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腔頜麵部惡性腫瘤
1.舌癌
舌癌是最常見的口腔癌,按UICC的分類,舌前2/3癌腫屬口腔癌範疇;舌後1/3則應屬口咽癌範疇。舌癌男性多於女性,但近年來有女性增多及發病年齡更年輕化的趨勢。多數為鱗癌,特別是在舌前2/3部位。腺癌比較少見,多位於舌根部;舌根部有時亦可發生淋巴上皮癌及未分化癌。
舌癌多發生於舌緣,其次為舌尖、舌背及舌根等處,常為潰瘍型或浸潤型。一般惡性程度較高,生長快,浸潤性較強,常波及舌肌,致舌運動受限。有時說話、進食及吞咽均發生困難。晚期舌癌可蔓延至口底及下頜骨,使全舌固定;向後發展可以侵犯齶舌弓及扁桃體。如有繼發感染或舌根部癌腫常發生劇烈疼痛,疼痛可反射至耳顳部及整個同測的頭麵部。
舌癌常發生早期頸淋巴結轉移,且轉移率較高,因舌體具有豐富的淋巴管和血液循環,加以舌的機械運動頻繁,這些都是促使舌癌轉移的因素。舌癌的頸淋巴結轉移常在一側,如發生於舌背或越過舌體中線的舌癌可以向對側頸淋巴結轉移;位於舌前部的癌多向下頷下及頸深淋巴結上、中群轉移;舌尖部癌可以轉移至頦下或直接至頸深中群淋巴結;位於舌根部的癌不僅轉移至下頜下或頸深淋巴結,還可能向莖突後及咽後部的淋巴轉移。此外,舌癌可發生遠處轉移,一般多轉移至肺部。
應以綜合療法為主。為了保存舌的功能,有時對早期病例可選用間質內放射治療,對~。病例不必急於施行頸淋巴清掃術。如放射治療不敏感時,可行原發灶切除頸淋巴清掃術。晚期病例則應首選手術治療,對波及口底及下頜骨的舌癌,應施行一側舌、下頜骨及頸淋巴聯合清掃術,若對側有轉移時,應行雙側頸淋巴清掃術。由於舌癌的頸淋巴結轉移率較高,除早期病例外,一般主張作選擇性、功能性頸淋巴清掃術。因為臨床上捫不到腫大的淋巴結,並不等於沒有轉移。同時選擇性頸淋巴清掃術比治療性頸淋巴清掃術治愈率為高,但一般不作雙側同期選擇性根治性頸淋巴清掃術。對舌尖、舌背及舌前2/3邊緣部分的小而分化良好的腫瘤,可采取包括部分正常組織在內的局部手術切除或低溫治療。為恢複舌的功能,超過1/2以上的舌缺損均應行一期舌再造術。
化學藥物可作為晚期病例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待腫瘤縮小後再行外科手術切除。此外,化學藥物治療也適用於有遠處轉移的病員。
2.牙齦癌
牙齦癌在口腔鱗癌構成比中居第二或三位。如將上牙齦與下牙齦分開計算,則下牙齦居第三位,上牙齦居第五位。下牙齦較上牙齦為多。男性多於女性。牙齦癌多為分化度較高的鱗狀細胞癌,生長較慢,以潰瘍型為最多見。早期向牙槽突及頜骨浸潤,使骨質破壞,引起牙鬆動和疼痛。上牙齦癌可侵人上頜竇及齶部;下牙齦癌可侵及口底及頰部.如向後發展到磨牙後區及咽部時,可引起張口困難。下牙齦癌比上牙齦癌淋巴結轉移早,問時也較多見。下牙齦癌多轉移到患側下頜下及頦下淋巴結,以後到頸深淋巴結;上牙齦癌則轉移到患側下頜下及頸深淋巴結。遠處轉移比較少見。
以外科手術為主。因絕大多數的牙齦癌為髙分化鱗狀上皮細胞,對放射治療不敏感,且如采用大劑量放射治療,容易發生放射性骨壞死,故放射治療一般僅適用於未分化的牙齦癌。
早期下牙齦癌僅波及牙槽突時,應將原發灶及下頜骨作方塊切除,以保持頜骨的連續件及功能。如癌瘤範圍較廣侵入頜骨時,則應將原發灶及下頜骨部分或一側切除;切除後用不鏽鋼針固定切除斷骨的兩端或用斜麵導板固定,以免下頜骨偏位而發生咬合紊亂,將來再植骨。有條件時,也可行一期植骨整複術。由於下頜牙齦癌淋巴結轉移率較高,一般應同期行選擇性頸淋巴清掃術。
上牙齦癌應作上頜骨次全切除。如已波及上頜竇內,可考慮將一側上頜骨全切除,切除後的缺損可用修複體整複。上牙齦癌一般不同期行選擇性頸淋巴清掃術,應加強術後隨訪觀察,待有臨床轉移征象時,再行頸淋巴清掃術;但化病例也可以行同期原發灶及轉移淋巴結根治性切除術。
3.頰黏膜癌
頰黏膜癌也是常見的口腔癌之一,在口腔癌中居第二或第一位。多為分化中等的鱗狀細胞癌,少數為腺癌及惡性多形性腺瘤。頰黏膜癌的區域,按UICC的規定應在上下頰溝之間,翼下頜韌帶之前,並包括唇內側黏膜。頰黏膜癌常發生於磨牙區附近,呈潰瘍型或外生型,生長較快,向深層浸潤。穿過頰肌及皮膚,可發生潰破,亦可蔓延至上.下牙齦及頜骨。如向後發展可波及軟齶及翼下頜韌帶,引起張口困難。
頰黏膜鱗癌常轉移至下頜下及頸深上淋巴結,有時也可轉移至腮腺淋巴結,遠處轉移較少見。
小的頰黏膜鱗癌可采用放射治療。如對放射治療不敏感以及較大的腫瘤,應行外科手術;術前可先用化學藥物治療。切除後如創麵過大,不能直接將組織拉攏縫合時,可用頰墊、帶蒂皮瓣或遊離皮瓣轉移整複,以免瘢痕攣縮影響張口。對晚期的頰癌已侵及頜骨,並有頸淋巴結轉移時,可行頰、頜、頸聯合根治術。術後洞穿性缺損可待腫瘤控製後施行整複手術。也可以用額部、頸後或胸部皮瓣轉移立即整複。
4.齶癌
齶癌按UICC分類應僅限於硬齶的原發性癌腫;軟齶癌應列入口咽癌範圍。硬齶癌以來自唾液腺者為多;鱗癌多發生於軟齶部位,呈潰瘍型。發生於硬齶的鱗癌,細胞多高度分化,發展一般比較緩慢,常侵犯齶部骨質,引起齶穿孔。向上蔓延可至鼻腔及匕頜竇,向兩側發展可侵蝕牙齦。軟齶部鱗癌較硬齶部鱗癌惡性程度髙,常浸潤鄰近組織的咽部及翼齶窩,引起吞咽疼痛及張口受限。軟齶癌的淋巴結轉移較早並較多,主要是向頸深上淋巴結轉移,有時雙側頸淋巴結均可累及。也可發生血行轉移。
硬齶鱗癌的細胞分化較好,適宜於手術切除或低溫治療,組織缺損可用修複體整複。晚期軟齶鱗癌可先采用化學藥物治療,再施行手術切除,並立即行軟齶再造術。頸淋巴結有轉移時應同時行頸淋巴清掃術。
5.口底癌
與西方國家比較,我國的口底癌較為少見。占口腔及唇癌的第六位。口底癌係指原發於口底黏膜的癌,與來自舌下腺的癌應有所區別。早期常發生於舌係帶的一側或中線兩側,多為中度分化的鱗狀細胞癌。生長於口底前部者,其惡性程度較後部為低。早期鱗癌常為潰蕩型,以後向深層組織浸潤,發生疼痛、唾液增多、舌運動受限,並有吞咽困難及語言障礙。口底癌可向周圍鄰近的組織蔓延,侵犯到舌體、咽前柱、牙齦、下頜骨、舌下腺、下頜下腺導管及下頜下腺,或穿過肌層進入頦下及下頜下區。口底癌常早期發生淋巴結轉移,轉移率僅次於舌癌,一般轉移至頦下、下頜下及頸深淋巴結,但―大都先有下頜下區轉移,以後轉移到頸深淋巴結,並常發生雙側頸淋巴結轉移。
早期淺表的口底鱗癌可用放射治療。較晚期的病例,如腫瘤侵及下頜骨,或有頸部淋巴轉移時,應施行口底部、下頜骨、頸淋巴聯合根治術。對雙側頸淋巴結轉移的病員,可同時或分期行頸淋巴清掃術。晚期病員可用放射治療或化學藥物進行姑息性治療。
6.唇癌
唇癌為發生於唇紅緣黏膜的癌。按UICC的分類,唇內側黏膜應屬頰黏膜癌;唇部皮膚來源者應劃人皮膚癌症中;唇癌應僅限於可見唇紅黏膜原發的癌。有鑒於此,唇癌已從口腔癌中獨立出來;然而從廣義講,也有人主張將唇癌劃歸口腔癌中者。唇癌主要為鱗癌,腺癌很少見。多發生於下唇,常發生於下唇中外1/3間的唇紅緣部黏膜。早期為皰疹狀結痂的腫塊,或局部黏膜增厚,隨後出現火山口狀潰瘍或菜花狀腫塊。唇癌生長較慢,一般無自覺症狀,以後腫瘤向周圍皮膚及黏膜擴散,同時向深部肌組織浸潤;晚期可波及口腔前庭及頜骨。下唇癌常向頦下及下頜下淋巴結轉移;而上唇癌則向耳前、下頜下及頸淋巴結轉移。上唇癌的轉移較下唇早,並較多見。唇癌的轉移一般較其他口腔癌為少見,且轉移時間較遲。
早期病例無論采用外科手術、放射治療、激光治療或低溫治療,均有良好的療效;但對晚期病例及有淋巴結轉移者則應用外科治療。臨床晚期雖無淋巴結轉移的唇癌也可行選擇性頸淋巴清掃術,但如臨床已證實轉移,則需行一側治療性頸淋巴清掃術。原發灶切除後,可用鄰近組織瓣立即整複。
7.上頜竇癌
上頜竇癌以鱗狀細胞癌為最常見,偶為腺源上皮癌。因位於上頜竇內,早期無症狀,不容易發覺,當腫瘤發展到一定程度,出現較明顯的症狀時才被注。根據腫瘤發生的部位,臨床上可出現不同的症狀,如腫瘤發生自上頜竇內壁時,常先出現鼻阻塞、鼻出血、一側鼻腔分泌物增多,鼻淚管阻塞有流淚現象;腫瘤發生自上頜竇上壁時,常先使眼球突出、向上移位,可能引起複視;當腫瘤發生自上頜竇外壁時,則表現為麵部及頰溝腫脹,以後皮膚破潰、腫瘤外露,眶下神經受累可發生麵頰部感覺遲鈍或麻木;腫瘤發生自上頜竇後壁時,可侵入翼齶窩而引起張口困難;當腫瘤發生自上頜竇下壁時,則先引起牙鬆動、疼痛、頰溝腫脹,如將牙痛誤診為牙周炎等而將牙拔除時,腫瘤突出於牙槽部,創口不愈合形成潰瘍。晚期的上頜竇癌可發展到上頜竇任何部位以及篩竇、蝶竇、顴骨、翼板及顱底部,而引起相應的臨床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