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節 曆史考辨的“詩學”意義(1 / 3)

第八節 曆史考辨的“詩學”意義——評段從學《“文協”與抗戰時期文藝運動》

李哲

中國學術一直有“文史不分家”的傳統,而當下的中國文學研究也都是以“文學史”為基本框架,可以說,“曆史”不僅構成了文學學科合法的研究對象,甚至還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文學研究”與“文學批評”、“文學鑒賞”相互區別的重要標誌。當然,與曆史學科相比,文學學科對“曆史”的觀照有自身的獨特性:它不僅要求研究者在探賾索隱中發現“曆史的真實”,還要求他們為這“真實的曆史”賦予“詩學”的意義,最終將其轉化成闡釋文學作品和文學現象的有效資源。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文學學科中的“曆史研究”更為複雜,它的獨特性實際上構成了一種挑戰性——如果研究者不具備紮實的史學考辨功底,那麼以曆史為支撐的文學研究就會成為虛浮的沙上城堡;而如果他們僅僅拘囿於史學考辨,又會有偏離文學研究本旨的危險。在我看來,段從學先生《“文協”與抗戰時期文藝運動》一書,就完成了這樣一個極富挑戰性的工作,並取得了可觀的學術成果。

在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領域,有關“文協”的研究一直處於較為初級的階段,這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於,學者們一直未能將“文協”視為一個獨立、專門的研究對象予以觀照。而《“文協”》一書的價值,首先就體現在作者對“文協”這一研究對象的確立之上,誠如作者本人所說,《“文協”》是“第一部對文協做係統考察的專論”。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文協”作為研究對象的確立,本身就已經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正是在這一前提之下,作者才能將此前處於散亂狀態的史料工作予以係統化,並通過自身全麵而細致的曆史考辨工作,勾勒出“文協”這一組織清晰、完整的曆史形態,進而填補了“文協”研究在基本史實上的空白。隻是這裏要強調的是,《“文協”》一書在“基本史實”上的工作雖值得稱道,但僅憑這一點,尚不能全麵體現它真正的價值所在。其實對研究者而言,如果沒有研究思路和學術方法上的更新,那麼作為研究對象的“文協”是很難被發現和確立的,即使確立起來,也會被納入陳舊的闡釋機製中。同樣,缺少了新的思路與方法作為前提,史料工作也隻能停留在量的積累上,它隻能為既有的學術觀點背書,而無法生成新的學術增長點。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協”》一書的作者顯然不是一個單純的“史料工作者”,他除了試圖發掘“文協”的曆史內涵,還在試圖建構“文協”的“文學史”意義,而他研究的結果也並不僅是對既有文學史框架知識性的補充和擴展,而是為我們審視這個“框架”本身提供了全新的視角和維度。我想,這才是《“文協”》一書真正的價值所在。

作者在導論中寫到:“本書在《‘文協’與抗戰時期文藝運動》這個題目下,包含著兩個相互關聯的內容。其一,梳理‘文協’自身曆史形態的發展變化;其二,在具體的文學活動中來把握‘文協’對抗戰時期新文學發展的曆史意義。”由此可知,本書前後部分對“史”與“論”各有側重,所謂“梳理‘文協’自身曆史形態的發展變化”主要集中在本書的上半部分,即第一章到第四章(包括附錄中有關文協分會的考證工作),而“把握‘文協’對抗戰時期新文學發展的曆史意義”則是通過後半部分的論述實現的。但值得稱道的是,對“史”與“論”的各自側重,並沒有導致作者在研究方法上的前後割裂:前半部分對“文協”基本史實的考辨工作,一直伴隨著作者對“文協”曆史本體意義的深刻思考;而在後半部分對“文藝運動”的闡釋中,曆史考辨工作也在一以貫之地延續。由此可見,作者並沒有將“曆史考辨”與“文學闡釋”視為兩套各自獨立的方法,他將兩者很好地融彙成一套和諧統一的研究範式,真正做到了“論從史出”和“史論結合”。

如前文所述,《“文協”》一書的前半部分主要側重對“文協”基本史實的考察上,即“梳理‘文協’自身曆史形態的發展變化”。這樣一種“考察”、“梳理”自然需要圍繞嚴格的曆史考辨工作來展開,在這一過程中,作者顯然也展示了自己考辨功夫的紮實與細致。但是,對“文協”基本史實的“考察”、“梳理”本身並不是本書的旨歸所在,作者的真正目的乃在從曆史本體的意義上探究它的存在方式。這裏以本書第三章“‘文協’曆屆常務理事考論”為例。事實上,作者將本章的工作名之曰“考論”,即表明了自己既要對“文協”曆屆常務理事的身份和活動做詳細的考證工作,又要以此為基礎論述“文協”這一組織的性質及其內部“文化權力”消長、流變的具體過程。例如,作者從“文協”早期常務理事身份上,揭示了它的“官方色彩”;從左翼文人在理事會中數量的增加,看出“具有左翼文化背景的文人事實上開始在‘文協’的日常事務中取得了更多的話語權支配權”,等等。由此看來,《“文協”》一書“考辨”充滿了研究者自身的主體性,而並未拘囿於對史料的鉤沉和整理。這裏要說明的是,主體性與主觀性是有根本區別的,因為後者是曆史研究的大忌,而前者卻是其基礎和前提,它不僅不會破壞曆史的客觀性,反而會賦予研究者更獨特的曆史眼光和更深刻的曆史洞察力。如在第二章裏,作者探討的是“文協”這一組織建立的曆史過程,但是作者並沒有急於進入史料中探賾索隱,而是事先對這一過程做了多層次的意義區分:“所謂‘文協’的建立,既是作為組織實體的‘文協’的建立,也是作為文化權力機構的‘文協’被建構的曆史過程。”正是在這種主體性認知之下,作者重點關注的史實也就不再是“文協”成立大會,因為“1938年3月27日的成立大會及隨之而來的理事選舉等等,不過是延續正式籌備會的修辭策略,通過必要的儀式和組織程序,把籌備會內部已經完成的組織工作轉化為公共事件,借以建構‘文協’的社會曆史形象及其合法性”。而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文協”成立過程中的“非正式籌備階段”,而這一點,恰恰是之前“文協”研究最容易忽視的地方。在這裏,是其對曆史主體性的認知導致了研究者視角的“位移”,如此,王平陵和中國文藝社對“文協”成立發揮的重要作用才能被凸顯出來。通過這樣一種充滿主體性的“考辨”工作,作者為我們呈現出的“文協”是一個內涵豐富、充滿流動性的曆史存在,作者在填補基本史實“空白”的同時,實際上也把“文協”研究的立足點提升到一個極高的層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