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社會,“利”和“禮”是連在一起的,往往是“利”、“禮”相關,先“禮”後“利”,有“禮”才有“利”,這已經成了商務交際的一般規則。在這方麵道理不難懂,難就難在操作上,你送禮的功夫是否到家,不顯山露水,卻能夠打動人心。
商務送禮已成了一種藝術和技巧,從時間、地點一直到選擇禮品,都是一件很費人心思的事情。很多大公司在電腦裏有專門的儲存,對一些主要關係公司、關係人物的身份、地位以及愛好、生日都有記錄,逢年過節,或者什麼合適的日子,總有例行或專門的送禮,鞏固和發展自己的關係網,確立和鞏固自己的商業地位。
如果禮物太輕,又沒有多大意義,則很容易讓人誤解為瞧不起他,尤其是對關係不算親密的人,更是如此,而且如果禮太輕而想求別人辦的事難度較大,幾乎不可能會如你所願。但是,禮物太貴重,又會使接受禮物的人有受賄之嫌,特別是對上級、同事更應注意。除了某些愛占便宜又膽子特大的人之外,一般人就很可能婉言謝絕,或即使收下,也會付錢,要不就日後必定設法還禮,其實這就是強迫人家消費。如果對方拒收,你錢已花出,留著沒有任何作用,便會生出許多煩惱,就像平常人們常說的:“花錢找罪受”,何苦呢。因此,以對方能夠愉快接受為尺度,選擇輕重適當的禮物,爭取做到少花錢,多辦事;多花錢辦好事。這樣做的效果才會更好。
送禮的時間間隔也很有講究,過頻過繁或間隔過長都不合適。送禮者可能手頭寬裕,或求助心切,便時常大包小包地送上門去,有人以為這樣大方,一定可以博得別人的好感,細想起來,其實不然。因為你以這樣的頻率送禮目的性太強。另外,禮尚往來,人家還必須還情於你。一般來說,以選擇重要節日、喜慶、壽誕送禮為宜,送禮的既不顯得突兀虛套,受禮的收著也心安理得,兩全其美。
送什麼禮、什麼時候送及怎樣送是經常困擾人們的問題,尤其是在怎樣的場合下送禮至關重要。場合不當,即使是送上最珍貴的禮品、擁有最深的愛有時也無濟於事。私人禮品很明顯不可以用大眾化來敷衍,許多禮品都會涉及到風俗習慣和各人風格的問題。
送禮時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送出去的禮品要使人開心,而不讓人傷心、窘迫。例如,一位男士送給一位女士一枚珠寶戒指會讓她覺得很尷尬,而在她丈夫這樣做卻會讓她欣喜萬分;在歡慶的日子給主人送上一件易勾起主人對往事傷心的回憶的禮品,一件揭開主人內心不可告人秘密的禮品,無論多麼珍貴,都不合時宜。
選擇你自己也希望接受的禮品。如果你送的禮品連自己都不喜歡,人家怎麼會喜歡呢?從收禮的一方考慮,不要把收到的過時禮品現在再轉送給別人,或索性丟棄它,因為送禮的人通常都會留意你有沒有使用他所送的禮品。
如果你比較富有,送禮給一般的朋友也不宜出手太過於闊綽,以免使對方無所適從,有時會引起不必要的尷尬,得到反效果。而送一些富有心思的禮品也許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若是買來的禮品,送禮時要刻把禮品上的價格標簽拿掉。把標簽留在禮品上,禮品就變成隻能傳遞兩個信息:一個是,“我們的情誼值多少錢”;另一個是,“看著吧!下次得給我回送同樣價格的禮品”。而這些信息,可以把所有送禮的情份都打得稀哩嘩啦!此外,不論禮品本身價值如何,最好還是要用包裝紙包裝起來。有時注意這細微的地方更能表示出送禮者的心意。
古人說:“君子之交淡若水”,“禮輕仁義重,禮輕人不嫌”。而現在人們愛用禮品的輕重來衡量友情的淺深,認為禮輕情亦淺,禮重情才深。所以我們再談禮輕情意重時,似乎有點落後了。其實隻要仔細分析一下,禮輕情意重這句話是有一定道理的。當你送給對方很重的禮物時,你心裏會有什麼想法,或許你有求於他,或許希望得到某種更貴重的東西,而對方也不會平白無故地接受你的重禮,他也會猜想,你是不是有什麼目的。在接受你的禮品時他會很慎重,甚至會拒絕你。這樣的重禮沒有任何意義。禮越重情越淡,其中的商品、功利的成分就越多。既然禮重情淡,那就送輕禮吧。如果你有求於對方,你送很輕的禮,對方會認為你瞧不起他,當然不會幫你了。或許你會認出對方很世俗。其實俗的不是別人,而且那些用禮品與對方做交換的人。隻要以交換為目的送的禮品無論輕重都隻能淡化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