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明確黨政權責。
黨政領導幹部權責明確、清晰是有效問責的前提。我國高校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現象極其普遍,從個人任職的角度看,有的高校書記兼任副校長,校長兼任黨委副書記,一人身兼兩職,客觀上易導致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現象;從兩套權力係統的分工看,常務委員會負責決策,校長辦公會負責執行,但由於兩套班子成員任職交叉,職能不清,也會導致黨政不分。黨政同構導致的權責不清,使問責困難。袁祖望,蔣軼菁論高校領導幹部問責的特殊性複旦教育論壇,因此,需通過大學章程明確黨政權責,厘清書記、黨委、校長等的權責,解決問責“問誰難”的問題。
第二,厘清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權責。
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製的基本運行規則和方式,這種方式也給問責帶來困惑。民主決策是世界潮流,黨委集體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決策失誤時,應追究誰的責任呢?若追究書記或校長的責任,書記或校長僅有一票表決權,而且校長主要是執行集體決策,邏輯上不通。若追究集體的責任,難以操作,也不現實,而追究集體責任與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又矛盾。袁祖望,蔣軼菁論高校領導幹部問責的特殊性複旦教育論壇,如何厘清集體決策和責任到人的權責,本書認為高校黨委書記、校長等校級領導的分工不同,掌握的權力不同,隻要是各自分管的權力範圍內發生決策失誤,就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問責。如果是集體決策失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那麼領導集體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後果。
第三,區分兩種類型責任。
高校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內容模糊有兩種類型:一是按照責任的表達方式,分為顯性責任和隱性責任。顯性責任是直接顯露出來,易於觀察的責任,如學生中毒、校舍倒塌,其責任人明確。隱性責任是沒有產生直接後果,不易察覺的責任。比如學校發展的責任、學術發展的責任、教育質量的責任等。隱性責任難衡量,因此,應對高校實行目標管理,以追究黨政領導班子的隱性責任。二是過失責任和無為責任。過失責任是指黨政領導決策失誤或執行不力給學校帶來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這種責任是行為導致的直接後果,較易引起注意,也易追究責任。無為是不作為引起的責任,是一種明哲保身,不求發展的責任,這種責任易忽視,因此,高校問責要特別注重追究無為責任,以推動高校的發展。袁祖望,蔣軼菁論高校領導幹部問責的特殊性複旦教育論壇。
(2)高校學者問責;
大學是學術的殿堂,學術的特殊性決定了不是任何人都能從事學術事務,行使學術權力。在高校,學者(包括高校教師和科研工作者)是高校學術權力的行使主體,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學術責任。任何權力的行使都應該受到監督和製約,學術權力的行使亦不例外,否則會導致學術權力的異化。當前,我國大學這塊聖潔之地被頻繁出現的學術失範、學術不端、學術腐敗行為所玷汙,曾經的世外桃源和精神家園變得烏煙瘴氣。學術是大學的立足之本,因此,對學者學術權力的問責是高校問責的核心內容,也是化解政府和社會公眾對大學學術的信任危機,促進大學學術健康發展的必然之選。
高校學者問責是指政府、社會公眾、高校、學術同行等問責主體,對高校學者在學術活動中濫用學術權力,所導致的學術不端、學術不軌和學術腐敗等不良後果進行責任追究。高校學者問責有以下特點:第一,是全過程問責,而不僅僅是事後問責。即不能僅僅對已經發生了的學術不軌、學術腐敗等不良學術行為才追究責任,還更應該強調事前問責和事中問責,加強學術規範引導,防患未然,減少學術不軌行為的發生概率。第二,要將學者的道德自律和外在製度強製性相結合。一方麵,由於高深學問處於社會公眾的視野之外,公眾對學者是否公正地對待公眾利益難以評判,從理論上講,學者才是高深學問的看護人,學者們是他們自己道德的唯一評判者,因此,堅持治學的道德,堅守學術道德,加強學者自身的道德自律性,不為功名利祿和眼前利益所惑,也是大學學者探求學術的重要責任。另一方麵,自律的作用畢竟有限,單靠高校學者自身的道德自律並不能杜絕學術失範行為的發生,還必須借助外部製度,以強製力防止學術權力的濫用。第三,問責主體是多元的,是同體問責和異體問責的統一。楊強論高校學術問責製的理論建構江蘇高教。
為提高問責的有效性,按照高校學者問責的特點,需要著手做好下述幾方麵的工作。
第一,完善相關的學術法律規範。
學術法律規範是對高校學者學術失範、學術不端和學術腐敗等行為進行約束的最嚴厲的手段和最正式的懲罰。學術法律規範以其威懾力強製引導大學學者遵循法律既定的軌道行事,杜絕僥幸心理的作祟,是使大學學者的學術行為不危害國家和社會利益的製度保障,是高校利益相關者對高校學者問責最有效的手段。其前提是學術法律規範本身必須是完善的。當前可以通過兩條途徑完善我國的學術法律規範,加大學術法律規範的建設,解決學術法律規範滯後於實踐的問題。首先,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和補充,使法律條款的規定清楚明確,易操作,並增添缺失的部分。如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抄襲、剽竊行為予以明確的界定,並給出量刑標準;《刑法》中增設“學術詐騙罪”和“科研成果詐騙罪”,將學術侵權行為上升到刑罰的高度;對新聞出版方麵的政策法規進行完善;增添學術法律監督機製和懲罰機製等。譚九生學術規範的法律視角分析圖書與情報其次,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教育部組織專家製定關於學術規範的專門行政法規或者部門規章,以彌補法律規定比較原則和籠統的缺陷,使規則更全麵和細化,也可以對一些尚未觸犯法律規定,社會影響較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進行有效的懲處。
第二,完善內在的學術規範。
內在學術規範是作為學者必須要熟知的最基本的學術職業“底線倫理”,它對學者學術行為的引導和約束最為基礎、詳細和全麵,涵蓋技術層麵、內容層麵、倫理層麵等,其懲罰適用於所有沒有觸犯學術法律的學術違規行為。它和外在的學術法律規範一起構築防止學術不軌行為的屏障,完善的內在學術規範是高校利益相關者對高校學者問責的內在製度基礎。
經過20年的學術規範建設,我國已經出台了一係列有關學術規範的政策文件。其中,影響力和約束力最大的應當是教育部轉發,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通過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2004),以及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2002)、《關於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意見》(2006)、《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2009)等一係列文件。約束力次之的是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推出的《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範指南》(2009)、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推出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學術規範指南》(2010)等。其中,《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以下簡稱《學術規範》)被學術界稱為“中國學術界第一部憲章”,但是,這部“學術憲章”存在之問題也有目共睹。首先,《學術規範》雖被稱為“學術憲章”,但卻是教育部轉發,由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討論通過的一個文件,是征求了大量的專家和學者的意見,類似學術共同體內部的學術契約,而不是行政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學術規範指南》的身份尷尬,因為作為內部學術規範,《學術規範》的產生和有效性絕不淵源於任何外部性的權力,而是源自知識分子對它的認同,以及學術共同體對違背這些規則的行為所實施的道德譴責和相應的學術機構對它所實施的懲罰。鄧正來學術規範化與學術環境的建構——對《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之合法性的質疑開放時代,但是,《學術規範》的產生卻由教育部自上而下地推動,其自身的合法性大打折扣。最後,這種與外部權力相結合而產生的規範本身也有缺陷,表現在:一方麵其內容過於籠統和模糊,在具體的實踐中操作性不強,迫切需要出台更為詳盡的、指導性強、可操作的《學術規範手則》。另一方麵,《學術規範》內容不完善,對於學術失範、學術不端、學術腐敗等行為沒有予以界定,對違反學術規範的行為也沒有懲罰性的規定等,這些內容的缺失,使《學術規範》的有效性降低,也讓大學學者對《學術規範》沒有敬畏之心,使學術失範等行為泛濫成災,問責也難以有效實施。
針對我國現有學術規範存在的問題,需從以下幾方麵著手完善:首先,補充、修訂現有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範指南》《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學術規範指南》,並以其為基礎,製定更加詳盡、具體、可操作的《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手則》和《高等學校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研究學術規範手則》,將學術論文和學術著作的寫作規範、學位論文和論文著作評審規範、課題立項規範、科研基金與項目評審及學術資源利用規範、編輯和出版的技術性規範等統統列入其中。張意忠學術規範與美國經驗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其次,加大高校製定學術規範的力度。各高校製定的學術規範也是內在學術規範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其對學者學術行為的指導作用更直接、具體。由於學科與學科之間的差異,學校與學校之間的差異,各高校應根據學校自身的情況製定相應的學術規範及實施辦法。尤其是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和211重點工程建設的大學更應該率先製定。目前有些高校,比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已經製定了各校的學術規範文件,但是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這裏以《北京大學教師學術道德規範》(2007)和《喬治·華盛頓大學關於學術不端行為處理的程序的規定》兩個文本的比較為例,從比較中可以發現《北京大學教師學術道德規範》的缺陷。從文本的構成看《北京大學教師學術道德規範》包括總則、基本學術道德規範、處理機構和職責、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和認定、處理和申訴、附則七個部分,具有較為完善的體係,但是這當中缺乏對概念的界定,規定的語言表述比較籠統,缺乏可行性和指導性,尤其是在技術規範和處理程序方麵有待進一步細化和完善。而喬治·華盛頓大學長達近一百頁的教師手冊,有專門的章節介紹大學的研究政策、行政支持、學科研究中心和機構、組織結構、專利和版權、研究不端行為等,每一個教師一看就明了;從負責的人員和機構看,北京大學對學術規範進行管理的機構全是校內的機構(如學校學術委員會、學術道德委員會等),參與人員也全是校內的(如北京大學主管人事的副校長、院係的院長、院係學術委員會成員等),沒有校外的,這就容易產生本位主義。而華盛頓大學參與管理的人員中既有校內也有校外的專家。其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機構有校內機構,涉及聯邦基金資助項目的學術不端行為,美國研究誠實辦公室會參與處理;從權責的規定看,北京大學副校長作為學術道德委員會的主任,其權責不清,而華盛頓大學副校長作為學術不端行為的專門負責人的權責規定清楚明確。邱詠梅中美高校學術規範文本的解讀與評價——《北京大學教師學術道德規範》和《喬治·華盛頓大學關於學術不端行為處理程序的規定》的比較研究大學教育科學,20《北京大學教師學術道德規範》的製定中所存在的問題,也是今後各大學在製定本校的學術規範時應該注意克服的問題。
第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學術監督機製和懲罰機製。
問責要真正落實到位,還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學術監督機製和懲罰機製,這恰好是我國高校學者問責建設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製定《關於懲處學術不端行為的若幹意見》,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罰力度。建議教育部主持製定《關於懲處學術不端行為的若幹意見》,以徹底結束現有《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懲罰機製空白的曆史,為高校學者問責提供追究責任的規範性文件。同時,要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才會對學術不端行為具有威懾力,以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產生。比如,在我國當前的學術不端行為中,剽竊占的比重很大,我國近幾年已經發生多起知名學者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的學術不端事件。要減少剽竊行為,有效的辦法就是提高懲罰成本。如果對剽竊行為的懲罰會讓剽竊者傾家蕩產,沒收實驗室,永不允許從事學術研究,被驅逐出學術共同體,甚至被刑法處罰,那麼剽竊行為就會降低很多。
其次,建立監督和懲罰學術不端行為的問責機構。一是建立學術法律規範的監督和懲罰機構,由於我國國家版權局和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在履行監督和處罰職能方麵存在著缺陷,因此,可以讓各級法院、各級檢察院履行監督和懲罰的職能,以法律的威懾力杜絕學術不端行為。江新華大學學術道德失範的製度分析華中科技大學,二是建立學術層級監督機製。其一,國務院科教領導小組建立類似於美國“研究誠信辦公室”的“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教育部。由“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接受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並組織專家小組進行調查,接到專家調查小組的調查報告後,“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對調查報告的時效性、客觀性、全麵性及充分性進行複核,並提出行政處罰建議,提交“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由“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決定最終采取何種處罰。同時,“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辦公室還負有監督各高校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的職責,接受各大學不受理的舉報或申訴。其二,各高校成立專門的學術道德監督機構,專門負責監督本校的學術研究活動,接受本校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並將調查處罰結果上報“學術道德監督委員會”辦公室。通過這些監督和懲罰問責機構的建立,使學術不端行為得到應有的懲罰,有效減少學術不端行為,使問責真正落到實處。
第四,發揮學術期刊、出版社的監督作用。“學術期刊在知識生產和再生產體製中處於軸心的位置”,許紀霖學術期刊的單位化、行政化和非專業化文彙報,尤其是在我國現有的學術評價製度下,學術期刊的價值訴求更是“風向標”,也是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最後關口。其實,出版社和學術期刊都是學術研究成果的傳播渠道和學術傳承的載體,同樣擔當著維護學術規範的學術責任。違反學術規範的學術論文和著作都是通過學術期刊發表和出版社出版,出版社和學術期刊把關不嚴就是對學術不端行為的縱容。所以,對學者的問責還必須依靠出版社和學術期刊的支持。具體來說,學術期刊和出版社應該在以下幾方麵擔當學術責任:一是加強學術引證與學術注釋規範建設,矯正偽注現象,引導並監督學者做到學術技術層麵的規範;二是嚴格把關,防止學術剽竊、抄襲、學術低水平重複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建立健全學術期刊和出版社的同行專家評審機製,嚴把質量關,以製度製衡和約束編輯的學術權力,防止編輯濫用權力。隻有學術期刊和出版社發揮監督作用,才能為學術不端行為築起最後的“防火牆”。
2、績效問責;
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發展趨勢,由於高校大規模擴招,加之高等教育領域改革的嚴重滯後,導致高等教育培養的人才質量下降、大學畢業生就業難、高校負債運行等問題產生。朱九思,王懷宇高等教育與科學發展觀高等教育研究,這一結果導致政府、社會公眾對高校的有效運行、高等教育質量等提出質疑,而質量是高校的生命,因此,對高校基於結果的績效問責成為高校問責的核心內容之一。由於公立大學的辦學經費主要來自政府財政的資助,故績效問責主要是政府對高校運行的結果,如教育質量、就業比例、學校的核心競爭力、科研成果、教育成果與回報等的問責。高校的績效表現達到政府的績效目標則值得政府信賴,反之則失去政府的信任。從中可見,績效問責有兩個特點:一是政府問責的關注點不是結構的安排或資源的收入,而是關注學校的產出,即高校運行的結果。二是績效問責的主體是政府,政府關注的焦點是政府目標在高等教育中的實現,因此,政府通常會根據政府的高等教育目標製定績效指標體係,然後以之為標準,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高校的績效作出評價,並向公眾公布。
2、0世紀90年代,績效問責已經遍布美國,可以借鑒美國公立高等教育績效問責製的經驗。美國公立高等教育績效問責製一般采用績效報告、績效撥款、績效預算三種形式。王景枝美國公立高等教育績效問責製的成效分析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績效報告是一種應答性的問責手段,是公立高校以書麵形式向政府及公眾報告高校的績效信息,描述其責任履行情況,“績效報告與政府撥款並沒有正式的聯係,它依賴信息公開製而不是資金和預算來提高高校的績效。”張蘇責任與效益——美國高等教育新問責製的興起、發展與趨勢比較教育研究,績效報告針對的是高校績效信息不透明和不對稱的問題。績效指標是績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製定指標的過程中,有的州單獨由立法機關製定,有些州則由立法機關、高等教育協調機構和大學三方合作製定。顯然,後一種方式更容易為高校所接受。王淑娟美國公立院校的州問責製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123績效撥款和績效預算是強製性問責形式,績效撥款是將州政府的撥款數量與公立高校在具體指標上的表現建立直接的聯係,高校如果達到了既定的績效標準,就會得到政府劃撥的相應比例和數額的資金。績效預算是指州政府在為公立高校撥款時,將高校在特定指標上的表現作為考慮因素,還會參照州政府和高等教育係統官員的意見,其運作相當靈活。王淑娟美國公立院校的州問責製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不過,這三種形式的運作並未達到使高校績效提高的預期目的,其失效的原因在於:第一,績效撥款、績效預算與高校的績效表現不緊密,缺乏經濟上的回報,高校就缺乏改革的動力。事實上,美國大部分實行績效問責製的州當中,與高校的績效表現相聯係的預算一般隻占州整個高等教育預算的6%。第二,績效問責沒有融入高校基層組織,而高校基層組織才是高校績效表現改進的最大推動者。第三,傳統的程序性管製依然存在等。王景枝美國公立高等教育績效問責製的成效分析高等工程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