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巴金研究 第一節 試論巴金如何關注薩凡事件(3 / 3)

這也就說明:當時的政治因素真正改變《革命》周報的立場與否,其實對巴金並不重要,而隻有《革命》周報開設《薩凡紀念號》時在某種程度上體現的主持人道與正義的基本立場,才能夠真正推動巴金主動訣別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無政府主義者”形象,並以凡宰特曾向所有為了爭取人道與正義而奮鬥的勇士們表示的感激,來積極評價如今依舊意見對立、“墮落”的《革命》周報。

從以上種種論述可以看出:巴金既沒有以薩凡事件為契機來宣傳無政府主義思想、擴大無政府主義運動的勢力,也沒有從堅持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的角度來關注薩凡事件;反而,巴金充分抒發了個人情感,強調了與世界各地眾多人士相同的人道與正義。為了建立這一態度,巴金拋棄了思想純潔性,訣別了“無政府主義者”形象。

然而與眾不同的是,巴金在他的文學創作之中,似乎又重述了他對薩凡事件的這種關注方式。

四、巴金與薩凡事件(二)

——從《滅亡》到《法斯特的悲劇》

在薩凡二人被處以極刑前後,巴金通過發表散文、譯作等方式來關注薩凡事件。同時,巴金還寫下一些抒發當時感情、心境的筆記,這在巴金創作《滅亡》時構成了小說的各個章節:如張為群的出場、革命黨的殺頭、杜大心的“刺殺”與自盡。這些細節不僅再現了薩凡二人的思想內容以及與事件相關的人物形象;而以此建構的故事進展、轉折也充分映射出巴金對薩凡事件的關注方式。

眾所周知,《滅亡》的主人公杜大心是一個充滿“憎”的人物。這種“憎”主要指向兩種對象。一是為了建立自己的幸福而犧牲別人的壓迫者:比如壓死一個平民百姓依舊泰然自若的戒嚴司令部秘書長(第1章);荒年無糧之際,為了生存賣掉孩子的人,或忍心吞吃別人家孩子的人,以及借此機會高價出售糧食,謀取發財之者(第10章)等。二是為了建立壓迫者的幸福甘願自己犧牲的人,這也可以說是某種程度上的“奴隸”:比如為了不使母親傷心,放棄自由戀愛,甘願順從母親的包辦婚姻嫁給一個陌生人的表妹(第3章)。因此,杜大心說:

……對於那些吃草根,吃樹皮,吃土塊,吃小孩,以至於吃自己,而終於免不掉死得象蛆一樣的人,我是不能愛的;對於那般親眼見著這樣的慘劇而不動心,照常過著奢侈生活的人,我是不能愛的;對於那般趁這個機會發財的人,我更是不能愛的。

……

至少在這人掠奪人、人壓迫人、人吃人、人騎人、人打人、人殺人的時候,我是不能愛誰的,我也不能叫人們彼此相愛的。凡是曾經把自己底幸福建築在別人底痛苦上麵的人都應該滅亡。……

可見,杜大心的“憎”集中表現了他對小說中缺少人類愛、人道、正義的“現實社會”憤憤不平,渴求人類愛、人道、正義的心態。

然而,杜大心並沒有被憎恨情感所淹沒。杜大心搬到張為群家的後樓之後,他向張為群夫妻描繪了未來的世界,“這時候杜大心也完全和平日不同了,平日支配著他底腦筋的‘憎’已經軟化在未來的美夢中了”。杜大心還曾向張為群講述:“在最近的將來,那個偉大的日子就會來的,那時候誰也不再哭了,誰也不再受苦了,每一家都有住宅,每張口都有飽飯,每個人都有衣服,人們安靜地過著和平的日子。”對於切望早日實現革命的張為群,杜大心又給予多次鼓勵,體現了他堅信革命的革命家形象。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杜大心似乎沒有區別看待他所渴求的人類愛、人道、正義與他所期待的革命,以及他根據自己的理想描繪的未來社會(這也是凡宰特對未來社會的想象)。換言之,對杜大心而言,展開革命的目的也許就在於實現充滿人類愛、人道、正義的社會。這一點,在張為群身上顯現得更為明顯。

張為群是一個正義感極強的人物,他“看見不平、不公道的事,就要出來說幾句話,叫幾聲;看見別人底痛苦,他也就要流眼淚”。張為群信奉杜大心的“社會主義”,“要用革命的方法推翻人世間一切的不平,創造出一個美滿的世界來”。他把“人類幸福”奉為上帝,“覺得這四個字裏麵至少包含著他平日所看見的受苦的人也會過著安樂日子的意思”。雖然他無法指出什麼是“人類幸福”,但他深信,在不久的未來革命即將到來,那時“不會再有不平的事,沒有人壓迫人的事”,“人人都是平等的,都享著和平的幸福”。

因此,“革命何時到來”成為張為群關心的大事。杜大心搬到他家後樓不久,張為群又向他探問這一問題。但這次卻與往常不同,因為張為群剛剛目睹了繳不起房錢的母子四人被兩位警察趕出租房(三個孩子的母親最終死去),而房主卻把空出來的屋子借給了杜大心。如此“不平、不公道”的事情激起了張為群的憤怒,使他格外焦急地切望革命早日到來。他說“現在呢,我知道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應該消滅的,這一切都是罪惡,所以我不能夠忍耐了”,於是便按著胸膛說“不是我,它,它不能夠再忍耐下去了”。

如果我們把張為群的人物形象和行動,與薩凡事件的一些細節仔細對照一下,便可以找到一些共同點。

在《滅亡》中,為了嚴防“赤黨”作亂,上海準備戒嚴。一天晚上,兩位警察在盤問抱著一包傳單和報紙的張為群時發現:傳單上印著“打倒魚肉人民的軍閥孫傳芳!”,報紙上有“總同盟罷工”、“上海工人武裝起來!”等字樣。就這樣,警察逮捕了張為群,罪狀為參加革命黨活動。1920年前後在馬薩諸塞州發生兩起現金搶劫案時,美國正處於紅色恐慌之中,這便使警察署長把作案凶手的目標固定在無政府主義者與外國移民身上。警方逮捕薩凡二人的原因亦在於此。

薩凡二人被捕後,為其他無政府主義同誌的安全起見,他們故意回避陳述與無政府主義相關的情報,隱瞞了無政府主義者的身份。這被視為“犯罪意識”,之後成為薩凡二人被判處死刑的直接因素。《滅亡》張為群被捕後,有人探望他時,“張為群已經被拷打得臉腫得不堪,腿也爛了,他還是咬著牙齒說:‘告訴他們,能救我出去自然最好,不能夠時,我死,我一個人死也不要緊,我決不招出一句話……’”。可見,張為群慷慨就義,衛護了組織的活動與其他同誌的安全。

從以上兩種共同點可以看出:薩凡二人向往革命,渴求人類愛、人道、正義的人物形象,充分體現在張為群身上。巴金“我愛張為群”。這一表述,或許直接表達了巴金對薩凡二人這一形象的認同,以及對他們理想中的革命、無政府社會藍圖的積極讚同。

無論杜大心還是張為群,他們是直接從人類愛、人道、正義出發向往革命的,而張為群要比杜大心更加積極、熱情。這種把個人情感與革命結為一體的姿態,與當時巴金通過違背“無政府主義者”的立場、拋棄無政府主義思想純潔性所建立的基於人道與正義來關注薩凡事件的態度,是大不相同的。杜大心之所以在《滅亡》中沒有親自談到實現革命的具體方法——例如展開群眾運動,或許說明了巴金在創作《滅亡》時有意無意地拋棄了思想純潔性,突現了與革命相結合的杜大心的個人情感。杜大心和張為群與“無政府主義者”巴金,雖然在怎樣理解革命的問題上互相有所差異,但就強烈向往革命一點,兩者卻別無二致。

然而,張為群在戒嚴司令的屠刀下慘遭殺害之後,杜大心與張為群對革命的向往並沒有得到進一步發展,取而代之的即是杜大心出自個人情感的“刺殺”與自盡。剛剛萌芽的革命因此夭亡,《滅亡》的故事迎來了新的局麵。

首先,杜大心把戒嚴司令定為“刺殺”目標。由於張為群的慘死直接構成了杜大心“刺殺”戒嚴司令的動機,杜大心替張為群複仇這一行為也許僅僅表現了他對張為群個人的愛。然而其含義並非如此狹窄,杜大心“刺殺”這位既掌握權力與財富,又慘殺革命黨、壓迫平民百姓的政府官員時,同時又突現了他對剝削階級的反抗,以及對人道與正義的渴求。其實,巴金在當時發表的多篇關於薩凡事件的言論中也往往把這一攻擊的矛頭直接指向謀殺薩凡二人的法院、為資產階級說話的“有識之士”以及被收買的證人。巴金出於個人情感批判胡適擁護美國司法製度,也明確說明了這一點。由此可以發現,巴金在張為群死後安排的這一“刺殺”場麵,直接反映了渴求人道與正義的巴金對資產階級陷害薩凡二人表示的強烈抗議。

其次,杜大心把“刺殺”目標轉向他本人。這不過是以自盡的方式得以實現的。這種“刺殺”的原因極為明確。其一,如果住在張為群家後樓的母子四人不被趕出租房,杜大心是無法搬到那間屋子的,這使杜大心發現他也是一個壓迫弱者的剝削者。其二,張為群之所以信奉“社會主義”,完全是受到杜大心的思想影響;而“社會主義”在社會中的逐步擴展,又導致戒嚴司令鎮壓革命黨、慘殺張為群;為此,在張為群死後,杜大心發現他才是陷害張為群的元凶,於是杜大心把他自己也列入他心目中應該滅亡的人之中。杜大心之所以能夠達到這種境界,正是因為他深受良心上的譴責,認識到了“加害者意識”。他以自盡的方式“刺殺”剝削者“杜大心”的行為,著重體現出杜大心對人道與正義渴求不止的正派形象。當時,巴金在《無政府主義與恐怖主義——覆太一同誌的一封信》中雖然從理念上否定了無政府主義與恐怖主義的相關性,但在情感上卻積極認同了恐怖主義者及其“刺殺”行為的可貴性:

……在這世界上愛已漸漸被鏟除了,人造的各種製度使得人們彼此相恨,使得少數人壓製多數人,使得多數平民生於憂患死於痛苦。我們既不能活著,使得人們彼此相愛,使受苦的多數人過幸福的生活,那麼,我們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來破壞那製度或維持那製度的人,使得“憎”早點消滅,“愛”早日降臨……

抗議剝削階級、主持人道與正義,這即是巴金與杜大心積極認同“刺殺”行為的主要原因。

如果說張為群表現了薩凡二人的形象,那麼麥蒂羅斯便認識到“加害者意識”的杜大心的原型。當麥蒂羅斯發現兩位無辜的被害者因為他曾經參與的殺人案被判處死刑時,他便親自招認他與南布倫特裏一案的幹係,供出真正犯罪團夥,披露事件真相,試圖證實薩凡二人的無罪當時,法院收買了慣匪古德裏奇作為證人。由於古德裏奇斷定薩珂即是南布倫特裏一案的凶犯之一,於是當時他犯下的盜竊罪受到減刑,這使他逃脫了徒刑。顯然,古德裏奇是一個“把自己底幸福建築在別人底痛苦上麵的人”,與麥蒂羅斯恰恰相反。然而,由於麥蒂羅斯當時涉嫌其他殺人罪,裁判長又出自對殺人犯的偏見,認為他的證言難以置信(這也是胡適對麥蒂羅斯的評價)。因此,這一口供沒有得到法庭的正麵評價,當然也無法顛覆薩凡二人的死刑判決。麥蒂羅斯坦然無懼地出來認罪,寧可罪上加罪、死上加死,也不願容忍薩凡二人的冤死,這種心態證實了他深受良心上的譴責、對“加害者意識”已有深刻的認識。這一懺悔,不僅構成了麥蒂羅斯抵消他過去犯下的所有惡劣罪行、主動贖罪的一種方法,同時也充分表現出他對資產階級的抗議。內疚於心、誠懇悔過的麥蒂羅斯主動認罪的行為,也正是他渴求人道與正義、憐憫並同情薩凡二人的具體表現。這與杜大心通過“刺殺”戒嚴司令、毀滅其身的方式來抗議剝削階級、渴求人道與正義的形象,完全符合。杜大心與麥蒂羅斯對“加害者意識”的深刻認識展示了他們能夠堅持人道與正義的根源所在。這種人道與正義,與巴金依據他那幾乎無法進而闡述的個人情感所主持的人道與正義相比,果然更加具體。

通過以上對《滅亡》文本的分析可以發現:從杜大心與張為群向往革命,到杜大心認識“加害者意識”、深受良心上的譴責後放棄革命,並以“刺殺”與自盡的方式渴求人道與正義的這種故事進展,完全再現了巴金在薩凡二人死後,違背“無政府主義者”的立場、拋棄思想純潔性,以人道與正義的角度來批判胡適、讚同《革命》周報《薩凡紀念號》的這一態度轉變。小說《滅亡》的故事進展,即是巴金關注薩凡事件的另一個版本。

有趣的是,巴金在擺脫思想或主義後堅持人道與正義的姿勢,直接決定了巴金在新中國成立後拔白旗運動期對美國作家法斯特(Howard Fast)的批判方式。

1958年4月26日,《文藝報》第8期開設專欄《呸!叛徒法斯特!》,刊載了巴金、曹禺、袁水拍以及蘇聯、美國作家對法斯特的批判文章1957年2月,法斯特在《紐約時報》上宣布脫離美國共產黨。之後不久,法斯特又在《主流》雜誌上發表《我的決定》,說明了他脫黨的主要原因之一:1956年10月匈牙利事件爆發之際,蘇聯在匈牙利的所作所為使他“領略到了一種新的社會主義——屠殺和恐怖的社會主義”。然而在當時的中國,匈牙利事件被視為一場“帝國主義反動勢力和匈牙利反革命分子利用了勞動群眾和青年對過去領導者的嚴重錯誤感到的正當的不滿”,進行的“旨在推翻匈牙利人民民主製度和社會主義成就的反革命顛覆活動”;因此在暴動發生之後,蘇聯“弭平了反革命分子的武裝暴亂,粉碎了帝國主義的陰謀”,即是對匈牙利社會主義力量的正義援助。這與1956年12月29日《人民日報》社論《再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曆史經驗》對匈牙利事件的官方評價基本一致。因此,法斯特的叛黨、反社會主義行為與中國對匈牙利事件的官方評價的對立,引起了剛剛掀起拔白旗運動的中國文藝界對法斯特的批判。本專欄的批判論調十分鮮明,編者強調,通過批判法斯特叛黨行為,教育讀者努力擺脫個人主義、唯心主義等資產階級世界觀的束縛,努力進行思想解放在這些作家中,批判性最為尖銳的是曹禺。他說:法斯特是抱有“消滅無產階級專政,重新建立所謂資產階級的民主,取消共產主義,取消給勞動人民謀得幸福和光明的共產黨”的“典型的修正主義思想”的人物;他“一手拉著修正主義,一手拉著資產階級個人主義”,雖然“組織上入黨,思想上從未入黨”。

然而,位於本專欄前列的巴金《法斯特的悲劇》一文,卻與《文藝報》的定調完全相反。巴金認為:法斯特曾是一個“誠實的作家”,他寫過“激動人心的誠實的作品”,他筆下的小說人物都是些“誠實的人”;然而,如今法斯特卻“背棄了人民,背棄了他的主人公,去擁抱他過去所憎恨的美國方式的‘民主’”。這種“民主”曾將薩凡二人送上電椅,最近又陷害了羅森堡夫婦,法斯特在創作《薩柯和樊塞蒂的受難》時一定不會忘記這些事件發生後“美國的‘民主’政府都是很勇敢地拒絕了全世界善良人民的要求和抗議。它寧願在全世界的良心麵前保持孤立的地位,它寧願讓美國的國旗成為‘大不義的象征’,說是要維持傳統的法律的尊嚴”。巴金在此文中根本沒有指出法斯特叛黨行為與教育讀者思想解放的中心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巴金通過法斯特《薩柯和樊塞蒂的受難》及其他批判剝削階級的作品看到了“誠實的作家”的人道與正義《薩柯和樊塞蒂的受難》共18章,著重描寫了幾位登場人物在8月22日薩凡二人被處以極刑當天如何麵對薩凡二人之死:麥蒂羅斯悔過自新,監獄長對薩凡二人的同情,大學教授在課堂上講述冤案的經過,一個黑人勞動者在抗議活動中被捕,裁判長對外國人的歧視與偏見,美國總統宣布不幹涉獨立州的審判結果等等。這些章節體現了法斯特抗議所有壓迫平民百姓與工人的剝削階級,渴求人道與正義的“誠實的作家”形象。這樣一部作品必定觸動了巴金的心弦。因此,切盼法斯特早日遠離美國“民主”、恢複“誠實的作家”形象、重新堅持人道與正義,才是巴金在此文中批判法斯特投靠美國“民主”的真意,文本結尾“回頭是岸”一詞之含義亦在於此。正因為如此,當一些讀者在《文藝報·讀者討論會》上指出法斯特叛黨問題的嚴重性時,巴金才發現他“忽略了這是一個共產黨員叛黨的重大事件”。

巴金對法斯特的評價再次證明:無論是巴金對無政府主義的信奉,還是在新中國成立後主流意識形態極為鮮明的政治年代文藝界對巴金的期待,這些因素並沒有取代巴金在關注薩凡事件的過程中主持人道與正義的基本態度。杜大心在《滅亡》中放棄革命,以“刺殺”與自盡的方式主持人道與正義,也與此相同。基於個人情感堅持人道與正義,以此取代某種思想或主義,並將這一態度轉變過程再現在小說中,這即是巴金關注薩凡事件的獨特之處。

尾聲

在巴金心目中,某一思想、理論、主義與人道、正義、個人情感,或許是兩種不同層次的因素。前者可能更接近理想,而後者隻有在認識現實的過程中才會產生——無論是在巴金小說中還是在作家的現實生活中。至於巴金對薩凡事件的關注方式,完全是從違背前者出發,表現了後者。其實,這也關係到巴金人道主義的問題。換言之,巴金的所謂“人道主義者”形象,到底是指堅定某一思想立場,還是說在現實生活中發揮高尚人格,或者是指隻有把兩者結為一體才能成立的其他層麵?當我們思考這一問題時,繼續探討巴金對其他現實事件的種種反響,或許能有一些新的發現。

(本文原為第10屆巴金國際學術研究討會青年論壇征文稿,收入本刊時已適當施加修改。)

(作者單位:日本一橋大學大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