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宋末元初,棉花開始從我國的邊疆傳入中原地區。一些食古不化,受古老的風土觀念禁錮的人們“率以風土不宜為解”,抵製棉花的傳播,特別是當時有的地區因為沒有掌握好種棉技術,造成引種失敗,也都歸咎於“風土不宜”,這樣,正確全麵地來闡述“風土思想”,指出部分地區棉花沒有種好的原因,便成了當時推廣棉花的一個重要任務。古有的風土論便在這樣的曆史條件下獲得了新的發展。
元代王禎在《農書》中說:“風行地上,各有方位,土性所宜,因隨氣化,所以遠近彼此之間,風土各有別也。”《農桑輯要》說:“穀之為品不一,風土各有所宜”,指出不同的地區,風土條件是不相同的,不同的風土條件,所宜的生物有機體也是不一樣的。
但是並不是所有生物有機體因風土條件就不能引種馴化了。《農桑輯要》說:“蓋不知中國之物,出於異方者非一;以古言之,胡桃、西瓜,是不產於流沙、蔥嶺之外乎?以今言之,甘蔗、茗芽,是不產於邛笮之表乎?然皆為中國珍用,奚獨至於麻、綿而疑之。”同時,事實證明苧麻和棉花亦是能引種的,書中說:“苧麻本南方之物,木綿亦西域所產,近歲以來,苧麻藝於河南,木棉種於陝右,滋茂繁盛,與本土無異”,說明以風土不宜為解的悠悠之論,是站不住腳的。
書中進一步指出“雖然,托之風土,種藝之不謹者有之,抑種藝雖謹,不得其法者亦有之”,有些地方棉花未種成功,決不是風土不宜問題,而是技術問題。這一闡述,不僅為當時棉花的引種與推廣,掃清了思想障礙,同時也將風土論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明代的農學家徐光啟繼承了《農桑輯要》的觀點,對以風土不宜為由,竭力反對引種的觀點,又作了深刻的批判。他在《農政全書》中引用了大量事實進行了駁斥,他說:“古之蔬果,如波陵、安石榴、海棠、蒜之屬,自外國來者多矣。今薑、荸薺之屬,移栽北方,其種特盛,亦向時所謂土地不宜者也。”引種之所以未能成功,是因為或是“天時未合,人力未至”,或是“種法不一”,“天時水旱”是自然災害和栽培方麵的問題。風土不宜是極少數,他說“有不宜者,則是寒暖相違。天氣所絕,無關於地。若荔枝、龍眼不能逾嶺、桔柚橙柑不能過淮。他若蘭、茉莉之類,亦千百中之一、二”,“若謂土地所宜,一定不易,此則必無之理”,堅持這種看法的人,不過是“後世惰窳之吏,遊閑之民,媮不事事者之口實耳。”
經《農桑輯要》和《農政全書》這一闡述,我國古有的風土觀有了新的發展,形成了一種全新的風土觀念。即環境條件對作物的生長是有影響的,亦即是有風土論,但在一定的條件下,作物是可以引種的,又不能唯風土論,引種上的失敗,不能完全歸罪於風土,有的則是不得其法的問題,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這一看法,不僅將我國的風土觀發展到一個新階段,同時也為我國古代的引種工作,掃清了思想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