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代謝活化

(1)代謝活化的概念

化學物質本身無毒或毒性較低,但在體內經過生物轉化後,形成的代謝產物毒性比母體物質增大,甚至產生致癌、致突變、致畸作用,這一過程稱為代謝活化。

(2)活性代謝產物

經代謝活化生成的活性代謝產物可分為四類:①生成親電子物質;②生成自由基;③生成親核物質;④生成氧化還原物質。

(3)經由I相、II相反應的代謝活化

①經由I相反應的代謝活化。環氧化:多數芳香烴化合物可經細胞色素催化生成環氧化物。其產物兼有細胞毒性和致癌性。羥化:許多組織的細胞色素可催化化學毒物的羥化反應。如:某些經此反應的代謝物,可通過與生物大分子共價結合而引起腫瘤和組織壞死。

②經由II相反應的代謝活化。即經過與內源性化合物或基團結合後被活化。

3.毒物代謝酶的誘導和抑製

(1)酶的誘導和誘導劑

有些化學毒物可使某些代謝酶的含量增加和活力增強,這種現象稱為酶的誘導。凡是具有誘導效應的化學毒物稱為誘導劑。

誘導劑可分為以下幾類:巴比妥類、多環芳烴類、醇酮、甾類等。

酶的誘導對於化學毒物的毒作用具有兩方麵的影響:如果一種化學毒物經生物轉化後生成無毒或毒性小的代謝物,則可加強解毒作用。相反,如果一種化學物質經生物轉化成為活性中間產物,此時酶的誘導則可促進和加強該物質的毒作用。

(2)酶的抑製及其類型許多化學毒物對代謝酶有抑製作用。抑製作用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①抑製物與酶的活性中心發生可逆或不可逆性結合。②兩種不同的化學毒物在同一酶的活性中心發生競爭性抑製。③破壞酶。④減少酶的合成。⑤變構作用。⑥缺乏輔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