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再論預言之難(3 / 3)

似乎記者並沒有筆下留情的意思,還是給他加上了“騙子”的頭銜。這頭銜可不輕鬆。詐騙是一種刑事犯罪,要判徒刑的。按說,石某人的騙局所以得售.與此人關係甚大,就把他算作團夥的後台或者首領,似乎也不為過。而報紙報道“這一特大詐騙團夥終於被一網打盡”的時候,並不提及此人,似乎他又並沒有包括在這一團夥之中。是不是另案處理呢?記者沒有說。這隻好也算作一個謎語,留給讀者去猜了。

同一版還有一篇《祁東查處一起招生舞弊案》。案情很簡單。在升學考試中,湖南祁東一中一羅姓考生達到了錄取分數線,同班一張姓考生卻沒有達到。而教導處副主任和班主任弄了一點移花接木的手段,不讓已上線的羅生取錄,卻教他在原校複讀中學的課程,而讓張生冒名頂替,進了株洲冶金工業學校,一個學期之後才被羅家發覺。

這事也頗使人覺得費解。毛澤東說的,世上決沒有無緣無故的愛,這兩位老師何以如此厚愛張生,不惜冒一回風險來幫他這個大忙呢?是親戚,是朋友,還是收受了賄賂?報上都沒有說,這就隻好做個謎語來猜了。

說到風險,其實這回的風險並不大,據報上說,不過是一個黨內嚴重警告、一個是黨內警告而已。這樣的“風險”是誰也敢去冒一冒的。隻是如此就算結了案,讀者又會覺得費解了。這位羅生精神上學業上受到的損害且不去說它,隻說複讀,就得冤枉繳一筆學費。對此這兩位教師至少也得承擔民事責任。這種責任難道是黨內警告一下就可以代替了嗎?此案在黨紀處分之外,是不是還要依法處理,報紙也沒有說,又隻好請讀者猜謎了。這篇文章是登在“法與社會”第八十四期上的,這個專刊大約是為了提倡法治和普及法律知識而辦的吧,在報道這一類案例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關心一下法律的尊嚴呢?

開卷有益,說的是讀書;其實讀報也是一樣的。不但報紙報道的能夠長我們的見識,就是它不報道的地方也可以長我們的見識。

1994年9月

聽喜不聽憂

十月一日《芝加哥論壇報》的一篇文章說:“薩達姆的顧問們不敢把現在同他們的軍隊對峙的國際部隊的規模和戰鬥能力告訴他。這使人想起二次世界大戰的日子,當時希特勒的將領們由於擔心被降職或以叛國罪被處決,所以都不讓他了解他在軍事上遭到的挫折。”

我隻有“曆史癖”,對時事並無興趣。薩達姆的事且不去說他,隻說希特勒。希特勒不但不許他的將領反映戰場上遭到挫折的真象,就是對他的情報人員也是同樣要求。手邊有一部戴維·卡恩著的《希特勒的間諜》(夏海濤、王偉譯),其中就寫了許多這方麵的事例。

在戈林的手下,有一個由羅韋爾主持的特種勤務航空中隊,擔任高空偵察飛行的任務,從他們拍攝的照片上,甚至可以清楚看到馬奇諾防線鋼筋水泥掩體的槍口。戈林曾經十分重視他們的工作。可是,戰局逐漸不利了,“當羅韋爾報憂的時候,戈林滿臉不高興。他居然能在航空照片所提供的確鑿證據麵前矢口否認事實。每當羅韋爾向他報告照片上發現了新的目標的時候,他總是回答說:‘這不可能!’他常常爭辯說,照片分析員也可能發生錯誤。”

納粹德國設有一個專門負責監聽外國無線電廣播的機構:湖濱樓特別監聽所,有雇員約五百人。它將收聽到的材料壓縮挑選,編成簡報,一日三次通過電傳打字機發送到希特勒在東普魯士的大本營去。這簡報是怎樣編輯的呢?卡恩說:“上麵總是期望這些簡報著重刊登正麵消息。如果有一則新聞斷定:‘德國兵力肯定沒有枯竭,他們還有很多後備隊沒有投用’,這則新聞就要列在報告的頭條。”

還有一個由戈林領導的獨立機構:研究部。在納粹德國的好些情報機構中,這是個最有錢,最機密,最納粹化,也最有影響勢力的。它負責竊聽有線電話,截收無線電報,破譯密碼情報。研究部最重要的破譯結果要送給希特勒。他們確實破譯出了同盟國方麵許多重要情報。可是,卡恩說:“當它的材料違反希特勒和納粹領導人的主觀願望時,它就被忽視。”

情報,照字麵來解釋,就是情況的報道。你不願意聽到真情,隻願聽自己希望出現的情況,這樣的“情報工作”還有什麼價值呢。希特勒的敗亡,固然是第三帝國的國力(軍事力量,政治力量,尤其是經濟力量)無法同美蘇英法的聯合力量抗衡,這種對於情報工作的態度,不能知己知彼,也是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

謊報軍情是常常受到譴責的,因為你提供了錯誤的情報,使上麵作出錯誤的判斷,定下錯誤的決心,因而把局麵弄糟。殊不知道如果元首隻能聽喜不能聽憂,你報真的他聽不進去,隻有當所報的符合元首的既定決心,他才聽得進去。你不謊報嗎?自有爭寵者去謊報的。事情弄糟之後,如果要追究謊報者的責任,也不必喊冤,孟夫子早就說過了:“逢君之惡其罪大”。

1990年10月29日

何處可容身?

我們都生活在此岸世界。對於那一個“忽聞海外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的彼岸世界的情形不甚了然。想來,在那裏,一切人(也許應該說鬼?神?)、物,都是十分空靈,“羚羊掛角,無跡可尋”的吧。至於在我們這裏,每日每時所接觸的,都是如此實在。你,我,他,萬事萬物,都是實實在在的,都有一個“本身”。

不但萬物之靈的人類有一個“本身”,馬牛羊雞犬豕這些畜類有一個“本身”,就是國家民族,語言文字,哲學曆史,……也無不有一個自身的。例如“曆史發展自身的邏輯”這樣的話,人們能夠明白這是什麼意思。這豈不是說曆史邏輯也有個“自身”麼。

也不知從何年何月開始,有人諱言“自身”了。比方說吧,“應該按照經濟工作自身的規律來領導經濟工作”,不成,這是修正主義,因為政治工作才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必須政治掛帥,也就是說必須不按照經濟工作自身的規律去做經濟工作,才是可以允許的。還不隻經濟工作的“自身”哩,別的許多“自身”也紛紛被否定了。

改革開放十年,冤假錯案大都平反,這許多被否定的“自身”也大抵平反了。今天無意間看到一張舊報紙,我才知道文學“自身”還不能平反。有一位文學家“噓”了起來,他以為主張文學有一個“自身”是“一種怪論”。看來,隻有叫“文學”變成不是它“本身”的時候,才是不怪之論了。我卻以為要求文學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首先必須來服務的是文學才成。莫非這位文學家心目中的人民和社會主義,是隻能接受沒有“本身”的幽靈“文學”來服務嗎?

老子《道德經》雲:“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有“本身”的文學想必也在為容身之地發愁吧。如果能夠像慧能法師的偈語說的那樣:“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該多好啊!

不過也不用著急。我們的可尊敬的文學家是寬大為懷的(或曰:是很有法治精神的),他宣布說:“找遍了刑法和民法,也不會找出‘文學自身’論犯了第幾條,第幾款。”看來他是無意於呈請緝拿歸案治罪的了。那麼好了,君子遊道,樂以忘憂,小人全軀,悅以忘罪。“文學自身”也不必東躲西藏,我輩做不成“很有出息的”事情的小人物,也依然可以放心大膽研究“文學自身”去。

1991年2月23日

“擦邊”臆測

有一位文學家表示:他是十分痛恨“擦邊理論”和“擦邊創作”的,帽子還大得很哩。

說來慚愧,我沒有讀過《擦邊文學史》或者《擦邊文學批判》這一類書籍,竟弄不清楚什麼是擦邊理論或擦邊創作,因此也不知道我讀過的書裏有沒有這些東西。用繞口令的表現方法,我還沒有擦到擦邊文學的邊,當然沒有發言權,凡有所說,臆測而已。

我也不甘於老是處於這種無知狀態,因此去查《現代漢語詞典》,查《辭海》,查《辭源》,直到《不列顛百科全書》,都沒有查到“擦邊”,“擦邊文學”這些詞條。後來總算打聽到了,這是從乒乓球運動中的擦邊球引申來的。在球場上,擦邊球是好球,可以得分,觀眾也叫好;而擦邊文學,卻有人來噓,還可能得禍。引申義同本義相反,倒是語言學上一個有趣的現象。

望文生義,擦邊就是擦著了邊沿。用物理學的話說,大約就是接近某種臨界點吧。越過這一界線,就會發生變化,變成另外一種狀態或者性質。現在,它隻是接近這個臨界點,並不越過,狀態和性質當然也就沒有變化。這有什麼不好呢,難道一定要它越過界線,變成某種可惡的東西,這才叫人稱心快意麼。比方說,誰用了一定劑量的鴉片製品來鎮痛,不行,因為這隻不過擦了毒品的邊。如果越過界線,大量吸毒,那麼好了,這樣他就會因此得禍,而自己則可以因舉發一宗毒品案而邀功請賞了。痛恨擦邊文學的,是不是這樣一種心態呢?

各種臨界點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少的。莊周的“才與不才之間”論,可以說是一種擦邊的人生觀。有才,遭人忌恨,危險;不才,遭人輕賤,也並不安全,還是擦著這“才與不才”之邊較為得計。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賦》形容他東家之子:“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說的也是一種臨界狀態:向任何方向的變化都將有損於她的美麗。如此說來,擦邊狀態竟是最佳狀態了。這真叫如何是好!

既然有人厭惡擦邊文學,總得想個法子肅清才好。怎樣去肅清呢?竊以為應從正本清源人手,第一個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建議修訂乒乓球比賽規則,凡打擦邊球者,其對方得一分。

199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