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一係列工作就開始有步驟地開展起來。
2003年8月,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印發了《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工作方案(2002-2005年)》,全省範圍內廣泛、深入、細致的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開始了。
2003年10月,省文化廳舉辦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工作培訓班,組織編寫了近12萬字的《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培訓講義》,較為係統地介紹了民族民間藝術分類體係和科學的普查方法;編印了《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參考目錄》,以供各地參照和做好重點調查記錄。
2005年4月,省文化廳在臨安召開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工作現場會,會議組織考察了臨安普查工作示範點,組織專家進行普查工作標準化講座,通過播放VCD,直觀地交流各地普查保護工作的經驗做法。各地根據臨安會議要求,加大了“田野作業”的力度,充分應用現代科技手段,“地毯式”、“拉網式”地開展普查。
2005年12月初,省文化廳在臨海召開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驗收工作交流會暨現場講評會。會議著重嚴把普查質量關,對臨海市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工作進行驗收和現場講評,對各市做好民族民間藝術資源普查驗收工作作進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對普查工作進行重點複查,查漏補缺、拾遺補缺,同時普查登記力求做到兩個符合(符合省填表要求,符合建檔要求),力促普查成果高標準、高質量。
全麵、細致、深入的普查,為申報和建立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為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各項保護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政府社會市場協調整合,多輪驅動
在浙江省保護工程實施過程中,各地財政和文化部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了財政投入力度,為普查和搶救保護工作提供了財力支持。省政府從2002年至2005年,累計撥款2000萬元用於民族民間藝術搶救、保護和民間藝術人才的培養。省文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了《浙江省民間藝術資源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調控和引導作用。各地財政也加大投入,增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支持力度。
不少市縣參照省裏設立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專項資金,或是把保護經費納入基層文化建設的總盤子中,在補助資金方麵向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傾斜。杭州市明確從2004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400萬元基層文化建設專項資金,其中150萬元用於優秀民族民間藝術資源的發掘和保護。杭州市餘杭區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資金,用於全區民間藝術普查和保護工作。從第三批各地申報的192項民間藝術保護項目資金落實情況看,各地已投入保護經費達1200多萬元,平均每項投入6萬多元,計劃投入達到了6100多萬元(不含基建)。在省財政的帶動下,各級財政滾動投入,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分級負責,以縣為主”的民族民間藝術保護投入機製逐漸在浙江形成。
此外,省文化廳會同省發改委編製了專項規劃,其中將杭州市銅雕藝術、富陽仿古造紙文化、青田石雕、樂清黃楊木雕、龍泉青瓷和寶劍等13個民族民間藝術項目列為重點文化產業規劃項目。要求各地充分發揮民族民間藝術資源優勢,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進行適度開發利用,促進文化產業基地發展。如樂清市民間藝術產業出現多體製、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發展態勢,上規模的黃楊木雕、細紋刻紙等民間藝術企業已發展到220多家,從業人員近萬人,年產值達4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