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樹立長遠的競爭目標(3)(2 / 3)

另外,我們再次重申的概念是關於基本需要或者動機的接近程度。一些行為的動機非常明確,另一些行為的動機不甚明確,還有一些行為則根本沒有動機(但是所有行為都有其決定因素)。

要特別注意表現性行為與應對性行為之間的根本區別。表現性行為並不試圖做什麼,它隻是人格的反映。蠢人言行愚笨,並不是他想要或者有意去這樣做,也不是他有這樣的動機,而完全是由於他就是他。同樣,你說話時用男低音而不用男高音或女高音也是一個道理。一個健康孩子的漫不經心的動作,一個愉快的人獨自一人時麵帶微笑,健康者走路時腳步的輕快和他站立時挺直的姿態,這些都是屬於表現性的,非機能性的行為。另外,一個人言談舉止的風格,無論有無動機,幾乎總是表現性的。

那麼,是否所有行為都表現或者反映了性格結構呢?答案是否定的。生搬硬套的、習慣的、機械的或者隨俗的行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由刺激物引起的行為就屬於這種情況。

最後有必要強調,行為的表現性和行為的目的性不是兩個相互排斥的範疇,一般的行為通常二者兼而有之。

一個健康者在根本上受其發展和實現自己最充分的潛力和能力的需要促動。如果個人在任何活躍的、長期的具有任何其他意義的基本需要,那麼他簡直就是一個不健康的人……

消除病理因素

根據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動機的內容與基本目的的關係,其重要性各不相同。一種對冰淇淋的欲望可能實際上是一種對愛的欲望的間接的表達,在此種情況下,這種對冰淇淋的欲望就成了極為重要的動機。但如果冰淇淋隻被當作爽口之物,或它僅僅引起偶然的食欲,這種欲望則相對弱得多了。

日常的有意識的欲望應該被看作是征兆,是更基本的需要的表麵指示物,假如我們隻承認這些表麵的欲望的表麵價值,我們就會發現自己處於一種完全的混亂狀態。這種狀態永遠不可能被解除,因為我們忙於認真處理的是征兆而不是潛伏在征兆後麵的更本質的東西。

心理疾病是由挫傷重要的需要導致的,而不會由挫傷不重要的需要引起的。因此,任何一種心理病理論都必須以合理的動機理論為基礎。衝突或者挫折不一定會致病,隻有當它們威脅、挫傷基本需要或與基本需要緊密相關的不完整需要時,才會致病。

已經滿足的需要的作用已經多次指出,我們的需要通常是在占優勢的需要得到滿足後才會出現。滿足因而在動機理論中具有重要作用。不僅如此,需要一旦滿足,就不再起積極的決定或者組織作用。例如,一個基本需要得到滿足的人不再有尊重、愛、安全等需要,他隻可能在一種幾乎是玄學的意義上被認為有這類需要:一個吃飽的人有食欲、或者一個裝滿的瓶子有空隙。

如果我們的興趣僅在於什麼東西實際上正在促動我們,而不在於什麼東西已經、將要或者可能促動我們,那麼,一個滿足了的需要就不是促動因素。對於所有已經完全不存在、完全消失了的實際目的,我們都必須考慮這一點。這一點應該特別注意,因為在每一種動機理論中,它不是被忽視就是被否定。極為健康、正常、幸運的人沒有性、饑餓、安全、愛、名譽或自尊的需要,隻有在具有短暫威脅的偶然時刻,它們才會出現。如果要作補充,我們也必須斷言,病理反應能力是每個人都具備的,例如巴賓斯基的研究,因為人的神經係統一旦遭到破壞,這些反應就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