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農村勞動力培訓的國際比較(2)(1 / 3)

1、“新村運動”的發起緣由

如不解決農業、農村與農民的問題,就會拖現代化的後腿。於是,從20世紀70年代初,根據工農業發展失衡、城鄉差距加大的現狀,由樸正熙領導的韓國政府提出開展以“勤儉、自助、合作”為基本內容,以開發農民的創業精神,改善生活環境和增加收入為目的的“新村運動”。

韓國開展“新村運動”的主導思想是以農村為主體,把貧窮的農村經濟和社會變成富裕、幸福和美麗的農村。韓國社會認為,沒有農村地區的發展,就不可能實現全社會的現代化;沒有農業的發展,也就不可能確立自主經濟。農村區域開發目標是,組織農村閑散勞動力,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生活水平;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提高政府資助效應以發展農村地區;通過農村地區的民主化與組織化,促使農民主動參與農村區域開發、技術開發與人力開發。在當時,加強農村教育是對實現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加快農村城鎮化進程,提高包括農民在內的整個國民素質,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奠基意義的工程。

韓國社會認為,無論是開展“新村運動”,還是發展農村經濟,首要的是教育農民的問題,即加強農民的啟蒙教育與文化技術教育。其實,在開展“新村運動”之前,韓國已經以農村為中心,大力開展了掃盲文化教育運動和鄉土學校運動。由於日本帝國主義在朝鮮侵占時期實行殖民地愚民政策,朝鮮半島上的人們絕大部分處於文盲狀態。截至1945年光複時,占當時人口78%的是文盲。後來經過掃盲教育,特別是朝鮮戰爭停戰後,從1953年起,韓國實施了五次“掃盲教育計劃”,到1958年,12歲以上人口中的文盲率僅有4.1%。已經掃除文盲的12歲以上的農民還可以繼續學習,鞏固掃盲成果,提高文化與技術水平。掃盲畢業後可以進入公民初級學校,進而進入公民高中,畢業後亦可以參加高考,合格者可以接受高等教育。掃盲班畢業者也可以進入公民初級技術學校與公民技術高級學校,提高職業技術能力。“鄉村教育運動”的重點在於,提高農民熱愛家鄉的積極性和改變家鄉與生活環境的精神,進行移風易俗教育、科學地經營農業的教育。這些教育對從整體上提高農民的素質起到了重要作用。

2、“新村教育”的具體實施

韓國在1972年成立研修院,負責培訓新村運動的骨幹。韓國還在村村都建立起“村民會館”。新村運動第一階段結束和第二階段開始的1974年政府在文化教育上的投入就達到3036百萬韓元。各市郡農業指導所均建有培訓樓,農戶可免費接受各種培訓。對於農村建設來說,村莊領導人的奉獻、廉潔、為民的思想道德和務實的工作作風非常重要,直接影響了村級項目的成功開展。新村運動從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相應的教育和培訓機構。隨著新村運動的發展,韓國也越來越重視對農村青少年的教育。

通過調查發現,很多青少年非常重視農村的共同協作。於是,國家對決心從事農業工作的新一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掌握農業生產中的土壤分析、各種品種的栽培管理知識和技能,要掌握計算機管理技能,還要掌握農業機械、質量管理和流通方麵的知識,並具備開拓精神和競爭意識,這在農業由土地利用型轉向技術型顯得格外重要。這是一場把自己當作生活主人來進行思考和行動的運動,是一場精神革新的運動。新村運動樹立的“勤勞、自助、合作”精神轉化成農民良好的生活倫理精神。這種良好的國民精神,彌補了當時韓國科學技術水平低的不足,提高了韓國整體的人力資本的質量,為韓國經濟持續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這是無法用金錢計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韓國國土麵積隻有22%可以耕種,每戶農家平均耕地不足1公頃,以前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饑荒。於是,從1974~1976年,韓國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增加農民收入,它推出了增加農、漁民收入計劃,支持農村調整農業結構,推廣良種和先進技術。農業大學負責提供高級技術人才,農村振興廳負責組織指導農民如何作物栽培、農業機械化課程、農機具使用維護技術培訓及農場實習。民間團體開展的農業技術實踐、信息交流、開展特色農業、農場經營、農產品流通市場觀摩等。這三層農民教育體係培養、儲備了大批的優秀農業人才,並大幅度提升了農民的農業技術,為新村運動增加農民收入做出了直接的貢獻。

在實施新村運動中,政府規定,農業專科技術學校和農業大學要進行係統的技術教育,在農村地區,設立各級培訓中心,由農藝師向農民傳授先進的農業技術,並使他們掌握運用技術的能力。一些村民學會了木工、土木建築等技能甚至還包括指揮協調的能力。因此,可以說,新村運動的實施大大提高了外遷農村勞動人口的素質。

通過教育與培訓,使農民培養起了“新村運動”的精髓一“自立、自助、勤勉、協力”的思想觀念。為了推進“新村運動”的深入開展,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與農村區域開發,韓國文教部(現教育部)製訂了“新村教育”的基本方針與措施:“新村教育課程”要以鄉土社會調查為基礎的鄉土化和解決鄉土社會問題為中心進行編寫;要靈活開發與利用鄉土社會所有的人力、文化與物質資源,實行多樣化;學校要開放所有設施,成為開發鄉土社會活動的中心;學校要為鄉土區域的青少年及成人提供各種教育的機會;學校要有計劃地開展服務活動,積極參與鄉土社會的開發;學校要積極參加鄉土社會的教育與文化運動並在其中起主導作用;以開展“新村教育”為契機,樹立新的學校教育風氣,掀起為國家發展而進行教育革新的運動。

“新村運動”也是伴隨著農村教育得到深入開展的。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各級學校發揮了農村區域社會文化中心職能、物質資源作用及體育、保健中心的職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增加所得的事業中心的職能。各級學校在“新村運動”中所起到的以上三種職能作用,大大促進了農村勞動力的合理轉移、城鎮化的實施和農村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推動了韓國作為新興工業化國家的形成。韓國在短短30年的時間裏走完西方發達國家近百年的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城市化道路,韓國人自己認為原因就在於他們高度重視教育。

3、健全的農民教育培訓體係

韓國在《農村振興法》中明確界定農民教育培訓的主體是具有教育培訓資質和職能的科研教育和培訓機構,包括農業協作合同組織(簡稱農協)、農業大學和農村振興廳。農村振興廳是農民技術推廣教育培訓的實施主體,也是對本係統工作人員、農科學校教師、學生,以及後繼農民、專業農民農村青少年和農村婦女培訓的實施主體。農村振興廳主要負責農業科研農業技術推廣與農村生活指導以及農民和農業公務員的培訓。農業大學是政府教育部門實施農民教育的實施主體,但事實上,農民大學多數開展知識、信息密集型培訓和更高層次的中青年農民在農業院校接受培訓。從總體上看,韓國的農民教育培訓形成了上下貫通、一體化的指導體係,並且都以立法作為保障,由國家統籌規劃,各個培訓部門分工指導、協同合作。以農協、農村振興廳、農業大學為主體,但同時也積極地吸收社會其他力量共同參與對農民的培訓。韓國的農民教育體製包括:正規教育課程中的農業教育、由農村振興廳開展的農林指導工作與農民教育、民間團體開展的農村及農民教育。——正規教育課程中的農業教育這一農村教育體係是由農業高中、農業專門大學、農協專門大學、農科大學為培養農業技術員、中堅的農業經營技術員、專業農民而開展的教育。韓國為了實施這種教育體製,製定了一係列相關教育法規予以支持與保護。韓國於1949年12月31日頒布的《教育法》規定了相關農業教育的條例。1963年頒布的《實業高中教育課程》(韓國文教部規定122號)中規定了教育目的,即農業高中以培養作為中堅農業經營者,具有從事農業科學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開展綜合農業經營,為區域社會的開發與國家發展做出貢獻的人才為目的。根據韓國製訂的《產業教育振興法》(1963年頒布)、《科學教育振興法》(1967年頒布)、《農業產學合作審議會規定》(1971年製訂)等有關法律規定,由韓國政府提供教育實習、設備設施、獎學金、培養農業經營者等方麵的經費,使農業教育體製不斷發展與完善。

——農村振興廳開展的農業與農民教育

韓國的農村振興事業與“新村運動”主要由政府的農村振興廳指導局負責。為加快農業經濟和農村社會的發展及提高農民整體素質,由專門負責官員及專家開設以下課程:農民訓練課程、生活改善課程和開發指導課程。其中,“農民訓練課程”是為培養農村指導人員的職業培訓,如作物栽培、農業機械化等專業技術。同時,對農業高中教員、有關農機公司、農業協會等職員開展農機具的使用技術培訓。

道(相當於我國的省級行政單位)農民教育院對在農村就業的青年開展經營農業精神教育、農業經營管理教育、農機具使用技術培訓以及農場實習(1—3個月)。市、郡(相當於縣級)農民培訓所開展為期1—3個月的農機具的安全使用、維修等知識、技術的培訓。此外還通過市、郡農村指導所開展冬季農民技術與經營培訓。

——民間團體開展的農村社會教育

這種農村社會教育主要由韓國相關的民間群眾團體來進行。其教育與培訓內容大致如下:開展農業技術和進行勤勉、節約、福利等實踐教育;普及農民文化教育和進行信息交流等培訓;對有誌務農的青壯年、農業高中生開展特色農業、高效益農作物栽培技術、農機具的使用與維修、農場經營、農產品流通現場觀摩等培訓。形式是短期培訓,長則1—4個月,短則一周。

4、科學係統的農民選拔培養

韓國在法律中明確界定農民的選拔、認定、教育、支援是政府職責,更具體地說是農林部農村振興廳的職責。但是農民教育培訓的實施主體是具有教育培訓資質和職能的科研、教育和培訓機構。包括農民協會、農業大學和農村振興廳。韓國對農民教育培訓的選拔、培養和扶持有比較科學、係統和長效的改革嚐試。如,作為產業技能要員從業2年以上,未滿40歲的農村青年可申報農業後繼者。經營3年以上農業,未滿55歲,具備專業農戶應具備的農機具及設施,具有政府規定的最小專業農戶經營規模的農民可申報專業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