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第4則悉數加班中的貓膩(1 / 2)

公司玩轉加班“規則”

在職場中的你有沒有被要求加班的時候?相信很多人都有加班的經曆,在加班規則中,最值得研究的地方莫過於加班費的問題。這是一個很讓人頭疼的問題,也許很多人已經很久沒有加班費這個概念了,加班費去哪裏了?

黃小於在上海的一家商場裏做銷售人員,商場加班是經常的事情。特別是過年過節的時候,別人都是休息購物,但黃小於卻要加班。雖然常常加班,但是黃小於卻從來沒有加班費這樣一個概念。

黃小於所在的商場實行的是調休製度,如果說她在本該休息的日子上班的話,接下來的日子她就可以選擇任何一天調休。聽起來很公平,即使不付給你相應的加班費,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你加班了,然後再給你調休,這樣你還是休息了。

商場裏過年過節都不會休息,特別是五一、十一、春節這樣的大節日,正是人流比較多的時候,也是商場生意最紅火的時候。黃小於就有好幾個五一、十一,甚至是春節的時候都沒有休息了。雖然過了這段時間以後,商場還會按照慣例給她調休,但是黃小於不知道的是,按照國家的規定,在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話,就應該付給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不得以調休的方式代替。

而且在商場這樣的單位,節假日要比平時上班的時候還累,因為商場的客人多,事情相應也多了起來。在很多節假日裏,黃小於覺得自己累得都快散架子了。雖然她也隱約地知道國家關於節假日工資的規定,但是卻沒有辦法將這一切改變。她唯一希望的就是,在節假日裏不要輪到自己當班。

和黃小於不同的是,周錦所在的公司是付給職工相應的加班費用的。周錦在一家大型的家具廠上班,因為這是一家工廠型企業,所以公司要求加班是經常的事情。周錦所在的是外貿訂單部門,如果訂單比較多的話,休息的時間自然也就要相應地減少了。

這家大型的家具廠實行的是六個工作日,休息一天的製度。因為公司的獎金比較高,所以對這樣的工作日標準一直也沒有人有什麼異議。如果周日加班的話,公司有相應的規定,會付給員工一定的加班費,但是誰也沒有仔細算過,這筆加班費是不是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的。因為在最後發工資的時候,這筆獎金是一起算到工資裏的。工資相應的項目名頭很多,誰也沒有辦法算清這筆加班費用具體到什麼樣的一個數目。

工廠本身執行的六天工作日就不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即使在和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得到了勞動者的允許,但按照規定,這樣的合同也是無效的。很多勞動者在看到周日加班有加班費一項規定的時候,就開始暗自慶幸了。因為很多人覺得這樣相對沒有加班費的單位來說,自己已經很幸運了。就是因為有這樣的想法,“周錦們”被工廠理直氣壯地剝削著。

她總是很忙,而你隻是做好應該做的

蘇拉和鬱珊同在一個辦公室裏工作,兩個人進單位的時間也相差不遠。蘇拉比鬱珊隻早了兩天,但就是這兩天,一直讓鬱珊耿耿於懷。隻是這兩天就讓蘇拉成為老員工,而鬱珊永遠要排在蘇拉的後麵,連月底的獎金拿的都沒有蘇拉多。鬱珊常常為老員工和獎金的事情憋著一肚子氣。

難道真的是先入為主嗎?就因為蘇拉比自己早進單位兩天就可以給領導留下好印象,難道蘇拉真的比自己做的事情多,真的比自己做的讓領導滿意,所以每個月底的時候才會拿到比自己多的獎金嗎?

當然在鬱珊的眼裏,蘇拉還是要比自己更加努力的。比如,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自己雖然也來得很早,但是蘇拉總是比她更早。每天下班的時候,自己總是匆匆忙忙就離開了辦公室,但是蘇拉還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動不搖。想到這些,鬱珊就做了一個基本的判斷,蘇拉做的事情一定比自己多,所以才能得到領導的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