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三大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這三大規律,有廣泛的共識,並且,這三大規律在哲學上普遍性達到極限程度。
這三大規律是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在《邏輯學》中首先闡述出來的。近代德國哲學家以創立體係著稱,而黑格爾更是集以往哲學思想之大成,第一個全麵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運動形式,對辯證法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他以唯心主義的形式係統地闡述了辯證法的質量互變規律、對立統一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本質與現象、原因與結果、同一與差別、可能與現實、必然與偶然、必然與自由等諸多辯證法範疇,建立了龐大的唯心辯證法的體係。
恩格斯說:“辯證法在黑格爾看來應當是‘思想的自我發展',因為事物的辯證法隻是它的反光。而實際上,我們頭腦中的辯證法隻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進行的、並服從於辯證形式的現實發展的反映。”也就是說,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辯證法的規律是從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曆史中抽象出來的,而在黑格爾那裏,是把思維的規律強加於自然界和社會。
下麵我簡單解釋一下三大規律,看看對於思考與講話有什麼用處。三大規律的第一個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這是辯證法的基本規律,其他的兩大規律與五對範疇,都是以此為基礎的具體闡述。對立統一規律的內含,主要有三條:第一是說,所有事物都由相互聯係、依存,同時又相互對立、排斥的兩個方麵構成。第二條,上述兩個方麵的力量此消彼長,相互轉化,會持續達成某種形式的統一。第三條,事物的發展動力,就是矛盾相互的鬥爭。
我個人認為,這個規律給我們的啟發是,看到矛盾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消解矛盾與轉化對方。比如說孩子教育問題,許多同學都感到10多歲的孩子不好教,特別叛逆,不聽大人的話,不跟大人講話,大人講的,孩子總是對著幹。怎麼辦?我們不是要激化矛盾,強化“對立”,而是要實現“統一”。怎麼辦呢?一方麵,按辯證法來講,可能性是一定有的;另一方麵,就是要有方法,要尊重孩子,要與孩子交流,要給孩子自主的權力。也許,你態度一變,方法一變,孩子就變得好教了。
再舉個例子來說。世界上的大公司,尤其是當今最熱的互聯網公司,他們最喜歡玩並購。為什麼要並購?就是消滅對手。當一個小公司開發出一個極具前景的產品,對大公司構成潛在威脅。大公司該怎麼辦?自己也去開發?這並不是最好的選項,因為你不一定有人家的做得好,更大的風險在於,另外一家大公司看上了它並購了它,你那個時候就對抗不了啦,所以最好的辦法是,當對手還不強大的時候,就把它並購了,這就是化敵為友。
第二個規律是質量互變規律。講“蓮花六技”分解法的時候我已經講過,質與量是所有事物的內部的兩個規定性,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質與一定的量,是質與量的統一。事物在一定範圍內量的變化,隻要不引起質的變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質的穩定性,仍是原來的事物。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量,就會引起質變,原來的事物就變成了另一種事物。這種保持事物質的數量界限就是度。這個道理,跟前麵所說的中庸之道所講的是一回事,凡事都要講求一個度。我們平常經常講成功需要堅持,這裏的堅持就是說量如果不夠,你就不可能發生質變,不可能由“普通人”變“成功人士”。
第三個規律就是否定之否定規律。這個規律也是對立統一規律的具體化,主要的含義也有三條:第一條,任何事物的內部都包含肯定方麵與否定方麵,肯定方麵維持,否定方麵推進改變。第二條,任何事物最終都會自我否定,變成另一種新的事物。第三條,經過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達到一種看似回到原點的狀態,然而達到一個更高層次的新境界。
有一個形象的說法是,質量互變規律的表現是“波浪式前進”,否定之否定規律的表現是“螺旋式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