥法的描寫,比如門巴喇嘛是“法力高強的神巫”,他“對咒術、占卜術都頗有造詣”,他從耳朵裏長出罌粟花的犧牲者的頭顱可以看出汪波土司對麥其土司的惡毒詛咒及其詛咒的內容,也可以通過自己的法術消解對方的詛咒,他往傻子二少爺身上噴吐“經過經咒的淨水”,破除了汪波土司一方的奪命咒術。當麥其土司與汪波土司之間爆發罌粟花戰爭時,戰爭變成了神巫們的鬥法。雙方交戰時,兩方的神巫設壇作法,念動咒語,驅使風雨雷電打擊對方:汪波土司的大批神巫聚集在一起,對麥其土司家實施詛咒,要白色的雲彩變成烏雲,帶上雷聲、閃電和冰雹,襲向麥其土司家。而麥其土司家的神巫門巴喇嘛則運用法力,讓雲裏的冰雹化成雨水,同時,讓汪波土司領地裏落下冰雹,砸向莊稼和果園。從某種意義上講,巫師是藏民族文化的傳承人,在藏族人的心目中,他們更是可以用法術保護他人,以免受到自然災害、外來者和敵人傷害的人,他們能上達民意、下傳神諭,可預知吉凶禍福,除災祛病。《塵埃落定》中的神巫形象和巫術活動的相關描寫營造出一個魔幻神奇的神巫世界,也揭示了藏區神靈世界和現實世界息息相通的現實特點。

藏區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民族文化積澱決定了大量原始儀式、習俗活動在這一區域的存在,《塵埃落定》所描寫的春耕播種時節男女在田間地頭帶有性意味的嬉戲就是一例,它不僅僅展現了勞動場景與民族風情,也帶有某種儀式的意味,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藏民族的原始思維。嬉戲的核心內容是:“女人們把一個男人摔倒在地上,撩起長袍,剝去寬大的褲頭,把牛糞糊在那不想安分的東西上麵。男人們的目標則是女人們的衣衫,要讓她們在晴朗天空下袒露美麗的乳房。”春耕時的這種遊戲,除了使人快樂,“據信還會增加地裏的收成。麥其土司對兩個兒子說,古代的時候,人們還真要在地頭上幹那種男女之間的事情呢”。顯然,這種嬉戲活動帶有原始的巫術信仰色彩。英國人類學家詹姆斯.G.弗雷澤曾經談起過以“相似聯想”為思維規律、以“同類相生”為基本原理的“模擬巫術”,即通過某種模仿活動使物體相互感應,比如為了使莊稼增產,奧裏諾科的印第安人會讓懷抱嬰兒的女人去播種。《塵埃落定》中所寫的藏族男女春耕時的田間嬉戲,以及為了使莊稼生長茂盛,人們有時會在田地裏舉行交媾儀式的做法,就帶有弗雷澤所說的那種模仿巫術的意味,體現了藏族人的原始思維遺存。

除此之外,《塵埃落定》還描寫了藏族的婚嫁禮儀和野合風情,如麥其土司的二兒子與茸貢女土司的女兒塔娜的訂婚儀式,麥其土司與三太太央宗在罌粟地的野合,大少爺與姑娘在樹林裏的幽會野合,傻子二少爺與牧場上的姑娘在野外溫泉中的野合等等。野合風俗古已有之,在遠離儒家道德倫理影響的藏區,野合並不是大逆不道的淫亂行為。野地裏的性愛,顯示了性愛關係的自然純樸,傳達出獨特的性愛文化底蘊。這些風情習俗的描繪無不帶上地域、民族的烙印。

四、結語

固然,《塵埃落定》並不僅僅是一部族別小說,但作者的藏族視界與族別意識是不應否認的。《塵埃落定》基於藏族視界與族別意識的文學書寫也並不一定就是一種缺陷,其彰顯的“特殊性”也許恰恰是其獨特性的體現。其實,民族文學創作的價值並不在於是否實現了“跨族別寫作”,民族文學的追求也不應僅僅是“特殊與普遍的統一、民族性與人類性的結合”,而在於是否“傳承民族文化,表達民族精神”,是否體現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蘊。隻有展現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將創作深深紮根於民族生活土壤,讓作品延展民族記憶,張揚民族文化精神,民族文學才有生命力。民族文學創作並不是非要貼上一個“跨族別寫作”的標簽才顯得高明,民族文學作家隻有超越“普遍”與“特殊”之辨,拋棄“特殊”帶來的精神焦慮,其創作才能獲得自由。

(作者單位:西南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