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粉塵所致肺部病變有機粉塵係指非礦物性粉塵,包括植物性粉塵(有些帶真菌孢子)、含有異體血清蛋白的動物性粉塵以及合成纖維、塑料等。這些粉塵對人體的生物學作用各不相同,如棉塵(或亞麻、大麻塵)引起棉塵病;被真菌、細菌或血清蛋白汙染的有機粉塵引起職業性變態反應性肺泡炎;吸入聚氯乙烯、人造纖維等粉塵引起的非特異性慢性阻塞性肺病及與其他無機粉塵混合引起的混合性塵肺

(7)呼吸係統腫瘤

有些粉塵如石棉、放射性礦物、金屬(鎳、鉻、砷等)等均被確認可致肺部腫瘤。

(8)呼吸係統其他疾患

粉塵作用於呼吸道黏膜,早期引起功能性亢進、充血、毛細血管擴張、分泌液增加,從而阻留更多的粉塵,久之可造成肥大性病變,黏膜上皮細胞營養不良,最後導致萎縮性改變,常見的是肥大性鼻炎而致萎縮性鼻炎。某些粉塵(如石棉、黃麻等)可引起變態反應,而致支氣管哮喘。有些粉塵,如錳、鉻酸鉀粉塵等,進入肺泡可引起肺炎。長期吸入高濃度粉塵,可引起支氣管上皮損傷,形成粉塵性支氣管炎。

(9)眼疾病

長期接觸粉塵可致結膜炎;煙草和金屬磨料粉塵可引起角膜感覺減退,對異物防禦功能減退,長期反複作用可引起角膜混濁;瀝青粉塵對眼具有強烈的作用,在陽光直接照射下接觸這種物質,即可引起眼瞼水腫和結膜炎。

(10)皮膚疾病

粉塵落在皮膚上堵塞皮脂腺引起皮膚幹燥,繼發感染時可形成毛囊炎、膿皮病等;瀝青粉塵可致光感性皮炎;一些腐蝕性和刺激性較強的粉塵如鉻、砷等,作用於皮膚可引起皮膚病變和潰瘍性皮炎;有些纖維性結構的礦物粉塵如玻璃纖維等長期作用可致皮炎。

(11)中毒作用

吸入某些粉塵,如鉛、砷、錳等,能在呼吸道黏膜上溶解吸收,引起急性或慢性中

3.防塵措施

防止粉塵危害是當前勞動衛生的重要任務:

(1)組織措施

根據條例規定,不僅地方政府、企業主管部門及廠礦領導應十分重視防治塵肺的組織領導工作,而且應在製定經濟發展計劃的同時,要安排落實防塵工作,應有專人負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塵肺病防治工作負有直接責任,要采取措施使作業現場粉塵的濃度達到國家衛生標準,而且要建立健全粉塵監測、安全檢查、定期監護性的查體製度,加強對塵肺患者的管理和防治宣傳工作。

(2)技術措施

采用革、水、密、風、護等綜合措施,做好防塵、降塵工作,是防治塵肺的根本性措施。

①改革工藝過程,革新生產設備,是消除粉塵危害的根本途徑。

②濕式作業是一種既經濟又簡便實用的防塵措施。

③密閉、抽風、防塵。對不能采取濕式作業的場所,應采用密閉抽風除塵的辦法。

(3)衛生保健措施

①對接觸粉塵作業的工人,必須進行就業前和從業期間的定期健康查體。不滿18周歲及有活動性結核病、嚴重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肺功能障礙、心血管疾病者不能從事接觸粉塵作業工作。

定期健康查體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塵肺患者,並觀察病情的變化。查體間隔由主管部門確定,根據接觸粉塵的嚴重程度確定定期查體的間期。

②個人防護和個人衛生,在生產現場條件受限,粉塵濃度暫不能達到衛生標準時,可戴防塵口罩,作為輔助措施。經常鍛煉,注意營養,對增強個人體質提高防病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1979年由衛生部、國家建委、國桌經委及國家勞動總局批準轉發的《工業企業設計標準》,對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髙容許濃度做了規定,其中生產性粉塵共9項,近幾年衛生部又批準增加的粉塵衛生標準13項,總共22項。

我國衛生標準中采用的最高容許度數值是指工人經常停留的工作地點的呼吸空間,任何一次采樣測定中均不應超過的粉塵濃度的最高限值,這是做好衛生監督工作的主要依據。

二、矽肺的概念和影響矽肺發病的因素

(1)矽肺的概念

在生產過程中長期吸入含有遊離二氣化矽粉塵而引起的,以肺組織的纖維化為主的疾病稱矽肺。由於某些廠礦防塵措施不夠完善,粉塵汙染嚴重,矽肺發病情況仍有增加的趨勢。矽肺是塵肺中最為嚴重的一種。

(2)影響矽肺發病的因素

矽肺的發病與粉塵中遊離二氧化矽的含量、類型、粉塵濃度、分散度、接塵時間,防護措施和接觸者個體的素質因素有關。

一般認為,接觸遊離二氧化矽含量愈高,粉塵的濃度愈高,潛伏期越短,發病急,病情重,預後不良。不同的石英變體致纖維化的作用不同,結晶型遊離二氧化矽的致病作用大於不定型的二氧化矽。

矽肺的發生、發展和病變的程度還與肺內粉塵蓄積量有關。肺內粉塵的蓄積量主要取決於粉塵的濃度與接塵時間。

砂肺的發病比較緩慢,多在接觸粉塵5~10年,有的可達15~20年才發病。確診後即使脫離粉塵作業環境,病變仍可持續發展。少數病例吸入高濃度的遊離二氧化矽1-2年即可發病,稱為速發型矽肺。另有部分病例,接觸較高濃度的粉塵,但時間不長脫離接塵作業環境,此時X線胸片未見異常,然而在從事非接塵作業若幹年後開始發現矽肺,稱晚發型矽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