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敘述層次間的複雜格局(3 / 3)

《紅樓夢》的主敘述派生的次敘述按當時小說的標準並不多:江南甄寶玉的故事,第二回冷子興說過一次,第九十三回包勇又增添一些。此外,還有第四十八回平兒說石呆子扇子案,以及第七十八回“老學士閑征姽嫿詞”,由賈政講述林四娘故事,再由賈寶玉做敘事詩重述一遍。

《紅樓夢》分層是中國小說中最複雜的,而且其超敘述提供三個人物參與敘述行為:石頭自錄經曆,空空道人抄錄,“曹雪芹”編輯,我們隻能說整個主敘述出於他們三個人之手。而且為了增加可信度,續作者在全書之末,讓三人再次出場收結全書,並說明再次抄錄續作的情況。

法國華裔作家程抱一(Francois Cheng)的小說《此情可待》(L'Eterniten'est pas trop),情調類似《紅樓夢》的苦戀,形式也模仿《紅樓夢》最高層用複合敘述者。“我”是定居法國45年的華人學者,去羅亞蒙修道院開會,無意間發現法國傳教士的手稿。道生與蘭英的故事,有見證人甘兒寫成,無名氏編輯成書。但是手稿再也沒有找到,原文不知所蹤。“我”在30年後,憑記憶寫出此稿。

聶華苓的小說《桑青與桃紅》也構成了一個相當複雜的敘述層次。桑青與移民局官員的會見,桑青流亡於美國中西部,以及最後簡短的“獨樹鎮訊”報道桑青汽車失事,構成了最高層敘述,敘述者是隱性第三人稱。桑青在流亡途中給移民局官員寫的四封信,描述她流亡情景,顯然是第二層敘述,因為這時桑青成了敘述者。桑青在信中所附的四本不同時代的日記,則是第三層敘述,敘述者不再是現時的桑青,而是過去的桑青。日記中轉抄的桑女日記,則是第四層敘述。最後的跋:帝女雀填海,應當與全部各層次平行,因為它與哪一層敘述都“提供敘述者”關聯。

有趣的是,超超敘述中的逃亡一、二、三、四是假定的,在敘述文本中沒有出現,隻有四張地圖告訴我們桑青逃亡到了什麼地方,從這地方,我們假定她發出給移民局官員的信,說出她前一段的經曆。這樣,每個層次的四個部分前後相續,每個層次的每一部分又與上一層次的一個部分相應,構成了敘述在兩個方向上展開的網絡。

如果我們仔細分析一下敘述層次的關係,我們可以看到高一層次給低一層次提供的人物——敘述者有三種:

第一種,也是最常見的,上一層次中的某人物開始講故事,他敘述這故事,但本人卻沒有介入這故事的情節中去,在次敘述中他是隱身式敘述者,《十日談》《天方夜譚》或者《紅樓夢》的空空道人都是如此。

第二種,也很常見,上一層次的人物講述他自己“經曆”過的事情,因此他是下一層次敘述中的顯身式敘述者。康拉德的名著《黑暗的心髒》,船在英吉利海峽中時,馬洛向船友(包括超敘述者“我”)講述他在剛果的經曆;《老殘遊記》二編第五回逸雲向眾人講述自己參破情網的經過。

黃寶生先生在《古印度故事的框架結構》一文中說“故事集”與長篇小說的判別標準是:“故事集中的小故事的主人公與主幹故事中的主人公通常是不一致的,而長篇小說中通常是一致的,……古印度故事集隻要跨出一步,即做到小故事主人公與框架故事主人公一致,就能轉化為長篇小說。”

這裏恐怕要說明一下。用框架故事串結許多小故事,能否形成長篇?我想這是個文化程式問題,而不是敘述學問題。晚清小說有不少就是框架串結,甚至連框架也沒有,隻是短故事連綴(例如李伯元的《活地獄》),文學史上也視為長篇。人物說自己親曆的一串短故事(即上圖中的“下一層次”化為一串方格)卻依然被視為短篇集的,怕也不是沒有。《敏豪森故事集》就是一例。

第三種情況就比較少見:上一層次的敘述者兼人物成為下一層次的敘述者,不管是隱身式還是現身式。巴爾紮克的《薩拉辛》:超敘述中的“我”在一個豪華的晚會上遇到了美麗的德·羅歇菲德夫人,晚會上他們看到一個奇怪的老人。第二天“我”到夫人家中,把這老人的一段曆史講給夫人聽。顯然,“我”是超敘述層次的敘述者兼主角,也是主敘述的隱身敘述者。熱奈特認為,這種“雙層敘述者”,《薩拉辛》是文學史上唯一的例子。我來給熱奈特加一個例子:魯迅的《祝福》。在《祝福》中,“我”與祥林嫂相遇,被追問,最後聽到祥林嫂死訊,構成超敘述;“我”回憶記述祥林嫂的一生,構成主敘述,兩層敘述的敘述者是同一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