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北京市科技體製改革重要事件(一)(1 / 3)

北京市科技體製改革20年北京市科技體製改革重要事件

撥款製度改革改革撥款製度是科技體製改革的重大舉措。1985年以前,科研機構的科研事業費管理,是由財政部門按部門切塊下達,部門財務按科研機構人數下達,造成的弊端是:經費與科研任務不掛鉤,與科研單位承擔任務多少、完成的好壞、成果多少不掛鉤;管錢的不管任務,管任務的不管錢;科研機構對科研事業費不承擔任何技術、經濟責任;科研事業費的管理與分配,從宏觀上是科研機構吃國家的“大鍋飯”,長期依賴政府撥款,從微觀上是科研人員吃研究所的“大鍋飯”,研究所沒有壓力、活力。麵對這些問題,國家從1984年開始試行科研有償合同製,到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決定》頒布,明確提出,科研經費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改革撥款製度,按照不同類型科技活動的特點,實行經費的分類管理。

(一)對技術開發工作和近期有望取得實用價值的實用研究工作,逐步推行技術合同製

原有國家撥給的事業費要逐步減少,采取在三五年左右的時間內,這類研究機構中的大多數能夠做到事業費基本自給。減下來的事業費,國家仍用於支持科學技術的發展。

1984年7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科委《關於改革本市科技管理體製的請示》的通知,明確提出:“市屬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性質的科研單位全麵推行‘有償合同製’”、凡是試行有償合同製的科研單位,國家撥給的事業費全部轉為“科技發展基金”、“科技發展基金”分市級和局(總公司)級。

“科技發展基金”的來源:①原財政科研事業費;②國家科委及中央有關部門下達的科技三項費用;③市財政及局(總公司)安排用於科技的資金,以及回收的科技費等。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實行有償合同製後,由於擴大了自主權,科研單位有了動力和活力,效果是顯著的。

(1)轉變了運行機製。實行技術合同製度,科研機構不拿國家事業費,被“逼上梁山”、“背水一戰”,沒有了吃“大鍋飯”的經濟基礎,一掃過去的消極依賴思想,科研人員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研究所真正有了緊迫感、危機感。

(2)擴大了任務來源,增加了經費渠道。以前,上級下達的科研項目不足科研院所能力的30%~50%,普遍存在著“饑餓症”.據1982年北京市77個市屬獨立科研所的統計,其承擔上級下達的科研項目不足總開題數的一半,其中20個所不足30%.實行有償合同製後,1984年比1983年,課題數增長35.6%,成果數增長33.5%,成果推廣應用數增長51.2%,收入增長80.8%.

(3)提高了市場競爭意識。撥款製度的改革,把科研人員推向市場,促使他們深入生產第一線,注重市場信息和經濟效益,培養鍛煉了他們的生產觀念、經濟觀念和市場意識。

(二)對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研究機構和科技服務的技術基礎工作的機構,仍由國家撥給經費,實行經費包幹製。

1985年9月12日,北京市科委與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經費包幹製和一所二製”改革試點意見的通知:

1.試行以總體任務承包為中心的事業費包幹製試點單位按照市主管局(總公司)規定的方向任務和功能特點,進行人員定崗、定責,建立嚴格的責、權、利相結合的責任製。在保證完成國家和上級部門的科研任務和充分體現應有的社會效能的前提下,進行包括縱向和橫向任務在內的任務總承包。以1984年度財政事業費加1985年工資改革應撥經費(不包括一次性追加撥款)為基數,核定經費包幹數額。

2.試行“一所兩製”“一所兩製”是指社會公益性科技任務占相當比例,兼有技術開發任務的科研單位,同時試行經費包幹製和技術合同製。其經費包幹額度按實際投入社會公益性科技任務的人員數和任務量計算。減下來的事業費,一半轉為局級科技開發基金,一半轉為市級科技開發基金。單位的純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轉為本單位事業發展基金,其餘轉為集體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獎勵基金提取的比例,要根據市科委、人事局、財政局(85)京科條字第194號文件的規定,結合經費包幹水平和任務完成情況,由主管局(總公司)和單位商定,報市科委核準執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實行包幹製和“一所兩製”後,效果是明顯的。

(1)最重要的是,穩定了這一支隊伍。有穩定的經費支持,保證了這支隊伍的發展。

(2)克服了吃“大鍋飯”的弊端,增加了這些單位的壓力、動力和活力。

(3)支撐了北京市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

(三)對於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研究逐步實行科學基金製,基金來源主要靠國家預算撥款

1989年4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央決定精神,決定建立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並由市科委籌建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於1990年10月30日正式成立。十多年來,市科學基金委遵循“科教興國”戰略、“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統觀全局,突出重點”、“有所為,有所不為”方針,以資助應用基礎研究為主,突出高新技術的技術基礎研究;堅持創新原則,鼓勵科研人員在國內外先進水平、特別是前沿水平上開展工作,努力拚爭知識產權;堅持以人為本,重在發現和培養青年人才,使基金工作迅速發展。科學基金委與經濟領域中基金、基金會的概念不同,有6個特點:

①有專門的經費渠道和穩定的經費來源;②不以營利為目的;③資助工作引入競爭機製,按照擇優支持的原則確定基金投向,專款專用;④建立以專家為主體的管理體製和科學、民主、公正的評審、管理;⑤研究工作實行申請者負責製;⑥資助工作透明、公正、接受社會的監督。

市科學基金委不斷創新資助方式,成立初期僅支持“麵上”項目,進而支持“重點”項目,以後又支持“重大”項目。資助的內容也由靜態變成動態,從資助項目,發展到資助專著出版進而到資助國際科技合作交流。

1997年又試點資助組建四個基礎性研究實驗室。資助對象也逐漸擴大,從主要麵向市屬單位,發展到在為首都服務目標引導下,資助首都區域的企事業單位,提倡中央在京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與市屬單位實行跨部門學科聯合,優勢互補,上中遊以至下遊連通並進行持續資助,合作資助。

科學基金委在運作中貫徹了一套製度,如自由申請、平等競爭、同行專家評審、民主裁決、回避與保密製度等。實踐中,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依照《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章程》,依需求製定了《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評審與管理辦法》、《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審計實施意見》等六個文件對基金進行管理。基金的類別可以分為:自然科學項目基金、自然科學專著出版基金、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基金、會長基金等。基金委的運行機製為:定向引導,自由申請,依靠專家,同行評議,公平競爭,擇優支持。

為保障基金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建立自然科學基金計算機輔助管理係統,包括有13000多位各類專家的專家庫,專家評審意見的“機讀”係統等。目前市基金章程、有關管理辦法、項目指南、年度優先資助選題以及基金項目申請通知、評審結果等均在市科教信息網上公布。實現了基金管理的透明、規範。作為首都科技創新體係的組成部分,市自然科學基金在支持基礎性研究,發現和培養科技人才,推動科技進步等方麵發揮了引導、穩定和激勵作用。

(1)通過發布指南、選題等,引導科技力量圍繞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緊迫問題,從事應用基礎研究,解決關鍵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