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巴金研究 第一節 試論巴金如何關注薩凡事件(2 / 3)

時機更迫切了,本聯盟希望與同情於我們的綱領與提議的青年同誌攜手!我們向沙樊二死者矢誌在“不妥協,不屈伏”的旗纛之下團結起來,向社會革命的戰場前進!

《革命》周報上的言論也不例外。1927年9月,《革命》周報第20期刊載了熙壽《為薩凡之死敬告中國農工階級》。熙壽通過薩凡事件看到資產階級與政府共謀壓迫弱者的事實,於是說:

……我們如謀自身的生存和利益計,應當趕快一致的聯合起來,向政府和資產階級進攻!……我們還要根本將他們——政府和資產階級——所憑借的政治製度和私產製度毀滅,而建立無政府共產社會,這種才能使他們沒有死灰複燃的機會!

由此可見,中國無政府主義陣營曾在關注薩凡事件時所堅持的核心因素——抗議不合理的審判結果及主持人道與正義,在薩凡二人死後的一些言論中卻消失得無影無蹤;強化無政府主義組織、宣傳無政府主義思想、提倡社會革命,成為一些無政府主義者的首要關心事。對無政府主義者而言,通過關注薩凡事件主動形成這種勢力,或許是極為普遍的行為日本同誌《追悼薩凡二同誌》(載《革命》周報第20期)一文中也有相同的言論:“中國的同誌!我們不是單靠口頭和筆墨的宣傳的,以後應該從書文而到工廠田園去從事積極的行動,才有追悼諸先烈的真意。”。

三、巴金與薩凡事件(一)

——巴金怎樣訣別“無政府主義者”形象?

由上所述,中國無政府主義陣營對薩凡事件有兩種關注方式:一是在薩凡二人被處以極刑之前,通過社會運動與言論來抗議法院的審判結果,主動提倡人道與正義,試圖營救薩凡二人;二是通過對薩凡事件的關注,一些社會運動與言論便在薩凡二人死後開始進一步推動無政府主義運動,人道與正義反而備受忽略。當時,巴金也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但他對薩凡事件的反響卻與此相反。

1927年4月12日,赴法不到兩個月的巴金“在《每日新聞》上獲悉意大利無政府主義者薩珂和凡宰特將於七月十日被處以極刑的消息。……不久,〔巴金——筆者注〕買到了凡宰特的《一個無產階級的生涯底故事》”。在小說《我底眼淚》中,巴金這樣回憶當時的情況:

……有一天在一個書鋪裏見到了一個意大利魚販子著的一本英文小說,裏麵有這樣的一段話:

我希望每個家庭都有住宅,每張口都有麵包,每個心靈都受到教育,每個人的智慧都有機會發展。

好像大雨住後的天空那樣,我的心豁然開朗了……

巴金通過《一個無產階級的生涯底故事》一書,看到了凡宰特的信仰與他對今後生活的向往、理想,同時又了解到他在美國的艱苦生活。之後,巴金開始關注薩凡事件。

巴金做的第一件事是與凡宰特通信。1927年5月17日,巴金寄給凡宰特第一封信,7月上旬巴金收到凡宰特第一複信(作於6月9日);7月11日,巴金寄給凡宰特第二封信,8月上旬巴金收到凡宰特第二複信(作於7月23日)。8月13日,巴金寄給凡宰特與美國波士頓薩珂、凡宰特援救委員會兩封信,這是最後的通信關於巴金與凡宰特的通信紀錄。

巴金寄給凡宰特的前兩封信目前下落不明,因此隻能通過巴金就薩凡事件發表的種種言論來了解當時巴金處於何種心境。本章後半部將會再次提及這一點,在此首先來注視無政府主義者凡宰特的複信。

凡宰特第一複信《凡宰特致本社黑浪同誌信——殉道者遺書之一》中有:

“無政府”的真意義就是在了解而且以解放生活,解放個人,廢除人對人的壓迫和掠奪等等方法,來消滅這種曆史的消極結果。因此“無政府”便是我們所能處理的生活的唯一方法和道路。然而這是要由人們希望的,要由人們的努力來決定而且實現的。他自己不會自然實現。

凡宰特第二複信《1927年7月23日凡宰特致巴金的信》中亦有:

那麼,跟隨在這個倒退的專製的時代之後將是什麼?又是一個不可避免的向另一個專製王朝投降的虛假民主嗎?正如幾千年來的曆史至今仍然顯示的那樣嗎?

隻有無政府,隻有我們無政府主義者才能打破這些惡性的循環……

這是一項巨大無比的任務——但並非人力所不能及,我們是否知道,當被誤導而迷失了方向,走向歧途的工人階級和各個階層的人民為了這曆史最偉大的解放多半出於本能地加入我們的隊伍中時,我們將會創造出那個自由而幸福的王國。但是即使到那時,我們仍然一定要為這一事業做出最大的努力,否則,新的專製勢必又會取代現在的專製而導致極大的破壞。

凡宰特竟然能夠在死亡即將來臨之際,依然如此冷靜地麵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惡循環,宣傳無政府主義思想,強調與工人階級共同創造無政府社會,可見他果然是一個無政府主義殉道者。凡宰特如此對無政府主義理想的堅守,直接表達了他的一種核心思想:“我希望每個家庭都有住宅,每張口都有麵包,每個心靈都受到教育,每個人的智慧都有機會發展。”

對於當時的巴金而言,凡宰特的這種無政府主義者形象也是他極為讚同的。在《中國無政府主義與組織問題》一文中,巴金說:“我們如要謀群眾的解放,則必須發展群眾的組織力”,“實際的革命工作,有方案有策略的社會革命……非由有組織的群眾來完成不可,而為之先驅的,便是有組織的無政府主義者”。接著,巴金列出關於如何組織群眾的具體條項:一則目的,即“援助勞動階級,進行革命的事業”;二則團員,即“信仰無政府共產主義,願為勞動階級盡力者”;三則組織,即“各小團體聯合成立區同盟進而省同盟更進而為全國聯盟”;四則規約,即“團員應執行一切團務”,如有破壞團體名義或無故不到會者,予以警告,如不聽從,將由大會通過後開除。巴金在此文結尾這樣總結:“組織問題已不複成問題,將由討論時期進到實行時期了。”由此可見,巴金對組織群眾運動、發動社會革命是如此重視與自信,這即是構成巴金無政府主義思想的核心因素之一。

巴金的這種立場,在《無政府主義與實際問題》一書中就已有表露。巴金認為:“許多萬的工人罷了工,許多的青年跑到戰場去作戰,在白色恐怖之下,許多的革命者帶有獻身的精神去受死刑,去進監獄”;這種“民眾的革命運動”與“升官發財”、“新的軍閥”、“純正三民主義”、建設“資產階級的政府”等政治動向毫無關係,“國民軍的北伐是一回事,中國的革命運動,又是一回事”。在巴金看來,中國無政府主義者應該主動投身於這種“民眾的革命運動”,“應該以工人的資格去參加,斟酌他們的要求創出新的口號,如減少工作時間以及工人生活的保障、工人教育的開辦”,即使“不能立刻使無政府的社會實現,但至少能使中國民眾與無政府主義的理想接近一點”。

巴金在上文探討“民眾的革命運動”時又涉及另一個問題:無政府主義者應該怎樣麵對“國民革命”。關於這一問題,巴金在《給急弦的信》中說:

國民黨打倒北洋軍閥,打倒帝國主義,我極同情,但打倒之後要建設一個強固的政府,要把中國弄成富強的民主國家,這我卻極端反對。

假若打倒北洋軍閥,打倒帝國主義,是為著人民的幸福的,那麼我們便不應該拿三民主義做口號,我們便不應該重建政府!南京政府也好,漢口政府也好,都是一套鬼把戲!

這也許意味著一些投身於“國民革命”的無政府主義者將會成為巴金攻擊的對象。

然而,巴金如此重視以群眾為主體的革命運動,堅持無政府主義理念的姿態,在當時並沒有得到其他無政府主義者的普遍認同。《無政府主義與實際問題》的另一位作者君毅(吳克剛)說:

現在中國同誌,對於革命運動決不參加,對於國民黨一味反對,一味攻擊,這樣態度,我是反對的。

……在現在革命時期,無政府黨應該用全力反對舊黨;對於國民黨,暫時認為是友黨,予以同情,不加攻擊。

可見,君毅對“國民革命”如此“寬容”的態度,明示了一種期待“國民革命”與無政府主義相結合的無政府主義者形象。這不僅與巴金抗拒三民主義、強調“民眾的革命運動”的“無政府主義者”形象構成了明顯的反差,同時又證明了巴金“反政府”的基本思想原則。這說明了巴金的確是一個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無政府主義者”。

巴金這一“無政府主義者”形象引起了他對《革命》周報的批判。與巴金交往親密的好友畢修勺回顧當時的情況時說:

……我主編了《革命》周報之後,我寫信給他〔巴金——筆者注〕,請他為該報撰稿,不料他的回信使我大吃一驚!他說我與李石曾等合作,已經“墮落”了,他決不為我所編的刊物寫文章,而且不再與我來往。說我“墮落”了,我並不生氣;我知道我自己的為人。我驚奇的是他這個人對一個同誌兼朋友,會一下轉變得這樣快,會寫絕交的信,確實是我始料所不及的。但我想,他怪我與國民黨要人們來往並合作,就無政府主義的立場說,我還欽佩他的正確見解,我的內心反而有些不安。

巴金之所以如此評價《革命》周報,是因為國民黨要人李石曾向《革命》周報提供創辦資金一事使巴金發現此雜誌與權力、政府互相勾結。於是,巴金於1927年7月中、下旬,“宣布同讚成國民黨‘清黨’政策的無政府主義刊物。

總之,把群眾視為展開革命運動、實現無政府社會的主體,割斷無政府主義與權力、政府之間的勾結,即是構成巴金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核心因素。“無政府主義者”巴金堅持的這種主要理念,與凡宰特在他回複巴金的兩封書信中談到的信念與理想產生了思想共鳴。

然而,這種共鳴並沒有左右巴金如何關注薩凡事件。

1927年7月,巴金發表《死囚牢中的六年——薩珂(Sacco)與凡宰特(Vanzetti)果然會被殺麼?》時談道:

……假若我們不是自私自利的人,假若我們還有一點人性,假若我們知道正義、人道是什麼,那麼我們不能——絕對不能——眼看著,親眼看著這兩個無辜的人,甚至就在現社會中也算是人格極高尚的人,毫無證據地被人誣告,被人判罪,甚至就要被人送上電氣死刑台……

《巴金致凡宰特第三函(1927年8月13日)》中有:

現在我知道了你的刑期被推遲到了8月22號。也許那些嗜血成性的畜生不敢在全世界千百萬人民的眼前燒死你們。但是誰能說這幫嗜血成性的畜生懂得所謂人道和正義?他們無惡不做!……

薩凡二人死後,1927年10月《平等》第1卷第4期開設《薩珂與凡宰特專號》。在此,巴金發表了《法律下的大謀殺——薩珂與凡宰特被害以後》、《死者與生者(一)》、《沙哥與凡宰特之死》等散文,並譯出《蔭[薩]珂與凡宰特致全體同誌的信》、《薩珂給他的兒子但丁最後的一封信》、《凡宰特致本社黑浪同誌信——殉道者遺書之一》三封信函。巴金在《法律下的大謀殺——薩珂與凡宰特被害以後》一文中說:

法律果然勝利了麼?無政府果然失敗了麼?告訴你——吃人的魔王!隻要正義不死,真理不滅,法律是決不會勝利的,無政府【的】是決不會失敗的!殺幾個人,燒幾本書,難道就殺得死正義,燒得掉真理麼?

1927年9月3日,《現代評論》第6卷第143期刊載了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與適之《附記》。其中,適之《附記》引起了巴金的憤怒。

在此文中,胡適首先強調“我們見慣了同情於薩樊二人的言論,往往推想美國的法庭是暗無天日的”,但“這也是一偏之見”。從這一立場出發,胡適提出以下四點:一,“在麻色珠賽邦,則上級法庭覆檢的範圍狹小多了,他們隻檢查當日承審推事的行為,隻能問律文的問題,而不及事實的問題”;二,“美國是聯邦製,中央的法院不能幹涉各邦的司法。故聯邦的法院與大總統皆無法幹預此案”;三,“此案最強的證據是麥的羅〔麥蒂羅斯——筆者注〕的自供。……同情於薩樊的人自然說這是充分的證據。但法庭上卻不能這種說。因為麥的羅是因別的案已定了死罪的人,他多認幾案,也不過是一死”;四,“美國與世界的無政府黨人做出了種種示威暴動……這種暴動不能救他們的命,反激怒了一般公民的心理,因為暴力若能影響司法,司法製度就根本不能成立了”。

胡適雖然深切了解美國州法的特征,但他卻主動拒絕了思考這種法律到底是在為誰服務,它又是怎樣結束了薩凡二人的性命。無批判地接受把冤案合理化的法律,並無視法律作為強者壓迫、剝削弱者的另一層麵,胡適這一表態決定了他“美國紳士”的形象。

1927年12月,《革命》周報第34期(12月18日)、第35期(12月25日)連載巴金《寄革命周報編者的信》。巴金在信中指出法院收買證人作偽證、州長憎恨無政府主義者、南布倫特裏一案發生時薩珂不在現場等等;並抓住胡適“暴動豈能影響司法”的觀點予以激烈的批駁:

……法官之受賄,審判之不公平,這卻是激起暴動的唯一原因。假若故加人罪,枉法殺人,便能保障司法製度,便能維持司法的尊嚴,那麼,你要殺人就殺好了,何必又借“暴力影響司法”的話來做口實呢。……司法製度要靠那些說謊者,竊賊,娼妓,患神經病者來維持,可見它早已倒塌了。假若對於這種製度還不反抗,那個人就無良心,就是禽獸,因為他連一點人的感覺也沒有了。胡先生呢,我不敢說,他是禽獸,但是他見著不義的罪惡行為,既不反抗,見著好人無罪而被處刑,又不援救,並且在殉道者被害後還作文來侮辱他們,這樣我們能說他有一點人的感覺,有一點正義的感覺麼?……

根據個人情感主持人道與正義,憤恨所有讚同法院將薩凡二人判處死刑這一審判結果的壓迫者,怒叱他們極不人道、缺欠正義感,這即是巴金關注薩凡事件的一大特征。也許有人會講,別人根本無法掌握的巴金這種不定型、難以形容的個人情感,正是巴金能夠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依據所在。這種觀點筆者並不反對,把無政府主義與人道、正義等所謂道德因素相結合看待,也是對無政府主義的一種評價取向。然而,當時“無政府主義者”巴金注重於宣傳無政府主義思想、堅持思想純潔性,這並沒有構成巴金主持人道與正義的方法。正因為如此,在巴金當時發表的多篇關於薩凡事件的文章中,既找不到與無政府主義相關的具體記述——如以群眾為主體的革命運動,也無從看到滿懷信心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巴金;對法院、法律的批判甚至也沒有體現出巴金的“無政府主義者”形象。至於當時一些無政府主義者把薩凡事件視為推動無政府主義運動的契機,這對於巴金而言恐怕更是無法讚同的。換言之,在關注薩凡事件的過程中,巴金似乎沒有受到任何思想或主義的局限,反而隻依靠他個人情感來主持人道與正義。這種心態更接近於世界各地眾多人士展開抗議活動時的出發點。

有趣的是,從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到抒發個人情感、主持人道與正義的這一態度轉變,也正是巴金訣別“無政府主義者”形象的過程。

1927年9月,分共不久的武漢政府與南京政府複合,政局姑且走向安定。《革命》周報似乎反映了這種局勢,與勞大、薩凡事件相關的報道在刊物上逐漸增多。碧波自第16期一連三期刊載論文《我們是誰?》,明示了《革命》周報以宣傳無政府主義為其主旨的立場。《革命》周報開設《薩凡紀念號》,說明了此雜誌的立場轉變,然而這並沒有改變巴金對《革命》周報的評價。在《寄革命周報編者的信》中,巴金依然強調:“我曾反對過革命周報的主張,便在現在我也反對它的,——雖然我也是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然而,唯獨對《薩凡紀念號》的評價卻與此相反。巴金在此文中說:

雖然我曾攻擊過革命,也許在將來我還要攻擊它,然而我卻要向你說,你們關於薩珂與凡宰特(你們譯作凡齊蒂)的文章我是極表同情的。不但我,我想假若薩凡二人還存在的話,他們也要感激你們的。為什麼呢?因為你們正如凡宰特向我所說的那樣,默默地和那兩個殉道者的感情共鳴,防護他們的生命,力爭他們的自由,證明他們的無罪,辯護他們的信仰。

巴金對《薩凡紀念號》的積極評語,其來源即是《凡宰特致本社黑浪同誌信——殉道者遺書之一》。凡宰特在這封信中這樣激勵巴金:

……我知道有許多像你那樣年輕的人還有許多年老的男男女女,他們默默和我們的感情共鳴,防護我們的生命,力爭我們的自由,證明我們的無罪,辯護我們的信仰,我們一直到死都是不會忘記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