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人際交往的最高境界是“互利”——在朋友和利益之間找一個黃金平衡點 親兄弟也該明算賬,朋友和生意要分清
在生意上,我們需要朋友,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朋友,我們的生意就會很難做下去。但這並不等於說,讓我們混淆朋友和生意的界限。恰恰相反,朋友和生意必須要劃清界限。
商場上有一句話,“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意思是說二者最好不要混淆,用私人感情來做生意,或者做生意中講情感,都是要不得的。所以有人就采取很分明的態度,談生意決不講感情,交朋友決不談生意,兩者分得清清楚楚。這其實是非常明智的做法,這樣既保證了生意的正常進行,也不會因生意而傷害了友情,或者相反。
作為生意人,最重要的就是要開拓自己的市場,而要開拓市場,就要多結識一些朋友。從某種意義上說,市場就是關係。如果你沒有幾個生意上的朋友,可以說寸步難行。但交朋友的目的,是為了生意,而不能本末倒置。所以,生意場上交朋友,一定要公私分明。
為開拓公司業務而交的朋友稱為“朋友”,而因個人誌同道合、趣味相投而交的朋友稱之為“知己”,“朋友”是“公交”,而“知己”則是“私交”。“公交”屬於江湖上的朋友,多多益善,他們中有各色人等,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由於利益相同而成了朋友。有句話說得好:“在生意場上,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唯有永恒不變的利益。”
但在實際商務中,生意人很難將“公交”與“私交”分清楚,這兩方麵有時候會綜合到一個人的身上——有的是先有“私交”,而後又在生意上成了“公交”。有的是先有“公交”,而後在交往中滲入友情而成為“私交”。但不管如何,都要注意一條原則:把公司業務與私人交情分開,把生意與朋友分開。
可是在生活中很多人顧及麵子,用友誼代替生意場上的規則,最終引發利益衝突。朋友之間因利益矛盾不歡而散,關係反而不如路人。這樣的例子實在是太多了!在生意場上,不應盲目地講交情,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
生意上的事,一是一,二是二,決不能馬虎。例如:借條簽字、發貨開單,這類事情千萬不能哥們兒意氣,否則,過後出了事情,雙方都不好辦。比如商業談判中,即使碰到了朋友,也應該分清公私——要知道,在談判桌上,雙方代表各自的公司,應當各為其主;談判過後,再暢敘舊情。這樣生意、交情兩不誤,豈不更好?
“生意場上無父子”、“親兄弟,明算賬”,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有的人甚至把“不與朋友做生意”當做信條,雖然過於偏頗,但不無道理。聰明的人會很小心地避免自己的朋友進入自己的生意圈子,如果不可避免,則會在事先明確雙方的利益,即首先是生意上的夥伴,其次才是朋友關係。
總而言之,在生意場上,江湖義氣、感情用事是要不得的,把朋友和生意攪拌在一起,最後的結果往往是砸了生意,壞了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