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回答你的問題,先回答你第二個問題,我為什麼沒有及時向警方提交視頻證據。那天,在案發現場,當常雨澤槍口指向張鋒時,我隻是下意識伸手抓住我的手機,我當時太緊張了,不由自住的想伸手抓住某樣東西。

當常雨澤開槍的一刹那,我的手碰巧觸發了手機拍攝功能,那段視頻是我無意識拍攝到的。由於我也被常雨澤開槍誤傷到了,在醫院住了許多天,我一直沒有發覺手機上還有這段視頻,後來我擺弄手機時才偶然看到這段視頻,就趕緊提交給了歸德檢察院。

接下來我回答你第一個問題,為什麼我沒有第一時間向警方說明我跟張鋒的夫妻關係。我承認,這是我的失誤,我當時認為這隻是一件非常清楚明白的槍殺案,常雨澤圖謀開槍殺死張鋒未遂,造成張鋒重任。有案發現場,有物證,有人證,我相信歸德警方一定會根據這些證據起訴常雨澤殺人未遂罪,歸德法院一定會根據這些證據判處常雨澤殺人未遂罪。

我當時考慮的是,我是一個外國人,剛與我的丈夫辦理結婚手續,我的丈夫還沒有變換國籍,如果我以外國人的身份介入,可能會讓這件簡單的槍殺案複雜化,可能會延長法院審判的時間,或者也會給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我當時認為,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管張鋒是不是孤兒,不管他是不是還有親人朋友幫助,不管他是不是普通的打工仔,不管常雨澤是不是公安局的領導,法院都會公平公正的審判這起槍殺案,我的丈夫張鋒所受到的傷害都會有法律替他伸張正義。

我不認為一件證據確鑿清楚明了的槍殺案還會有什麼出人意料之外的變故。我的要求很低,我隻要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就行了,我根本就沒有要求對方一分錢的經濟賠償。

但是,案發後發生的一係列事情讓我認識到我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張鋒是一個孤兒,他的那些遠親不僅不盡力維護他的權益,反而做出一些有損於他利益的事情;因為張鋒是一個打工仔,沒有社會地位,他在審判前遭受許多不公正的待遇,而殺人犯常雨澤則受到各方麵的袒護。

張鋒隻是一個孤兒,一個普通的打工仔,他與權貴常雨澤發生法律糾紛,天然處於弱勢一方。

不得已,我才向歸德監察院亮明我跟張鋒的夫妻關係,不得已,我才向我國大使館請求法律援助。我希望我的幫助和千千萬萬個善良人士的幫助能夠讓法律的天平保持平衡,權貴和百姓受到同等的法律待遇。

很慶幸在今天的法庭上,對方律師質疑我跟我丈夫張鋒的關係,他是想問我是否愛我的丈夫張鋒。我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對方律師,我愛我的丈夫張鋒,從開始,到現在,到以後,我都會永遠愛我的丈夫。

我相信對方律師已經看過了常雨澤槍殺張鋒時的視頻,在常雨澤開槍的瞬間,我奮不顧身的推開張鋒,我為什麼會不顧生死的做出這樣的事情?因為張鋒是我的丈夫,我愛我的丈夫,我寧可自己受傷也要拯救我的丈夫。

我相信對方律師已經清楚了解張鋒受傷後的治療情況。是我從香港聘請專家來歸德給張鋒動手術,又是我把張鋒送到香港的醫院進行後期治療。無論花費多少錢,我都要讓張鋒得到最好的治療。因為張鋒是我的丈夫,我愛我的丈夫。

或許無論我怎麼努力,都不能讓我的丈夫清醒過來,那麼,我可以當庭宣誓,我會以妻子的名義照顧他一生一世,如果我違背我的誓言,我現在和以後的所有家產都無償送給我的丈夫張鋒。”

起初,眾人都認為殷蔓蔓與張鋒的結合就是一場鬧劇,無論誰都不相信一個美國多金美女會與一個中國卑微的打節仔因愛結合。但是,殷蔓蔓隨後的話讓人們深感困惑,如果她對他無愛,在常雨澤開槍的瞬間,她哪來的勇氣推開他呢?無論怎麼看,殷蔓蔓都不像是為他人無私奉獻的聖女。合理的解釋隻有她的證言,她跟他是夫妻關係,她深愛她的丈夫。

殷蔓蔓最後的誓言不僅讓人無法再疑慮她與他的結合,反而是肅然起敬了,結婚前與丈夫簽訂婚前協議,不讓丈夫享用她的一分家產,而當丈夫深受重傷昏迷不醒後,她卻勇敢的在法庭宣誓,並且拿她所有的財產作為誓言的抵押。這份愛的誓言不得不不讓人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