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是一個人在解決特定問題時候的綜合素質,他既包含學識膽識,也包含一個人處理事情的手段和技巧,還包含他背後所擁有的社會關係。這些東西,大部分是在社會的實踐中才能逐漸掌握和具備的。
媒體常常會報道這樣的新聞:某窮人家,孩子上不起學,父母咬牙堅持供應、結果是債台高壘,最後甚至揚言要賣血賣腎。同時也號召其他人進行捐助。
知識是民族前進的根本,中國人一向認為因學而優,因優而仕。窮人認為要下一代改變命運,似手隻有考大學這一條小路可走,所以就不惜一切代價在那條擁擠的小路上擠,把幾大箱子書擠成一張大學畢業證,再把畢業證擠成一紙就業合同。
學習知識改變命運,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經濟條件確實不允許,也沒必要一條路走到黑。一個人改變命運並不是隻有讀書這一條擁擠且代價高昂的路,條條大路通羅馬,何必做自己難為的事情呢?
而且,在現在這樣多元的社會裏,學習知識的目的,就是為了掌握詮釋社會和解讀社會的能力。但是知識不代表能力,擁有相應的知識也不代表就具有相應的能力,改變自己命運要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靠學多少知識。真正能夠事業有成的人,不一定具有很高的學曆,但一定具有很高的能力,這樣的能力,不是僅僅依靠讀書就能獲得的。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生於一個普通的家庭,父親大比爾聰明能幹,精力旺盛,野心勃勃,可是命運不濟。洛克菲勒十一歲的時候,大比爾涉及了刑事案件,被警察追捕。天塌下來了,從此大比爾隻能在晚上夜深人靜的時候,偶爾偷偷跑回家中看望妻兒老小。
由於大比爾受到警方的通緝,缺少了頂梁柱,家裏的收入自然一落千丈。洛克菲勒這時就表現出他的商業才能,小小年紀他就學會了各種賺錢的法子。他把自己攢的零花錢貸給附近的農民,借以賺取利息。有一次,洛克菲勒發現樹林裏有火雞的窩,裏邊有幾隻可愛的小火雞,他就把小火雞取回家中,自己飼養。感恩節到了,洛克菲勒把長大的小火雞賣給鄰居……
1855年9月26日,正在上高二的洛克菲勒決定放棄學業,進入商海闖蕩。其實當時洛克菲勒的家庭條件,並不是真的拿不出他的學費,隻是洛克菲勒本人認為,自己已經長大了,應該主動承擔生活的重任,而不應該在父母的蔭庇下生活。那一年,他才16歲。
洛克菲勒的這個決定,是非常清醒和現實的。如果放棄學業轉而去賺錢,能減輕家人的負擔,並能夠帶來收入的話,為什麼不去做呢?事實上,在學校裏學習也是為了提高一個人的思維能力,而學校裏學生主要是通過經常性的思考問題、回答問題來鍛煉一個人的大腦,從而提高其思維能力。縱觀現在很多人,在實際工作中並沒有運用到學校裏所學的專業知識,用得最多的可能還是中學以下的知識。
所以,沒有上大學念書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因為沒有讀大學就不學習了?不動腦子,這樣一來增長不了我們的知識,二來提高不了我們的思維能力,也就隻能一輩子做低層次工作了。所以,在我們困難的時候,生活需要改變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離開學校,但是不能從此就不學習,不去思考。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並不是說窮人家的孩子天生具有當家才能,而是艱難的環境,需要他及早具備這樣的能力,因為父母沒法依靠,依靠沒錢沒本事的父母就要窮死餓死。
支撐一個家庭,首先就需要穩定的源源不斷的收入,維持家庭的基本開支,不然這個家就隻能自我解體了,或者是一家人都一直忍受貧苦過日子,沒有改變現狀的行動也就沒有改變的可能。
收入當然非常重要,但是減少支出也必不可少。如果入不敷出,不要說平民主家,就是高官大賈之家,也不可能支撐下去。像《紅樓夢》中的賈府,家亡人散的一個最根本原因,就是入不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