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3 / 3)

伊斯蘭教徒禁用豬作商標

瑞士人忌用貓頭鷹圖案

意大利人不用菊花作商標

法國人忌桃花及其圖案

英國人不用人像作商品裝潢

北非某些國家和地區忌用狗作廣告

捷克人視紅三角形為有毒標記

土耳其視綠三角為“免費樣品”的標記

國際上把三角形作為警告性標記。

民間禁忌

民間禁忌是民間長期積累、流傳下來的,屬於民間文化範疇,內容成分非常複雜。有的是迷信的,也有含一定的科學道理的,還有是約定俗成的處世道德和經驗的,這些禁忌有民族和地域的差異。

語言禁忌。出於禮教、吉凶、功利、榮辱、保密等的考慮,當某種事物需禁忌時,就從語言上不提及,而用手指、目視、搖頭、擺手表示,或用某種委婉的或某種別的語言代之。

一是稱謂語的禁忌。我國漢族、藏族、布依族、哈薩克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等,都有“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師諱”的尊祖敬宗的習慣,對祖先和長輩的名字都不能直呼名諱。

對同輩人,一般稱為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誌、師傅等等。必須問到對方名字時則說“請問貴姓”。有些民族或地區的夫妻仍稱“掌櫃的”、“當家的”、“屋裏的”、“做飯的”,或按其子女的名字稱為“某某的爹”、“某某的娘”,避免直稱姓名。外人稱呼他們,則稱“某某的男人”、“某某的女人”,也是避免直稱姓名。另外,給孩子起名字時,不能與祖先、長輩的名字同字同音。

二是凶禍語的禁忌。民間有“說凶即凶,說禍即禍”的畏懼心理,因而禁忌提及凶禍一類的字眼,以免因此而招致凶禍的真正來臨。

“死”是人們最恐懼、最忌諱的字眼,千方百計的避免它。比如用崩、薨、卒、不族、逝世、過世、升天、老了、走了、犧牲、捐軀、光榮代替它。廣州一帶,還故意用“激生我”代替“氣死我”,用“笑生我”代替“笑死我”,甚至對與“死”同音、諧音的“史”、“四”都忌諱。此外,也避諱拿生死的問題開玩笑。以免弄假成真。

與凶禍直接或間接有關的詞語,也在禁忌之列,比如乘船的人,忌諱說“沉”、“停”、“破”、“漏”、“住”、“翻”。平時人們忌說“眉毛倒了”(音同“倒黴”),稱“傘”為“遮”、“豎笠”避免與“散”同音,稱“苦瓜”為“涼瓜”避免苦難之“苦”字。廣州一帶,因方言的“空”與“凶”同音,還故意把“空屋招租”改為“吉屋反租”,這一切都是為了求吉避凶。

有些數字在民間也有吉凶的區別。比如辦喜事忌單喜雙,凶事忌雙喜單。各地在種種場合下的單數、雙數的忌諱又有這樣那樣的區別,一般認為“三、六、九”是吉祥數字的象征,也有以“三”數為凶的。

三是破財語的禁忌。民間很重視財運,因為財運直接關係到人們的切身利益,故而舊時人們見麵打招呼,愛拱手說:“恭喜發財”,而忌諱說破財的話。尤其是過年過節,更要小心說話,以防犯忌。

廣東一帶,忌諱與“輸”、“幹”等字諧音的字,所以叫木魚書為“月光贏”;叫“絲瓜”為“勝瓜”;叫“豬肚”為“豬潤”、“豬濕”因忌諱“舌”的“折”諧音,稱豬舌為“豬利”或“豬招財”。

江浙一帶,逢年過節要書寫“招財進寶”字樣貼在門上以求吉利。但又因“財”字的“貝”字旁與“背”諧音,唯恐因此“背運”,所以就把“財”的偏旁“貝”字有意寫成“見”字,以圖“見財”之意。

四是褻瀆語的禁忌。民間的榮辱觀使一些事帶有褻瀆意味的詞語成為禁忌。最常見的褻瀆詞語禁忌是關於性器官和性行為的詞語禁忌。在不得已說到這些時,通常都有一些委婉的替代語來表示,比如用“那個”、“下部”等來代替性器官;用“房事”、“夫妻生活”、“同床”來代替性行為;用“尋花問柳”、“偷雞摸狗”等來代替不正當的性行為,甚至連拉屎、拉尿、月經等都在忌諱之列而改為“解手”、“方便”、“例假”等等。罵人時,則常以生殖器或性行為來羞辱對方,這說明人們相信這一類語言具有詛咒力,能夠毀傷仇人的靈魂或肉體,因而在一般交際場合禁忌這類詞語,而對仇人則故意使用這類詞語。

人們還常用“豬”、“狗”、“牛”、“驢”、“兔”等畜類來罵人,取“人同畜牲”之意。故平時便是忌諱在人前說這些動物,尤其不能同人相提並論,否則會傷害別人,引起鬥毆。有生理缺陷的人,也認為嘲笑他的缺陷是一種褻瀆行為,故而不宜當著禿頭說“禿”,當著跛腳的人說“瘸”等。

此外,一些行業也忌諱觸犯其行業的詞語。比如和尚忌說“禿驢”,戲班、女巫忌人們直接提及“五大仙”(狐狸、黃鼠狼、刺蝟、蛇、老鼠),而用其他稱呼代替,尊為仙師,如直稱其名,則是對行業的背叛,會受到天神的懲罰。

總之,民間語言禁忌很多,總的說來反映了人們試圖避免某些不吉利的事情發生的心理,反映了人們趨吉避凶、趨善避惡等種種願望。細分析起來,不少是有一定積極追求和生活哲理的,但有的也有迷信、唯心的消極成分。若從交際的角度說,我們則應盡量了解和尊重這些民間語言禁忌,盡量不去觸犯它,尤其是同一些老人和到一些民族地區時更要注意,而且應把它們上升到禮節和風俗的高度來加以重視。

民俗禁忌

民間的風俗習慣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其間的一些禁忌反映了禮法習慣的規約,或者道德風尚的規範,客觀上是群體的幹預,主觀上是自我的修養。因此不管自覺與否,人們在交往中實際上都遵守著許許多多的習俗禁忌。

一是惡行禁忌。民間的所謂壞人壞事,一般都有其風俗、文化、倫理等較為恒定的標準,比如淫亂、偷盜、欺騙、賭博、酗酒、吸毒、鬥毆、淩弱、妒忌、不孝、貪婪等都是人所恨、所忌的。古時候有三風十愆的忌行。現代民間則奉行好人不入三場,即“賭場、酒場、殺人場”的信條。為忌不良行為,人們還相信和宣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這些禁忌歸根結底是要求人們為人處世要抑惡揚善、從善棄惡,實際上反映的是一種社交道德。

二是嫌行禁忌。中國民間有許多為人處世的信息,是用以約束人的行為的。如:“男女授受不親”、“男女有別”、“小姨勿上姐夫門”、“寡婦門前是非多”等,都是用以約束人們在男女交往方麵的行為,以免遭人嫌疑,擔心有不正當的性行為發生。又如:“貧不串親,富不串鄰”’“貧串親,易遭白眼;富串鄰,易誣犯奸”;“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小子不舀麻糖籃,閨女不看瓜菜園”等,都是用以約束人們在財物交往方麵的行為,以免遭人猜疑自己行為動機不純的。另外,中國人講究“中庸之道”,凡事不願走極端,故而又有“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和為貴”等信條來約束人們在人際交往方麵的行為。

三是交友禁忌。中國古代有“孟母擇鄰三遷”的故事,民間一直都特別注意與人交往的選擇。俗話說:“跟著好人學好人,跟著巫婆學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跟好人來往,不與壞人來往。民間的“寧跟紅臉的人打一架,不跟黃臉人說句話”等,反映著民間願交好友,忌結惡人的良好願望。

四是待客禁忌。除了有特別的禁忌,在特殊情況下忌諱有客來訪外,中國民間在平時正常的情況下都是非常好客的。俗話說:“有理不打上門的客。”如果待客不周,就會被認為是主人的恥辱。一些山區或少數民族地區尤其重視這一點。比如哈薩克族有“如果在太陽下山時放走了客人,就是跳到水裏也洗不清這個恥辱”的諺語;佤族忌讓過路的陌生人外宿,一定要請進家來住;禁忌待客無酒,有“無酒不成禮,說話不算數”的說法;土家族待客要用油茶並打上三或四個荷包蛋。此外,民間還有“尊客之前不叱狗”,“當眾不放響屁”、“客前勿動刀剪”等禁忌規約,都是恐對客人不敬而引起不吉的。

五是禮節禁忌。民間有許多禮節是一種約定俗成,供人們交往時使用。比如說宴客的座次,就是一種禮節。由於民族、時代、地域的不同,座次的尊卑也有不同。但是一般來說都是以南向為尊,其餘的賓主則又是依順序交替坐於左右上下的。宴客時一般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其是晚輩女性。待客的菜忌單數,喜用雙數。又如到朋友家做客,一般習慣於午前專程拜訪,若在午後日夕之前則顯得不夠敬重,是謂“殘步”。一些少數民族,如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等畜牧區民間往來多騎馬,忌騎馬至人家門口,因為隻有報喪或不吉祥消息時才這樣。一般應是慢步繞到氈房後麵下馬,再步行至門前,若有寨門,忌騎馬入寨。進入人家房屋時,忌不通報而長驅直入。俗話說:“不蹈無人之室,不入無人之門。”客到主家,忌東張西望、亂翻亂找,“客不觀倉,客不觀灶”即是。有些民族、地區還忌諱人們當麵誇獎他們的孩子,當麵數他們的牛羊數或誇他們的財產,認為這會招致不祥。

不論什麼民族,禮尚往來都是一般的禮節,有“有來無往非禮也”之說,所以民間都是有來有往。但由於人們之間社會關係的不同,禮物常常有一定象征意義,所以贈物時也有一些禁忌習俗存在。比如佤族日常生活中忌以辣椒、雞蛋為饋贈品,因為舊時佤族部落間交戰常以送給對方辣椒表示宣戰,複仇則送給對方雞蛋。又如台灣民間忌送毛巾,因為俗話說:“送巾,斷根”,喪家常於喪事辦完後送毛巾給吊喪者,用意在於讓吊喪者與死者斷絕來往。因此,平時忌送手巾,以免想起不吉的事。此外,送扇、送傘、送剪刀、送棕子等,都是類似的禁忌,都因其會引起不吉的聯想而禁作饋贈品。因而在送禮時,適當考慮禮物的象征意義,取有一定吉祥色彩的東西作禮物,一般是比較好的。

六是受惠禁忌。民間忌貪利。一般來說,如果沒有什麼交情,或者沒有什麼瓜葛,民間一般忌諱無故受惠。因為“吃人口短,拿人手短”,將來自己還是要吃虧的,故又有“君子之交淡如水”之說。為避免自己受惠而使人受損和欠人家的人情,民間有許多俗約:“好借好還,再借不難”,“夏不借扇,冬不借火”;甚至是親兄弟,也要分清財產,“親兄弟,賬莫混”;辦紅白喜事後,來幫忙的人要給封包,借用的東西歸還時要“加封”等,都是一種償還人情債,讓人免遭不祥的方式。這些禁忌如不注意,則容易引起鄰裏不和,親友反目。

七是衝犯禁忌。民間有些禁忌是源於衝犯觀念,如俗稱懷孕為“有喜”,因忌“喜衝喜”,孕婦禁忌接觸嫁娶方麵的事,不能參加和觀看婚禮。“喜衝喜”忌諱還包括兩個同時辦喜事的互不能參加;孕婦和孕婦不能同睡一張床;孕婦不能進產婦的家,如果誤進了,就應采取賠罪和補救的措施。“凶衝喜”也是不好的,故民間也禁忌孕婦接觸喪葬方麵的各種事。還有孕婦一般也禁忌參加祭祀,據說孕婦靠近神龕,會汙染神地,冒犯神祗。以此類推,祭祖宗、入寺廟等都是不宜的。更有甚者,農村裏辦一些重要的事,如打井、上梁、建灶等,都忌孕婦參加和觀看。據說,孕婦看打井,不是不出水,就是出苦水;灶有灶神,梁有梁神,被孕婦衝犯了,都是不肯善罷甘休的。巫事,更是孕婦禁忌接觸的。

嬰兒養護也有許多衝犯禁忌。如民間的一般廟會、打醮、道場、佛事、祭祀、朝拜等,禁忌讓小孩參加,以免“犯衝”。民間許多到寺廟求過子的人家,真的生了孩子後,要到寺廟中去還願,否則惱怒了“送子觀音”,會把嬰兒再“收回去”的。

有些地方習慣在產婦門前掛蒸籠底、掛紅布等,其意也就是告誡人們屋內有產婦、嬰兒,外人不要隨便進入,以免有“衝犯”之事發生。

民間習俗禁忌,是長期形成的,其間不少是有一定的科學道理和積極追求的。如對不良行為的禁忌,可作為一種道德輿論來趨善抑惡;忌孕婦參加祭事、婚嫁事等,也可起到讓孕婦休息好的作用等等。當然也有一些純屬迷信,但作為一種民眾心理的反映,總的來說,還是有一定存在的道理的。掌握和尊重這些習俗禁忌,是很有用處和必要的。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不論是誰,如果你能正確地認識交往的重要性,運用正確的方法和技巧,不犯禁忌,你就會受到社會普遍的喜歡和愛戴,不管你是與朋友保持和諧的關係,還是與新朋友建立關係,大家都期望同你接近、交往。你與許多人保持親密的人際關係。因此,你的交往範圍比別人廣,交往對象比別人多,出席公開社交場合機會也比別人多。你不愁交不到朋友,更沒有孤獨的苦惱,你的朋友遍天下。相反你就受到社會普遍的冷落、嫌棄。大家都迥避同你接觸、交往。你與許多人的關係處於陌生、疏遠狀態。因此,你的交往範圍窄,交往對象少,在公開社交場合拋頭露麵的機會更少。你經常感到不被承認、不被理解和孤獨的苦惱。在屢次遭到他人拒絕之後,你不得不自動退出“社會”;一個人靜靜地呆坐在孤獨的幽穀中,忍受著孤獨的煎熬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