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關於農村科技體製的改革。
組織區、縣、鄉鎮技術聯合服務公司等,並按自然區劃建立專業研究開發服務機構。大力推廣技術承包製。大力支持專業戶、重點戶、科技示範戶,自辦或聯合集資興辦科技開發推廣服務事業。也鼓勵縣及縣以下全民所有製單位根據具體條件,逐步采用集體經營的形式,不再由國家包起來。
五、關於民辦科研問題。本市最近湧現出一批集體、個人辦的科技開發及技術服務機構,方式靈活,人員不多,作用不小,效益顯著。這些機構是全民所有製科技管理體製的一種必要的補充形式。市政府指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登記、注冊,由市科委、科協管理這些機構,並從稅、利、信貸等政策上給予一定優惠待遇。
六、對列入市計劃的科技開發研究的重大項目,試行項目課題承包責任製。以上意見及附件,如無不當,建議市政府批轉實行。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關於科研單位試行科技承包經營責任製的暫行辦法
(京科管字[87]第97號1987年5月20日)
遵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體製改革的若幹規定》精神,為進一步放活我市科研單位,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離,責、權、利結合的新路子,以推動科研生產橫向聯合,進一步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把科研單位的主力引向首都現代化建設的主戰場,做出更大的貢獻。從今年開始將在市屬科研單位中,實行以所長任期目標責任製為前提,以宏觀的社會經濟效益為主要考核指標,以“三保一掛”為主要內容的科技承包經營責任製。具體辦法規定如下:
一、“三保一掛”的內容:“三保”即保社會經濟效益,保科技水平,保科研後勁;“一掛”即工資總額或獎勵基金同“三保”指標完成情況掛鉤。(1)保社會經濟效益。采用間接考核辦法,考核下列三項指標:年度純收入──反映科研單位對社會的貢獻和經營水平。技術性純收入──反映技術商品化水平和科技轉化為社會經濟效益的程度;市內橫向聯合組織(包括進入企業)獲技術性純收入──反映為首都現代化建設定向服務的社會經濟效益。以上三項收入的計算說明見附件(1).(2)保科技水平。具體考核獲國家發明獎、自然科學獎,國家和部市兩級科技進步獎,以及獲準專利的數量和水平。采取分檔計分辦法。見附件(2)(3)保科技後勁。具體考核對本單位職工提高智力和新購儀器、裝備等投資計劃的完成數額,包括本單位事業發展基金、折舊基金、已定的縱向課題撥款與上級專項撥款等資金購置的均應計入,並列出分項內容,本年進度等。核定指標後,新增縱向、上級專項撥款的,要相應調增指標。(4)“一掛”,按改革進程,掛鉤方式分三種:1已經經濟自立或基本自立(隻保留離退休人員事業費)、已建立所長任期目標責任製、市內橫向聯合組織有較大進展、管理有基礎的單位,可以實行工資總額同“三保”指標完成情況掛鉤。2核減事業費達到20%以上的單位(其他條件同本節1),可以實行獎勵基金同“三保”指標完成情況和事業費核減比例掛鉤。3核減事業費達到50%以上的單位(其他條件同本節1),在與獎勵基金掛鉤的同時,可對經核準的工資額(即基本工資)試行包幹管理。第1、3兩種辦法,在核準每年應得工資總額或基本工資內均實行減人留用,增人不加,節餘可跨年度繼續使用。屬於國家調資、國家和市計劃分配的畢業生和複轉軍人等應由主管局(總公司)按規定核增工資總額或工資額。新離退休人員其費用相應減少工資總額或工資額。
二、指標審核和掛鉤計算方法。
各項指標的核定,必須積極先進,使科研、開發、經營都有一定的壓力,又要留有餘地,有產可超,同時要防止弄虛作假。一般以1986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要有較大幅度增加。各單位提出的年度科技承包考核指標與工資總額或工資額,需經主管局(總公司)認真核實,報科委商財政局、人事局、稅務局核準後,通知局(總公司)批複執行。
(1)實行工資總額同“三保”指標完成情況掛鉤的單位,完成指標的可得核定的工資總額。超額完成或未完成承包指標的,其工資總額要相應增減。年終實現純收入比指標增減1%,工資總額增減0.15%~0.2%;實現技術性純收入比指標增減1%,工資總額增減0.15%~0.2%;實現在本市聯合組織(包括進入企業集團)中的技術性純收入比指標增減1%,工資總額增減0.1%~0.15%;獲獎項目分數比指標增減10分,工資總額增減0.05%~0.1%;智力、儀器、設備投入比指標增減1%,工資總額增減0.05%.年純收入需經上級部門核實,其中70%以上應轉為單位事業發展基金,蓁為集體福利基金,不再提獎勵基金。
(2)實行獎勵基金同“三保”指標掛鉤的單位,完成指標的從當年純收入中提取10%;再加每核減事業費10%,獎勵基金提取率加1%;技術性純收入達到全所純收入40%及40%以上,每增長10%,增加提獎率0.5%;在本市聯合組織中(或進入企業集團後)技術性純收入比指標每增減10分,提獎率增減0.05%~0.1%;實現智力、儀器、設備投入金額比指標每增減1%,提獎率增減0.05%.純主需經上級部門核實。其中50%以上轉為本單位事業發展基金,25%以下轉為集體福利基金,獎勵基金按上級核定提取。
(3)實行基本工資包幹,獎勵基金同“三保”指標掛鉤的單位,依照本節(2)計獎。基本工資額包幹管理的需經人事局核定。
三、所長任期目標、“三保一掛”年度考核與對所長獎罰。實行“三保一掛”承包經營責任製的前提條件是實行所長任期目標責任製。所長任期目標是承包經營責任製的重要考核內容。承包經營責任製試行一定4年,按年考核,逐年增長,局部調整的辦法。年度指標與所長任期目標應協調一致。每年年終,所長應將所長任期目標,年度考核“三保”指標和下列考核項目完成情況,連同純收入分配申報表[見附件(3)]書麵報局(總公司)抄報市科委等部門,並由局(總公司)驗收合格後,核準應增減工資總額或獎勵基金提獎率。
(1)追蹤本年度全部或若幹重要項目的技術成果轉讓投產和智力、技術投入後的銷售額、利稅、增收節支、增彙節彙等社會經濟效益數(每項成果投產或應用後,一般可追蹤計算5年);
(2)完成鑒定的成果數、推廣應用數,特別是在本市投產應用推廣的科研成果數,及已經達到或計劃達到的宏觀效益。
(3)與生產企業(重點是本市企業)建立聯合組織,特別是聯合體和進入企業集團的進展情況;
(4)核減事業費計劃及完成情況;
(5)人員培訓計劃和人員結構合理化計劃完成情況。以上考核項目完成情況的好壞,是確定工資總額或獎勵基金掛鉤增減幅度上限或下限的主要依據。
凡改革成效顯著,通過成果、技術和智力的橫向轉移,形成社會生產能力,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超額完成科技承包經營目標和所長任期目標的科研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正、副所長的個人收入可以高於本單位職工個人平均收入的一至三倍,或獲得一次性獎勵。未完成目標的,酌情減扣正、副所長的個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