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再來講辯證法。辯證法這個東西,目前在中國的名聲不是太好,原因就是被政治化。被政治化之後,然後又被庸俗化,問題就來了。前兩年某個網站還搞了一個專題,叫做“辯證法毒害了中國人”,並給出了辯證法的三宗罪。第一宗罪是政治上搞非紅即黑,非友即敵,你死我活。這個搞呢,主要指“文革”以及之前,現在不搞了。第二宗罪呢,就是庸俗化,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比如說“壞事變好事”這是辯證法的一種觀念,可以被某些人利用,拿來讓成自己幹壞事的擋箭牌,自己幹了壞事,可他不願為壞事擔責,反倒說這個壞事能為大家直到好的作用。第三宗罪就是讓國民的思想淪為相對主義,好像啥都沒有一定絕對的標準,做人沒有準則,做事沒有標準,經常幹些沒有底線的事情。
其實,辯證法被冤枉了。辯證法這個概念來自西方,源出希臘語“dialego”,意為談話、論戰的技藝,指一種邏輯論證的形式。
約公元前5世紀,也就是2500年前,古希臘哲學各派論爭之風盛行,哲學家們都比較注重爭論的技巧和方法。那個時候,人們把論證或分析命題中的矛盾,在談話中揭露對方論斷中的矛盾,以及克服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叫做辯證法。蘇格拉底是古希臘最有影響的哲學家之一,他和他的學生柏拉圖及柏拉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被並稱為“希臘三賢”。蘇格拉底把辯證法看作是通過對立意見的爭論而發現真理的藝術,他最後被雅典法庭以不信神和腐蝕雅典青年思想之罪名判處死刑。他怎麼腐蝕青年?也就是在街頭拉住一個青年,就跟他討論問題,用他的反詰法,也就是通過不斷的反問,讓青年對自己已有的觀點產生懷疑,以至於放棄。也正是這樣,我們現在看不到蘇格拉底自己的著作,他跟孔子一樣述而不作,由弟子整理的書裏麵記錄了他的思想。
以前我講過,柏拉圖的書絕大部分都是用對話體寫成,而且是以蘇格拉底與別人對話寫成。據說,有些並不是蘇格拉底與人對話,而是柏拉圖自己與人的對話,但他也寫上蘇格拉底的名字,是因為他自己沒有自己老師名氣大,所以署上老師的名字。這跟我們今天的大學裏一樣,學生為了發表論文,把完全是自己寫的論文,前麵也署上自己導師的名字。
我剛才說過,辯證法無罪,辯證法被冤枉了。為什麼?大家要把辯證法與詭辯論分開,雖然有時候很難分。在古希臘就有一個智者派,他們把辯證法作為一種據理論證的藝術而廣泛運用。但是,智者派在後期演變成為詭辯論者,他們的辯證法成為玩弄概念、混淆是非、抹煞真理和謬誤之界限的同義語。這種狀況,跟中國當下與最近幾十年的狀況差不多。我們應當為辯證法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