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鐵誌我重回紐約的革命現場CBGB,看史密斯的表演。看著台上的她,沒人會相信她已經接近六十歲,經曆過這麼多人生傷痛。她仍然充滿搖滾樂的爆發力,充滿對世界的熱情,並不時流露出小女孩般的靦腆與真摯的笑容。
2006年初的冬天,我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的表演廳,看佩蒂·史密斯(PattiSmith)和吉他手藍尼·凱(Lenny Kaye)的演出。史密斯緩慢地讀著她的詩,然後吉他開始加入,從簡單到逐漸激昂,她的朗讀聲也越趨高亢,仿佛一場幽緲深邃的性高潮般不斷攀升,不斷攀升,直到你分不清楚她是在唱還是在吟。這是一場最纏綿的交媾:
詩歌與搖滾的交媾。
三十五年前的早春,這兩人在紐約東村的聖馬可教堂第一次合作表演。彼時的佩蒂·史密斯隻是紐約街道上千百個無名詩人之一。這次演出她邀請了吉他手、樂評人藍尼·凱為她的朗讀伴奏。台下觀眾隻有幾十個人,這些在場者,見證了搖滾樂史上的傳奇夜晚:
他們倆用文字的韻律融合三個和弦的節奏,宣告了一種新藝術形式的誕生,一種新的搖滾樂的可能。
史密斯首先是一名詩人,其次才是一位搖滾樂手。
高中時,她沉迷薩特、讓熱內和爵士樂。畢業那年夏天,她在工廠的生產線工作,被疏離與寂寞包圍,在工廠附近的書店,她發現了一生的精神指引:法國象征派詩人蘭波。
1967年,史密斯來到紐約,一個屬於所有波西米亞族的天堂與幻影城市。此時的紐約正經曆一場又一場的藝術暴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繪畫上的抽象表現主義、文學上的垮掉的一代詩人,點燃了城市的欲火,而安迪·沃荷的藝術計劃“工廠”(The Factory)正全麵挑逗紐約的藝術、劇場、電影和音樂,和沃荷合作的“地下絲絨”(Velvet Underground)也用一種新的噪音挖掘城市與人性的黑暗;東村的“聖馬克吟詩計劃”則小心翼翼地傳遞著詩的體溫。
史密斯和年輕的情人在紐約窮困地生活著,卻無比貪婪地吸收城市的各種養分,用藝術把自己終日灌醉。史密斯在書店和玩具店打工,從事劇場演出,在滾石樂隊的雜誌撰寫樂評,認真地作畫並且讀詩、寫詩。她身上滾動的血液是竄流在紐約最波西米亞、最反叛的文化:
熱愛傑克森·波洛克,崇拜迪倫,以垮掉的一代詩人艾倫·金斯堡和威廉·伯羅斯為精神導師——後來和這兩人成為一生的摯友。
如果我做錯事,我會自己負起責任
1972年那場傳奇演出後,佩蒂·史密斯希望讓逐漸毫無生氣的搖滾樂注入新血:“搖滾曾經是我那個世代革命的、詩歌的、性的和政治的聲音。但他們已經被徹底商業化了,已經都進入大型體育館了。他們已經太遠離原來的根了。”
他們的地點在紐約東村一個破敗簡陋的小酒吧,叫做“CBGB”。那時沒有人會知道,這個場所會成為下一場搖滾樂革命的秘密基地,搖滾樂的界限將在1975年後被重新定義。
先是一支叫作“電視”的樂隊以獨特的音樂風格在這裏演出,然後和他們相熟的史密斯也開始在這裏表演。接著,一群念藝術係的學生團Talking Heads加入表演,另一群高高瘦瘦、穿著皮衣的街頭叛逆少年雷蒙斯(The Ramones)也來了。在這個簡陋狹小的舞台上,他們輪番彈奏起與外麵那個光亮白晝之下的音樂毫不相幹的音樂。人們開始稱呼這種新的音樂美學為朋客搖滾(Punk)。
1975年的首張專輯Horse是一張至今聽起來仍讓人顫抖高亢的音樂。意念上,高密度的詩句承載著瑰麗詭異並時而灰暗神秘的意象,這是屬於蘭波和布萊克的搖滾樂。它根植於美國搖滾的幽暗逆流如Jim Morrison、黑暗麵的迪倫和地下絲絨,它提出一個前衛的、超現實主義的新美學想象;技巧上雖粗糲生猛,但結構上卻更繁複。削瘦的史密斯穿著白襯衫,打黑領帶,肩上披掛著黑色西裝外套,這個曖昧中性、孤傲不馴的形象在專輯的封麵上成為經典,徹底顛覆傳統女歌手所要求的性感形象。這是一張在各種美學意義上都無比激進的專輯。
在歌詞中史密斯表明了自己對世界的態度:“JesusDieforsomebodyssins,butnot mine.”(耶穌為其他人而死,但不是為我。)她這句話的意義並不是反基督,而是反對我們的一切都是被別人所規範,反對我們一定要遵從別人給予的規則。“如果我做錯事,我不希望別人為我的罪惡而死,我會自己負起責任。這是關於個人和心智的解放。”這是一篇個人的獨立宣言,也是史密斯的一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