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農學科技大視野1(5)(1 / 3)

第二章農學科技大視野1(5)

古代治河工程

黃河中下遊,遼闊坦蕩,屬衝積平原。土地肥沃,“厥土惟黃壤,厥田唯上上”。氣候屬溫帶亞濕潤區。它是中國古文明的搖籃,史前的西侯度文化、“藍田人”文化、“丁村人”文化、仰韶文化、龍山文化,曆史時期的夏商周文明、秦漢文明、隋唐宋文明等,都在這裏或以這裏為中心發展起來。但是,黃河下遊的河道又以“善淤、善決、善遷”著稱於世,所以治河又始終是中華民族曆史上的大事之一。

史前治河的傳說

在古代,“河”是黃河的專稱。我國史前,有許多有關治水的傳說,如共工治水,鯀、禹治水等,這些,主要的都是對黃河下遊的治理。

共工氏既是人名,又是氏族部落名,相傳是神農氏的後裔,在共地(今河南輝縣境)從事農業生產。黃河東出孟津後,流到共地折向東北,注入河北南部的大陸澤,然後再分成多股,彙入渤海。由於共地位於黃河拐彎處,除黃河外,附近還有共水、淇水等,所以水災較多,須經常治理。《國語·周語》說,共工氏治水的方法是,“壅防百川,墮高堙庳”,即在許多河流上修建堤防,用高處的土將低處墊高。古人認為,共工氏;在治水和治土兩方麵都很出色。據說,後來被祀奉為土地神的句龍,就是共工之子;協助大禹治平洪水的四嶽,也是共工的後人。

傳說繼共工之後與洪水作鬥爭的代表人物是鯀和禹。遠在距今約5000年的炎帝、黃帝時代,散布在黃河流域的許多部落,已經結成聯盟。這便是後人所稱的“炎黃部落聯盟”。結盟後,對大自然鬥爭的能力,大大增強了。幾百年後,當堯、舜相繼擔任這個聯盟的首領時,黃河中下遊洪水泛濫,“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谘”。(《尚書·堯典》)這次洪水,淹沒了平地,包圍了山陵,百姓叫苦不迭。於是,堯命令居於崇(河南嵩山)的部落首領鯀負責治水。崇離黃河不遠,鯀部落也很熟悉水性。但是,鯀的治水方法比較片麵,隻用修堤築圍辦法堵水,沒有更多地采用疏導手段,所以盡管他治水也很努力,但畢竟洪水太猛,堤圍潰決,以失敗告終。

接著,由鯀的兒子禹領導治水工作。禹的治水事跡,古籍中留下許多傳說,歸納起來,有這樣一些主要內容。一是他聯合各方麵的人與自己一起治水。據載,與禹一起治水的有以益為首的東方部落,後來的商族就是由這個部落發展起來的。還有以稷為首的西方部落,他們是後來周族的祖先。此外,又有對治水經驗十分豐富的共工氏後裔四嶽。後人認為聯合各部落一起治水,是禹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二是禹本人的身體力行和以身作則。《韓非子·五蠹》說,禹“身執耒,以為民先,股無跋,脛不生毛”。就是說他身先百姓,投入艱苦的勞動,腿上的汗毛都被磨掉了。還記載說,他公而忘私,在治水的過程中,三次經過自己的家門,聽到兒子的哭聲,也沒有進去探望。三是治水方法比較科學合理。據說他發明了測量工具“準繩”、“規矩”,以測定地勢高低,作為施工的依據。他從實際情況出發,吸取前人的經驗教訓,采用以疏導為主,輔之以攔蓄的綜合治理的方法。所謂疏導,就是“疏川導滯”,疏通河道,導泄積水。所謂攔蓄,就是“陂障九澤”,拓建湖泊,便於將水彙於低地。他們經過13年(一說8年)的共同努力,終於將洪水治平了。

在古代,不僅中國,還有許多國家都有治水的傳說。由於那時人們的力量有限,在洪水麵前顯得軟弱無力,所以其他各國的治水傳說,多以失敗告終。或者說他們的人民全被洪水吞沒了;或者說,隻有少數人幸存下來。中國則不同,雖然也遭到一些挫折,但以勝利結束,並通過治水,使自己進入文明時代。

人們認為,這一治水傳說,反映了原始社會末期這樣的一些情況:當時農業已有初步發展,聚落增加,先民們逐漸由高地移居平原和河邊;從農業灌溉的要求出發,從聚落的安全出發,都需要治水,即修建排灌工程和堤圍工程等。

下遊大堤的形成

春秋中期,在黃河下遊的今河北省冀中,曾發生了一個頗為滑稽的故事,強大的齊國將自己在這一帶與燕國接壤的一片土地,割讓給弱小的燕國。割地的來龍去脈大致這樣:周惠王十三年(前664),散居在今燕山等地的山戎族南下騷擾燕國。齊桓公答應燕國國君莊公的請求,率領齊軍打敗山戎。莊公非常感激,在桓公凱旋歸國時,躬身遠送,不知不覺送出燕國國境,進入齊國領土。桓公便將燕君到達的那片齊地,讓給燕國。

齊桓公為什麼把自己的這片土地割讓給燕國,這當然與他當時正在大力推行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尊王”政策有關。周天子規定,諸侯迎送天子,必須出國門;諸侯之間迎送,不得出國門。桓公知道,要證明自己真正“尊王”,必須遵守這條規定,決不能以天子自居讓燕君送出國門,否則,諸侯們便會認為自己的“尊王”號召是一個騙局。但是,當時的事實是,燕君已經送他出了國門,進入齊國境內。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表明齊、燕兩君並未越軌,桓公隻好將燕君進入的這片齊地,割給燕國。莊公遠送桓公,是一次很隆重的行動,為什麼會發生錯誤,超越國界,這當然不是齊、燕兩君有意違反國王的規定,是因為齊燕兩國在冀中一帶以黃河為界,而當時黃河下遊河道十分混亂,分成多股(《禹貢》稱為“九河”)入海,其主要河道又常常南北擺動的緣故。那時,黃河下遊河道所以很不穩定,主要原因是因為兩岸的堤防尚未建成。

從春秋起,鐵器的使用日漸普及,社會生產力明顯提高,進一步開發土地,擴大耕田麵積,已經成為可能。同時,因為人口也在不斷增加,人們也需要增加耕地。黃河下遊的近河地帶,土壤疏鬆肥沃,很適宜於農作物的生長,於是人們紛紛來此建立家園,墾辟農田。與安家立業同時,人們也在這裏的黃河兩岸,因地製宜,由西向東,由小到大,由局部到整體,逐步修建黃河大堤。

根據有限的資料,黃河下遊的河堤工程,在春秋時已著手興建了,特別是在下遊偏西一帶,即相當於今天的豫東、魯西、冀南等地。而且還發生一些糾紛。因此,在當時一些諸侯的盟會上,對這一地區修建河堤,不得不作一些有關築堤的規定。如公元前651年,在齊桓公主持下,由齊、宋、魯、衛、鄭、許、曹等國諸侯參加的葵丘(宋地,今河南蘭考東)盟會上,就製訂一條“無曲防”的盟約,要求與會各諸侯國遵守。這就是說,各國諸侯在本國黃河兩岸築堤時,必須順應黃河的自然流向,不能用築堤把黃河曲引到鄰國,以鄰為壑。在諸侯的國際會議上,對修建黃河河堤作了這樣的規定,反映了這一帶的諸侯們正在紛紛建造河堤,並利用河堤作“以鄰為壑”的勾當。

到戰國中期,七雄中的齊、魏、趙三國,有一段國界以黃河為界。齊在東南,地勢較低,為了防備河水灌齊,在沿離河道不遠處,建起了黃河長堤。魏、趙兩國雖然地勢比齊略高,但由於齊國築起了長堤,黃河泛濫,洪水勢必漫入自己國境,因此,兩國繼齊之後,也各在自己的境內,在離黃河沿岸不遠處,建造了長堤。這樣,黃河下遊的南北大堤,在春秋戰國時陸續建成了。

由於這一南北大堤的興建,黃河下遊的幹流正式形成,河床比較穩定。大致說,這段幹流,西起河南的滎陽,向東北行,穿過今浚縣、濮陽、內黃等縣境內,進入今河北省的大名和館陶,山東省的臨清、高唐和德州,以及河北省的滄州和黃驊,注入渤海。堤防的修建,河床的穩定,洪水泛濫得到控製,到這一帶安家立業的人更多,因此,本來較少人煙村落的冀中平原,麵貌逐漸改變,到戰國後期,便湧現出了如安平(今縣)、饒(今饒陽東北)、高陽(今高陽東部)、武遂(今徐水縣西北)、武垣(今肅寧縣東南)、平原(今平原南部)麥丘(今商河西北)、饒安(今鹽山縣西北)等近20個城邑。堤防的興建,為這一地區的開發創造了條件。

王景、王吳治河

黃河流經黃土高原,黃土疏鬆,即使植被良好,也會有一部分泥沙隨水帶到黃河下遊,抬高河床。秦漢時期,開拓西北邊疆,原屬遊牧區的黃河中遊許多地方,被墾為農田。這些土地的墾辟,雖然提高了農業生產,但也加劇了水土流失,使黃河下遊河床淤高的速度加快。到西漢時,一再發生決口,特別是王莽始建國三年(11)的一次大決,導致今豫東、冀南、魯西北大片土地被淹。河道紊亂,除循汴渠、濟水等水道東流外,還有一股到幹乘(山東高青縣東南)入海。

對於這次黃河決口、河道南擺,要否治理,東漢初年的地方官吏態度截然不同。改道後黃河所經地區的官吏,主張迅速堵塞決口,使黃河回歸舊道。而黃河舊道一帶的地方官吏竭力反對,認為應順其自然,主張維持現狀。東漢朝廷不知所從,治河工程遂被拖延下來。後來,災區人民十分不滿,紛紛指責朝廷。群眾的壓力很大,永平十二年(69),東漢明帝才派王景、王吳治河。王景“廣窺眾書,又好天文術數之事,沈深多技藝”。(《後漢書·王景傳》)他特別“能理水”,曾與王吳合作,用“墕流法”治理浚儀渠很有成效。因此,東漢朝廷便授命他們兩人治河治汴。治汴工程已見本書第一部分“周、秦、兩漢運河”。治河工程據《後漢書·王景傳》載,主要有疏浚河道、修建堤防和建立水門等。

這次王景、王吳治河,所確定的以後黃河下遊水道,上起滎陽,下到千乘海口,共長千餘裏。他們所以確定這一水道作為黃河幹道,當與這條水道沿線地勢較低和水道本身又較徑直有關。但是它的絕大部分河段畢竟是決口後漫流形成的,有些段落,河道難免淺窄和彎曲,隻有經過改造,才能減少決口和泛濫。因此,必須進行“鑿山阜”、“破砥績”、“疏決壅積”等。山阜當指阻擋河流的高地。因有高地阻擋,河道或者被約束得很窄,或者隻能繞彎而行,變得比較彎窄。砥績和壅積指的是堆積在河道中的岩石和泥沙,河道中存在著這些東西,行水當然不暢。要將千餘裏的黃河下遊河道,改造得比較寬深通直,工程量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