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前瞻篇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要實現又快又好的發展模式,需要把持久的奮鬥和階段性攻堅結合起來,把全麵推進和重點突破結合起來。通過重點項目的建設,逐步形成點麵結合,相互鏈接,結構合理,縱橫交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係。

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通過《關於加快建設文化大省的決定》,經全會審議的《浙江省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程》,立足“十一五”,規劃至2010年,重點抓好八大項目,到2015年,我省將基本構建起民族民間藝術資源保護、傳承展示、產業運作、宣傳推廣、保護製度“五大體係”。

一、全麵普查--深入研究--名錄保護

浙江省先於全國在2003年8月啟動了全省民族民間藝術資源的普查。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有效的保護,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搶救的基礎。在全麵普查的基礎上,要抓緊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數據庫和網絡服務平台,有效使用檔案材料;逐步建設一批民間藝術館或專題展示館,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保存和宣傳。

今後幾年,浙江省將抓緊建立省民間藝術館,集中展示優秀民族民間藝術,成為收藏、傳承、研究和宣傳民間藝術的中心。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民間藝術館或專題展示館,廣泛征集民族民間藝術精品和資料,對那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和資料進行妥善保管和展示宣傳。重點抓好杭州餘杭中國江南水鄉文化博物館、寧波民族民間文化陳列館、寧波浙東海事民俗博物館、嘉興秀洲中國農民畫村、杭州銅雕藝術館等一批已有或規劃在建的民間藝術館建設。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健全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谘詢機製。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優勢和科研優勢,合作建立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保護、發展和研究浙江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理論支持、普查指導、谘詢服務、項目研發、人才培養等多方麵的服務。

列入國家級及各級代表作名錄項目對維係民族民間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麵臨消失的危險。各級政府應對立項的代表作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作為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件件價值不菲,具有比普通文化遺產高得多的含金量,從一定意義上講,都是金字招牌,代表作尤其是國家級代表作的多寡,是一個地方文化競爭力,甚至綜合競爭力的一種體現。今後的重點應是如何在實踐中有效地實施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認定和保護工作。創新載體和形式,打造品牌,打響品牌,使具有豐富內涵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享有較高聲譽,促進優秀民族傳統文化的弘揚,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發展和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