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農學科技大視野1(5)(2 / 3)

築千裏長堤的工程同樣艱巨。黃河攜沙量大,河道因泥沙沉積容易南北擺動。黃河年水量變率很大,汛期水量往往是平時的幾十倍,四處漫溢。在這種情況下必須修建河堤,否則,對沿岸人民生命財產的為害極大。因此,建築自滎陽至海口的千裏黃河長堤,便是他們這次治河的又一重點工程。看來,無論在南岸或北岸,都建成重堤,即有如明代潘季馴的縷堤和遙堤。因為史料告訴我們,當時他們築堤時是“十裏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無複潰漏之患”的。“十裏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隻有在雙重堤防的條件下,才能實現,才可將河水從內堤的上遊水門流出,又可因外堤的阻擋,流出的水,從下遊的水門回,注河中。修建重堤,工程更是巨大。但它卻有利於將洪水中的泥沙沉積於內外堤之間,既加固了堤防,又延緩了河床的淤高。

王景、王吳治河的工程雖然非常浩大,但進展比較順利,從永平十二年(69)四月開工,到第二年四月,便全麵完工,曆時僅僅一年。由於工程浩大,經費支出當然十分可觀,王景傳載,“景雖減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

經王景、王吳的治理,這段河道在以後很長的曆史時期中,決口的次數大大減少了,安流了800年左右,河道沒有大遷,到北宋初年,它才北遷到天津境內入海。對於以“善淤、善決、善遷”的黃河來說,安流得這麼久,可以說是曆史奇跡。人們認為,創造這個奇跡,有許多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王景、王吳所確定的這條河道,地勢較低,流路較直,和工程質量較高的緣故。

賈魯挽河南流

經過長期的泥沙淤積,王景、王吳治理的這條原來地勢較低、河床較深的河道,又被逐漸抬高了。到唐朝,決口泛濫開始增多。到北宋慶曆八年(1048),河決濮陽東麵的商胡埽〔sào掃〕,終於導致一次重大的改道,向北流經館陶、臨清、武城、武邑、青縣等地方,至今天津市境入海。南宋建炎二年(1128),金兵南下,東京留守杜充妄圖用河水攔擋,決開黃河南堤。軍事目的並未達到,卻釀成豫東、魯西、蘇北的大災,黃河下遊河道再一次大遷徙,奪泗水、淮水河道,與泗、淮合槽入海。

這條由人工決口形成的黃河下遊新道,問題很多。從決口到泅水一段,係在泛濫中形成,河床很淺,極易漫溢成災;泗水以下一段,河道狹窄,又有徐州洪、呂梁洪之險,很難容納黃河汛期洪水。因此,從金代起,它頻繁決口和泛濫。元至正四年(1344),黃河在山東白茅堤的決口特別嚴重,水災遍及豫東、魯西南、冀南等地,不僅危及人民生命財產,而且衝毀了會通河,切斷了南糧北運的運河航道。元朝政府遂下決心治河。

河決白茅堤後,賈魯是主張徹底治河的大臣之一。在如何治河的問題上,他主張堵塞白茅堤決口,挽河南流,回到泗水、淮水舊道,東入黃海。挽河南流,工程量很大,但對保運有利,符合元朝政府的要求。於是,元順帝於至正十一年(1351),命他為工部尚書,率領汴梁、大名等路民夫15萬,廬州等地戍兵二萬,開往工地。工程於當年四月正式開始。

大體上說,賈魯這次治河的施工順序,先治理白茅堤決口以下的黃河舊道,再堵塞白茅堤決口。這是由於治理舊道的工程量很大,要浚深展寬河床,要截彎取直,要修建堤防等,隻有在堵口之前,在河床幹涸的情況下,最便於施工。但是,將堵口工程安排在後期,又會遇上七~九月間的黃河汛期,而汛期堵口,非常艱難,是治河大忌。由於賈氏事先對堵口工程製訂了詳細的方案,作了周密的準備和部署,因此,堵口工程和疏浚工程一樣,都進行得比較順利。當年十一月,全部工程竣工。先後疏浚黃河故道280餘裏,修築堤防700多裏,堵塞治理大小決口107處。工程量如此巨大,耗時僅為八個月,很不容易。治理後的河道流路,大致說,經今封丘、曹縣、商丘、碭山等縣市境內,徐州以下,循泗水、淮水河道,注入黃海。

賈魯是一位勇於負責、敢於創新的水利官員,當時白茅堤決口寬400步,中流深三丈餘,波濤洶湧,極難堵塞。他采用一係列的創造性措施,加以解決。第一步是在決口上方穿一直河,以代替原來比較彎曲,其主溜直衝決口的一段河道。這就大大地降低了堵口的難度。第二步是在決口上方的直河上,修建了刺水堤和石船斜堤,盡量把河水導向對麵。這就進一步降低了堵口的困難。最後,終於順利地完成堵口,實現了挽河南流的任務。這些新技術,在堵口工程上,具有很大的意義。

賈魯勇於負責,敢於創新,並在治河上的成就,人們基本上都予以肯定。但是,由於他施工過急,“不恤民力”,強製人們夜以繼日的勞作,使這次治河成為元末農民大起義的導火線,也受到了人們的非議。賈魯治河,雖然存在著一些缺陷,但成績還是主要的。下麵一詩,便反映了後人對他的基本看法:

賈魯治黃河,恩多怨亦多。

百年千載後,恩在怨消磨。

潘季馴束水攻沙

元亡明興。由於新舊朝代的交替,黃河一度失修。明初河患又嚴重起來,豫東、魯西、冀南、蘇北等許多地方被淹,會通河一再被毀。漕運對京師用糧和政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保運便成為明朝治河的一條基本準則。

從保運出發,明朝前期,治河實行北堵南分的方針。北堵,就是在黃河下遊的北岸,修建一條力求堅固的長堤,防止黃河北決和北遷。因為北決北遷,都會破壞會通河的航道,切斷南北漕運。而南決和南遷,黃河可以循泗水、淮水入海,對漕運威脅較少。南分,就是讓黃河分道南下,沿賈魯舊道以及渦水、潁水等,循淮河東入黃海。他們認為河合勢大,渲泄不暢,便會潰堤泛濫。河分勢弱,流水通暢,不易潰決。明朝前期,主持治河的主要官吏徐有貞、白昂、劉大夏等,都執行這一方針。徐有貞還做了這樣一個實驗,比較一孔壺和五孔壺泄水的速度,用後者快於前者的事實,來證明分流排洪比獨流排洪效果更好。並因此而取得了皇帝對這一治河方針的支持。

從短期看,北築堤,南分流,確實有利於保漕和排洪,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黃河的問題不僅是水患問題,水患是個表象;由於河水多沙,泥沙堵塞河道是個根本問題。而分流必然流速緩慢,泥沙容易沉澱;從長遠看,抬高河床的速度一定加快,必然導致更為嚴重的洪災。明朝後期,這個問題充分暴露出來,黃河下遊決口非常頻繁,洪災沙害空前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於是有潘季馴等人另辟蹊徑的新的治河方法。

這種治河新法,後人稱為束水攻沙法。它最早由虞城(山西平陸縣東)一位不知名的秀才提出,總理河道的萬恭首先加以試用,潘季馴使之進一步完善,並廣泛推行。他們認為,偌大一條黃河,水中含沙量很高,而且源源不斷地隨水東下,人力有限,排不勝排。而水力無窮,將它集中起來攻沙,有如“以湯沃雪”,便可迎刃而解。潘季馴主持治理黃河的時間很長,他以束水攻沙為核心,在工程上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主要的有以下幾個方麵:

“塞旁決以挽正流”。虞城秀才認為,“水合則勢猛,勢猛則沙刷,沙刷則河深”。潘季馴完全同意這種看法。因此,他在治河時,雖然繼續推行北堵的方針,但反對聽憑河水分流南下,而代之以“塞旁決以挽正流”的方針。“塞旁決以挽正流”,就是將從決口旁出的河水堵住,使河水集中到幹流中來。潘季馴曾先後四次主持治河工作,曆時20年,他相繼堵塞了數以百計的黃河決口,終於結束了長期以來黃河下遊多股分流和洪水橫溢的局麵,使河水集中到賈魯故道。這一工程不僅便於集水攻沙,更主要的是它立竿見影地使黃泛區人民從水災的困擾中解脫出來。

築近堤以束水攻沙,築遙堤防洪水泛濫。他們認為“築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於兩旁,則必直刷乎河底”。因此,除堵決口外,以主要力量在黃河下遊的河道兩岸,緊逼水濱,建築堅固的堤防。這兩道南北大堤被稱為近堤或縷堤,是束水攻沙的最主要工程。不過由於南北兩堤逼水太近,即使建得非常堅固,如遇特大洪水,黃河也會潰堤泛濫,釀成洪災。為了防範,他們又在南北縷堤之外,再各築一道遠堤,又稱遙堤。這種近、遠雙重的河堤,普遍修建於黃河下遊(接近海口的河段除外),其中的某些險要河段,於近、遠堤外,又建有月堤加固。後來,為了使漫出縷堤的洪水,不致沿著遙縷兩堤奔流,左右破壞兩堤堤防;為了讓泥沙沉積於兩堤之間,以加固堤防,並使清水回到大河之中,以加強攻沙力量,又於兩堤之間修建了擋水的格堤。此外,還在長堤上建有溢流壩,以便進行有控製的排洪。潘氏的堤防工程比較完備,在攻沙、防洪等方麵起了一定的作用。

蓄清刷渾。黃河、淮河會於清口(今江蘇省清江市西南),以下黃河與淮河合槽。淮河含沙量較少,水清,為了加強衝沙力量,潘氏又加高、加厚高家堰大堤,將淮水攔蓄於洪澤湖,提高洪澤湖水位,使清水可以順利入河,借清水之力,衝刷渾濁的黃水。認為,這樣清口以下的河道,便會更為通暢。這一工程效果不大,因為淮河水少,不敵黃河,清水很難順利入河,而高家堰大堤過高,淹地太多,也會給淮南地區造成嚴重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