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間藝術保護是一項具有探索性的工作,必須堅持試點先行與麵上推進相結合,重點搶救與整體保護相結合,典型示範,積累經驗,以點帶麵。試點工作是保護工程現階段的重點工作之一,要進一步抓好全省已建立的6個綜合性保護試點和13個專業性保護試點,積極探索民族民間藝術保護的有效方法和經驗,探索民族民間藝術保護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機製,製定有關的標準規範,組織專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科學指導,為全省保護工作提供示範和借鑒。

五、建立專兼結合、公眾參與的隊伍建設機製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關鍵在於人,在於有一支專兼結合、公眾參與的保護工作隊伍,形成指導有力、覆蓋全省的保護隊伍網絡。

以建立健全各級保護工作機構為著力點,加強保護工作專業隊伍建設。盡快建立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市、縣(市、區)建立相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配備必需的專業工作人員。各級培養和建設一支業務素質好、年齡和專業結構合理的民族民間藝術保護隊伍,成為保護工作的基本力量。

以建立各級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程專家委員會為載體,加強保護工作的專家隊伍建設。

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研究機構為紐帶,加強保護工作研究隊伍建設。積極鼓勵發展各類民間文化協會,大力培養和發展民間文化隊伍,發揮其積極作用。

以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培養保護意識為推動,促進公眾廣泛參與的群眾性保護隊伍的形成。

六、建立資助扶持、培養培訓的有效傳承機製

各級政府對列入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可以命名傳承人和傳承單位,鼓勵其完整地保存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藝以及有關的原始資料、實物、場所,開展傳藝、講學以及藝術創作、學術研究等活動。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傳播活動。在中小學、職業學校等開設民間藝術課程,建立有序傳承機製,鞏固現有傳人,培育接班傳人。

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的培養,充分發揮高等院校作用,開設相關專業課程,進行短期培訓、專題培訓、學曆教育和民族民間文化保護高級人才的培養;調動各級文聯、各專業協會和各類文化單位在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方麵的積極性。

七、建立優勢互補,有機整合的資源共享機製

充分發揮全省各地群藝館、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科研單位、學校等單位的人才和資源優勢,共同為保護工作出力。

加強文化行政部門與各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部門與有關研究機構的信息交流,注重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信息傳遞,建立有機的信息溝通渠道,形成綜合的保護信息共享機製,為全麵把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整體形勢和正確決策,提供真實完整的信息依據。

加強其他文化工程(如文化先進縣、東海明珠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村落文化建設工程和社區文化建設工程等)的資源整合,從陣地、網絡、信息、資料等方麵,發揮整體優勢,推進共同發展。

八、建立考核嚴格、獎罰分明的激勵約束機製

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目標責任製,層層建立目標明確的保護工作責任。建立評估檢查和責任考核製度。采取多種激勵措施,鼓勵先進,推動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和表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先進典型,公開揭露和批評不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