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伍迪的新片最吸引我的地方還是《罪與罰》。犯了罪殺了人,是否應該受到懲罰?陀思妥耶夫斯基和伍迪·艾倫自有不同的說法,且容我略作一番比較。
伍迪在另一部作品《Crimesand Misdemeanors》(犯罪與過失,1989)中已經開始探討罪與罰的問題,故事的一條主線也是一個醫生謀殺情婦,但事後沒有受到法律製裁。《迷失決勝分》如法炮製,但片中並無插科打諢的場麵,而且劇情環環相扣,十分嚴肅。
“迷”片中的男主角是個網球教練,卻在網球場上認識一個英國富家子弟,從此攀上榮華富貴,與富家子之妹結婚,卻又對他朋友的未婚妻發生欲情,這個出身低賤的美國情婦和他打得火熱後懷了孕,步步緊逼,要暴露真相,逼他離婚,於是他想出一個謀殺情婦的辦法,靈感即得自陀翁的小說。他帶了獵槍,借故走進情婦所住的那幢公寓的老女房東屋裏,先把她殺了——這一段完全抄自《罪與罰》,隻是所用的凶器不同而已——然而再把剛進門的情婦也一槍打死,造成一個謀財害命的假象,伍迪的手法聰明之處在於把原作中的“偶然”變成預謀的一部分,如此才可以嫁禍於人而脫身。
在陀翁小說中的那個當鋪婆的弱智妹妹完全是無謂的犧牲品,而在伍迪影片中反賓為主,“偶然”成了必然,但仍然保持了小說中另一個偶然的因素:
陀翁在小說緊要關頭,當調查步步進逼接近真相時,卻安排了另一個狂人假認罪,真正的凶手反而得到解脫的場麵。
然後在伍迪的影片中,這個陀翁小說的偶然因素卻成了《決勝分》的主題:一個人命運中的幸與不幸,是否就在於這個“Match Point”(賽點)?像打網球一樣。在影片中,殺人的男主角從出租婆手中拿下來的戒指(小說中是頸上的錢包)成了最關鍵的證物,他最後的一擲,沒有把戒指丟到河裏,卻落在河畔被另一個吸毒者撿去了,此人剛好又因謀財害命而被殺,這一個偶合扭轉了主角一生的命運,令他可以逍遙於法網之外。
伍迪在片子開頭以旁白方式大談所謂“幸運”的哲學問題,我卻在陀翁小說中遍尋不獲,即使有,也不會把這種偶合式的幸與不幸,作為人生意義的真諦。如果你看過《罪與罰》,你就知道這第一部結尾的謀殺高潮隻是全書情節的開始,後麵還有五百多頁描述拉斯科尼科夫的種種遭遇和良心上的譴責。心靈上的犯罪,才是陀翁小說的內在意涵,人世間的律法隻不過是“理性”製度的表征,終極的贖罪不在坐監,而在於個人良心和上帝的溝通,但這個過程更艱苦,因為陀翁信仰的俄國正教的教義更注重修煉,俗世隻不過是一個“磨練場”,而人生的意義就在於求得救贖。
然而陀翁小說偉大之處,不在於說教,而在於他對世俗人——特別是知識分子的心理分析和理性批判,而且刻畫得入木三分,精細入微,各個角色幾乎可以獨立存在,甚至不聽原作者的宗教意旨。在這一方麵表現得最淋漓盡致的,是他最偉大的一本小說《卡拉馬佐夫兄弟》;《罪與罰》隻不過是一個“前奏曲”而已。在小說的後半部,拉斯科尼科夫在受盡良心折磨之後終於向警方自首,被貶配到西伯利亞受八年苦刑,這算是一個最輕的懲罰,他最後也從一個自願隨他到西伯利亞的妓女的愛情中得救。記得我初看此書到這個尾聲時,早已感動得流下淚來。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這種救贖方法和哲學思考模式,除了學者和宗教家之外,還有誰敢去領教?美國電影界恐怕也隻剩下伍迪·艾倫了。《迷失決勝分》的結尾頗為隱晦,表麵上男主角得了“勝分”,但此後他是否可以無憂無慮地活下去?我看絕不盡然,因為影片中最後的一個鏡頭,已經呈現出一種無奈,其實指涉的就是一種道德困境——男主角今後的一生,將被困在一個表麵上看似幸福的婚姻然而卻萬劫不複,永遠得不到救贖。在這個資本主義的世俗社會,結局也隻好如此。
(原載於《南方周末》201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