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吃虧就是占便宜(1 / 3)

商業道德的本質是通過利人來利己,先利人後利己。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是你想得到別人的東西,既不能偷,也不能搶,隻能通過交換,先創造財富後獲得財富,先人後己。利人是利己的前提,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亞當·斯密斯說,市場經濟製度是人人利己,社會得益。

先吃虧後賺錢

日本有一家奇士達公司,其經營理念是:“吃虧就是占便宜,所以情願選擇吃虧一途。”對於以利益為目標的企業來說,這種經營理念,實在是令人難以置信。

競爭對企業來說,是絕對目標,可是這家公司,卻像是出來行善般地經營,不免令人懷疑:公司開得下去嗎?會有利潤嗎?

實際上,奇士達公司卻快速地成長,成為年營業額2000億日元的績優公司。那些好聽的經營理念,成了公司的發展商機。

企業最怕賠錢,吃虧的生意是不做的,而奇士達公司將這些沒人願意做的生意承接下來,反而沒了競爭對手,生意自然大好。社長鈴木清一先生的苦心經營,為社會提供了物品,也為自己帶來了財富。許多公司不願虧損,而奇士達卻因為做虧損的生意,反而帶來商機。

中國古代東海地方有個姓錢的老翁,他發家後要在城裏買一處房產。有人對他說:“某處有所房子,已議好了七百兩銀子的價碼,很快就售出了,您抓緊時機去把它買下來吧。”錢翁看了房子,決定出一千兩銀子與房主成交。

錢家的人都不理解,說:“已議好價為七百兩銀子,驟然增加三百兩,這值得嗎?”錢翁笑道:“這裏麵自有道理。我們原是小戶人家,房主避開眾多的買主而售給我們,不多付些錢,會使其他買主有怨言。況且房主也會覺得不合算,心存芥蒂。而現在我以一千兩銀子買下價值七百兩銀子的房子,既堵住了其他買主的口,使他們覺得無利可圖,又使房主感到不吃虧。從此以後,這房產就可以作為我們錢家的產業而永無後患了。”錢翁買了這所房子一年後,市場整體房價上漲了一倍有餘,其他的房子買主都因為賣主覺得價虧而事後要補貼,或又轉手再賣,造成了很多糾紛。唯有錢家房子住得十分安穩。

這個故事中,錢翁多用300兩銀子買下房產的安定。從表麵上看,錢翁是吃虧了,但正是由於吃了這個虧才避免了事態向不利的方向發展。正所謂吃虧是福。如今學習錢翁也很有現實意義。比如,長春就有一家遠近聞名的“糊塗樓酒家”,它獨辟蹊徑,選擇的地點不是經營酒店的“風水寶地”,而是在永昌胡同內的居民區。雖沒有大量流動人口,卻有眾多的回頭客,且這裏的店鋪租金相應要便宜得多,從而酒家整體成本降低很多。“糊塗樓”的經營高招是別出心裁的:免費為每位客人贈送一碗“糊塗粥”。這碗以玉米麵為主,用十幾種配料做成的“糊塗粥”,成本也要兩元多錢。“糊塗樓”還為送客上門的司機送上酬金,感謝他們把顧客送到酒店。一位經常拉客人到酒店的出租車司機說:“錢不在多少,這份情讓人難忘。”據稱,從1995年2月至11月,該酒店就為出租車司機支付了2000元的酬金。“糊塗樓”酒店的火紅生意,正應了一句古訓:“好酒不怕巷子深”。有知情者評說:“糊裏糊塗”送粥送錢的酒店看似糊塗,其實聰明得很。

俗話說:“好漢不吃眼前虧。”在我們許多人的眼睛裏,把“吃虧”看作是蠢人的行為,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的判斷都是錯誤的,一些“虧”隻不過是事情的表象而已。

生活中的糊塗學

現代社會,顧客越來越精明,但正如俗話所說:買的沒有賣的精。為了對付要求日益苛刻的“上帝們”,許多商家就采用了“吃虧是福”,以讓小利嫌大錢為目的的讓利活動吸引消費者。

財從“虧”字生

虧本的買賣誰也不會去做。俗話說“從南京到北京,買得不如賣的精”就是說,做生意是有一定的頭腦,還有說“無奸不商!”

真正聰明的商人看上去並不“奸”,可是他卻有一定的經營之道。並不是說不奸就不能發。想做好市場,做穩市場沒有一定的顧客來源是不行的,終將被市場所淘汰。但是現在的顧客沒有一個是傻子,他的眼光是越來越挑剔,不僅是對產品的質量,還有對你的經營思想、經營模式都可謂是一種考驗。現在的市場是消費者的市場,想在市場上站穩腳跟,想求得發展,想有豐厚的利潤,不迎合消費者的消費心理是行不通的。

現在的市場競爭是相當激烈的,想在同一市場裏脫穎而出,就必須有自己獨特之處。也許你的經營範圍並不大,也許你的經營品種並不很齊全,但是你隻要有一定的老顧客,那你就會生存並得以發展下去。

這幾年,各地餐飲業迅猛發展,大小酒家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一些飯店在激烈的市場中紛紛“落馬”關門。然而斌開的一家小餐館卻日日食客盈門。原來,斌一直在做“虧”本生意,他的餐館一“虧”本絕招凡在本店用餐,一律免費贈送米酒,量不限;三人或三人以上用餐者,還免費贈送兩瓶啤酒。果然,此招吸引了不少食客,雖然食客們也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比在其他餐館就餐而言,這裏菜的份量和味道都有過之而無不及,菜的價格也公道合理。單酒水一項就節約支出十幾二十元,再加上這裏服務周到,食客們多是不請自來。而每當食客們的餐桌酒菜將盡時,服務小姐會及時送上免費酒水。“有酒無菜不成席”,於是不少食客又適時地加點一兩個菜。後有不知情的“好心人”見斌如此做“虧”本生意,就幫他算了一筆賬:每桌飯菜的酒水費按10元計,一天按10桌算則虧100元。一月就虧3000元,並勸其盡快收場,斌卻笑而不答。其實他哪裏知道,斌的餐館並不虧,隻不過按他的算法,每月少賺3000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