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科技體製改革重要政策文件(十二)(3 / 3)

社會力量資助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研究開發經費,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定,可以全額在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14.改善金融服務,培育資本市場鼓勵實行多種形式支持創新企業的金融服務;大力發展市場化的資信評估機構;在科技企業中推行主辦銀行製度,通過簽訂銀企合作協議,建立和完善企業授權授信製度;不斷增加科技信貸比重,對有市場前景、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能替代進口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應給予重點信貸支持。加強對創新企業的小額科技信貸。大力發展市、區(縣)兩級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係,在擔保體係範圍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科技企業要優先給予貸款;政府對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給予貼息扶持。製定促進創新創業的投資政策。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成立創業投資機構,建立以政府投入引導民間投資的機製。鼓勵國際創業投資機構來京開展業務。大力引進和培養創業投資管理人才。充分發揮北京產權交易服務機構的作用,為創業投資退出創造條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到境內外創業板塊上市發行股票。15鼓勵創新企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實北京市《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幹規定的實施辦法》(京政辦發〔1999〕74號),鼓勵境內外人士攜帶高新技術成果來京創辦企業。製定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評定辦法。對在本市轉化的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的技術等級、市場前景、項目風險和知識產權狀況等進行分析和評定。有關部門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立項、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和優惠政策的落實等提供“一站式”服務。對於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前置審批外,今後將不再經任何部門審批,可直接到登記機關登記注冊。

允許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教師和科研人員兼職創業。允許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到企業兼職從事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在科研機構轉製過程中,鼓勵科技人員自主創業。對初始注冊資本不足的企業,可以采取注冊資本擔保方式進行登記注冊。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持有者,注冊資本可分步到位。高新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占注冊資本比例可以放寬。16采取有效措施,凝聚創新創業人才落實吸引、激勵人才的各項政策,加強國有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等急需的高素質科技和管理人才的開發和引進,為境內外人才來京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進一步改革現行職稱評聘製度。對科研機構內部的職務結構比例,政府人事主管部門不再實行指標控製,由科研機構根據自身需要,自主設置專業技術崗位和職務等級,全麵推行崗位職務聘任製,實行評聘分開,自主聘任。鼓勵科技人員競爭上崗,受聘人員所取得的崗位職務和相應待遇僅在聘期內適用。加強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為留學人員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市科技行政部門,在科技三項經費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資助留學人員回國從事高新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或攜帶高新技術成果和項目來我市轉化和創業。要發展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為科技人員的知識更新提供服務。17加強國際合作,引進國外智力建立專項資金,支持本市創新重點領域、項目的國際科技合作;吸引跨國公司和境外各類經濟、科技組織和個人在京投資建立研究開發機構;製定優惠政策,鼓勵本市科研機構和企業到世界創新活躍地區設立研究開發機構。組織實施“科技興貿行動計劃”,推動技術及其產品的出口。對科研機構和高新技術企業,凡注冊資本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自產的產品和技術可供出口的,均可申請自營進出口權登記。加大引進國外智力的力度。引進智力的重點是聘請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管理問題的高水平外國專家和留學人員,或以技術入股、谘詢指導、合作研究等方式開發高新技術產品的人員。

要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中國駐外使領館、國際組織、海外華人和海外專業協會的支持。

建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和高精尖專業人才信息庫。選派一批承擔國家和本市技術創新重點任務的科技人員、學科帶頭人、企業家到國外學習、交流,對交流合作的項目予以優先立項。18改革科技獎勵製度,促進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科技獎勵要麵向北京地區所有單位。要精簡獎項,將與科技相關的獎項合並為“北京市科學技術獎”,並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巨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組織或個人給予重獎。科技計劃在立項、評審時,要大力扶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避免低水平重複。知識產權的擁有單位要鼓勵知識產權的職務發明人、設計人、作者以及主要實施者以知識產權為基礎進行創業,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股權收益。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其科技人員及時申請知識產權登記,獲取自主知識產權。要積極實施品牌戰略,加強技術保密,防止知識產權流失。專利管理部門對個人和企業申請國內外專利的,可視情況給予一定的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維持費的補貼。

五、切實加強領導,為全麵推進技術創新提供堅實保證

19.提高認識,密切協作,開創首都創新創業工作的新局麵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對增強首都經濟實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改進和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領導,率先進行製度創新。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改進作風,做好服務,在首都區域體係的框架內,擬定本地區、本部門的科技和經濟發展戰略,明確技術創新的工作目標和重點,積極務實地推進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加強對科技、管理、金融、法律和環境保護等知識的學習,增強全局觀念,打破地區和部門壁壘,建立全麵、便捷的信息溝通渠道,不斷提高領導創新創業工作的能力與水平,在進行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實踐中,不斷總結新經驗,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20.加強科技立法和執法工作,創造良好的法製環境盡快製定促進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科技投入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麵的法規。製定有關本市科技創業投資管理、科技谘詢業發展等行政規章及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技術創新的配套政策。及時修訂、廢止不適應技術創新的法規、規章和政策。加強科技法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科技法律意識。各級政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和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查處,嚴厲打擊各種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有效地處理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為本市創新創業創造良好的法製環境。

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是落實黨的科教興國戰略,實現首都跨世紀發展宏偉目標的重大舉措。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各級政府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市委的部署,廣泛動員,團結協作,艱苦奮鬥,銳意創新,勇攀高峰,努力開創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新局麵,不斷把首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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