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科技體製改革重要政策文件(十)(1 / 3)

關於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九五”期間深化科技體製改革的決定》深化市屬科研院所體製改革若幹意見

《國務院關於“九五”期間深化科技體製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發布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采取了一係列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推進了改革的深化,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科技體製中結構不合理、資源配置不優化、科研院所缺少應有自主權、科技人員積極性沒有充分調動、科技後勁不足、科研機構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明顯等問題仍然突出存在。從現在起到2000年實現《決定》提出的改革目標隻有兩年多時間,時間緊迫,任務艱巨,改革已進入整體推進、全麵攻堅的新階段。因此,一定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加快步伐,係統推進,努力實現《決定》提出的各項任務。根據《決定》指出的科技體製改革以獨立科研機構為重點的精神,結合北京的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貫徹《決定》、深化市屬獨立科研院所(以下簡稱“科研院所”)體製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根據《決定》,根據黨的十五大精神,根據發展知識經濟的要求,我市深化科研院所體製改革的指導思想是:

1.全麵落實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積極貫徹“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麵向經濟建設和努力攀登科學技術高峰”的基本方針,緊緊圍繞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圍繞首都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按照“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方針,著力進行科技係統的結構調整、人才分流、機製轉變和製度創新。

加強與中央在京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的有效聯合,加快人才的吸引和培養,基本形成科技力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集成,基本實現科技資源的優化配置。積極運用股份製和股份合作製等形式,實現科技要素和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進一步搞活科研院所和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科技水平和創新能力,加速成果轉化,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加強科技輻射能力,努力從數量和質量上,為首都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全社會的科技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2.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堅持科技體製改革與經濟體製改革相配套、協調。按照分類指導、扶優助強、總體搞活、試點先行的原則,推動科研院所改革的深化。以是否有利於科技事業的發展、是否有利於提高科技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是否有利於提高科研院所的活力和科技人員的積極性為標準,判斷科研院所體製改革的成敗。

二、總體目標根據《決定》提出的“‘九五’期間要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新型科技體製。

形成科研、開發、生產、市場緊密結合的機製,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開發體係和以科研機構、高等學校為主的科學研究體係以及社會化的科技服務體係,提高科技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率”的要求,根據北京市國發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科研院所通過改革,實現以下目標:

1.組建一批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在國內甚至在國際上有優勢和特色的新型新研機構,構建新型科技體製的科學研究體係。其主要任務是從事與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基礎性研究、應用研究、高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研究和重大的科技攻關活動。不斷為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新的科技動力和成果儲備,注重解決首都經濟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所麵臨的重大和關鍵技術問題。力爭在某些領域的研究開發上,在國際上爭得一席之地。

2.推動90%左右科技力量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進入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主戰場。技術開發類科研院所要逐步由科研事業型轉變為科技型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農業和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要逐步由科研事業型轉變為科技經營型。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科學研究與產業開發、科技服務緊密結合、互相促進的新機製。因所製宜,分別進入新型科技體製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開發體係或社會化的科技服務體係。

3.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大力在社會生產、流通、消費和環保等領域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建立在完善社會化科技服務體係。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提高科技對首都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到本世紀末,科研院所年技工貿總收入比“八五”最後一年增長一倍以上,並形成一批年技工貿總收入5~10億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集團。

4.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方式,吸引和培養一批素質高、業務精的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造就一批有領導才能的科技專家、管理專家、科技企業家。

三、主要任務

1.通過多種渠道,依靠多方投入,組建一批新型科研機構通過在一部分重點科研院所、中央在京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和高新技術企業等單獨或聯合建立一批高技術實驗室(研究中心);通過改革、加強和完善已建立的高技術實驗室;通過與中央有關部門共建一批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等,主要通過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術企業和其他方麵的投入,在電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醫藥、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新能源、生態環境、農業、醫學、城市建設和城市安全等領域,組建一批新型科研機構,組織一支精幹、高水平的科技隊伍。這批新型科研機構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指導思想,以“創新(科技創新)、育種(出高水平科技成果、培育新經濟增長點)、樹人(培養優秀人才)”為宗旨,按照科研、開發、生產、市場緊密結合的原則,為首都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和提高競爭力,為解決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重點、難點問題,為發展首都的高科技產業,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這些新型科研機構采用“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製,實行理事會決策製、實驗室主任負責製、首席專家責任製、項目(課題)合同製、人員聘用製。實行固定編製與流動編製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崗位工資與項目(課題)工資相結合的人事製度和分配製度。

2.技術開發類科研院所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多種形式進入首都經濟建設主戰場,由科研事業型轉變為科技型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具有研究開發優勢並已形成自我發展能力或具備產業開發實力的科研院所,可按現代企業製度和股份合作製興辦科技企業或整建製地轉為科技企業。可以通過聯營、兼並、領辦、收購、參股、控股、承包、租賃其他企業或科研機構組建科技企業或科技企業集團。——專業性強、主要從事產品開發、工藝技術研究的科研院所可按自願互利的原則進入企業或企業集團,特別是進入國家、本市正在組建的企業集團,成為其技術開發中心。企業或企業集團應至少能為科研院所提供60%以上的科研開發任務和經費。——綜合服務能力較強的科研院所,可轉為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服務、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的技術服務中心。

具有係統、配套工程開發能力的科研院所可以和企業結合轉變為工程中心;也可自辦工程中心。

3.農業和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要向科技經營型轉變農業和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要加大改革力度,優化學科結構、組織結構和人才結構,克服設置重複、力量分散的弊端,形成合理布局。加快科技成果產業化、科技服務社會化的步伐,逐步由科研事業型向科技經營型轉變。——農業科研院所的改革要與加強農業科研開發體係、技術推廣服務體係的建設相結合,合理配置產前、產中、產後三個環節的科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