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體製改革20年科技體製改革重要政策文件國家部分
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決定
(中發[1985]6號1985年3月13日)
隨著城鄉經濟體製改革的逐步展開,必須相應地改革科學技術體製。這是關係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個重大問題。為此,中央作出如下決定。
一、中國人民正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事業。
我們要在本世紀末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工農業年總產值翻兩番的目標,並進而再以三、五十年的時間,使我國的經濟接近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使人民的生活達到比較富裕的程度。振興經濟,實現四化,是全黨和全國人民一切工作的中心。
科學技術工作必須緊緊地圍繞這個中心,服務於這個中心。現代科學技術是新的社會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和決定性的因素。隨著世界新的技術革命的蓬勃發展,科學技術日益滲透到社會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的源泉,成為建設現代精神文明的重要的基石。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全黨必須高度重視並充分發揮科學技術的巨大作用。35年來,我國廣大科學技術人員發揚獻身精神,自力更生,大力協同,克服困難,為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我國的科學技術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但是,應當看到,長期以來逐步形成的科學技術體製存在著嚴重的弊病,不利於科學技術工作麵向經濟建設,不利於科學技術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能力,束縛了科學技術人員的智慧和創造才能的發揮,使科學技術的發展難以適應客觀形勢的需要。
我們應當按照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麵向經濟建設的戰略方針,尊重科學技術發展規律,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對科學技術體製進行堅決的有步驟的改革。當前科學技術體製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在運行機製方麵,要改革撥款製度,開拓技術市場,克服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學技術工作,國家包得過多、統得過死的弊病;在對國家重點項目實行計劃管理的同時,運用經濟杠杆和市場調節,使科學技術機構具有自我發展的能力和自動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活力。在組織結構方麵,要改變過多的研究機構與企業相分離,研究、設計、教育、生產脫節,軍民分割、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狀況;大力加強企業的技術吸收與開發能力和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能力的中間環節,促進研究機構、設計機構、高等學校、企業之間的協作和聯合,並使各方麵的科學技術力量形成合理的縱深配置。在人事製度方麵,要克服“左”的影響,扭轉對科學技術人員限製過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動、智力勞動得不到應有尊重的局麵,造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
二、改革對研究機構的撥款製度,按照不同類型科學技術活動的特點,實行經費的分類管理。
中央和地方財政的科學技術撥款,在今後一定時期內,應以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速度逐步增加。同時,廣開經費來源,鼓勵部門、企業和社會集團向科學技術投資。對列入中央和地方計劃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和重點實驗室、試驗基地的建設項目,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撥款。計劃管理也要利用經濟杠杆,尊重價值規律,並逐步試行麵向社會公開招標和簽訂承包合同的管理方法。對技術開發工作和近期可望取得實用價值的應用研究工作,逐步推行技術合同製。
主要從事這類工作的獨立研究機構,應當通過承包國家計劃項目、接受委托研究、轉讓技術成果、合資開發、出口聯營、谘詢服務等多種形式,在為社會創造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取得收入,積累資金。原由國家撥給的事業費,要逐步減少,爭取在三五年左右的時間內,這類研究機構中的大多數能夠做到事業費基本自給。減下來的事業費,國家仍用於支持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基礎研究和部分應用研究工作,逐步試行科學基金製,基金來源,主要靠國家預算撥款。
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和其他科學技術基金會,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規劃,麵向社會,接受各方麵申請,組織同行評議,擇優支持。主要從事上述研究工作的機構,應爭取幾年之後做到科研經費主要靠申請基金,國家隻撥給一定額度的事業費,以保證必要的經常費用和公共設施費用。對從事醫藥衛生、勞動保護、計劃生育、災害防治、環境科學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研究機構,以及從事情報、標準、計量、觀測等科學技術服務和技術基礎工作的機構,仍由國家撥給經費,實行經費包幹製。
對於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高技術開發工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給以支持。從事多種類型研究工作的機構,其經費來源可以分別具體情況,通過多種渠道解決。各類研究機構的基本建設投資,均按國家基本建設管理製度規定的渠道解決。銀行要積極開展科學技術信貸業務,並對科學技術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三、促進技術成果的商品化,開拓技術市場,以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
科學技術主要是人類智力勞動的產物,應當充分認識和評價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價值。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技術在社會商品價值創造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技術已經成為獨立存在的知識形態商品,新的知識產業已經出現。技術市場是我國社會主義商品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應當通過開拓技術市場,疏通技術成果流向生產的渠道,改變單純采用行政手段無償轉讓成果的做法。科學技術係統運行機製的這一改變,有利於把研究機構和生產單位的經濟利益聯係起來,有利於促進競爭,使生產對科學技術的要求迅速成為研究的課題,研究的成果及時應用於生產。要注重解決技術成果的配套、商品化生產和經濟效益等方麵的問題,以提供適合技術市場需要的技術商品。要積極發展技術成果轉讓、技術承包、技術谘詢、技術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技術貿易活動。要改變鄙薄經營工作的錯誤觀念,培養善於運用技術成果開發產業的人才和善於經營技術商品的人才,並且適當發展技術商品的經營機構。技術市場的發展,從根本上說,取決於買方的需求,必須從各方麵采取措施,激勵企業采用新技術的積極性,增強企業購買技術成果的經濟實力。
要製訂有關的法規和製度,保證買、賣、中介三方的合法權益。國家通過專利法和其他相應的法規,對知識產權實行保護,並且運用關稅和行政手段有限度地保護國內的技術市場。技術成果的市場價格,由交易雙方議定,國家不加限製。轉讓技術成果的收入,近期一律免稅。新產品可在一定期限內享受減免稅收的優惠。
持有技術成果的單位可以采取技術入股的方式與企業進行聯營。技術開發機構和企業轉讓技術成果的收入,可提取一部分獎勵直接從事開發工作的人員。科學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侵犯本單位技術權益、經濟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業餘從事技術工作和谘詢服務,收入歸己;利用本單位的技術成果、內部技術資料和設備,應經本單位同意,並上交部分收入。具有推廣應用價值但不宜成為商品或不宜實行有償轉讓的技術成果,由國家和社會有關部門組織交流和推廣,並酌情給予獎勵。
四、調整科學技術係統的組織結構,鼓勵研究、教育、設計機構與生產單位的聯合,強化企業的技術吸收和開發能力。
要鼓勵中國科學院、高等學校和各部委、地方所屬從事技術開發的研究機構,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同企業、設計機構建立各種形式的聯合。有的可以逐步發展成為經濟實體;有的可以在聯合的基礎上進而合並,企業並入研究機構,或者研究機構並入企業。
有些研究機構也可以自行發展成為科研生產型的企業,或者成為中小企業聯合的技術開發機構。對這類單位,允許按一定比例從新增利潤中提取一部分資金,用作技術開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