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書法的境(3 / 3)

(三)目擊道存

書法境界與書法家的生存環境、知識結構、個性心理密切相關。從書法境界框架圖可看出功力為底,情性、創造為上。這是“技”與“道”的關係。“技”為基礎,“道”卻是從心所欲的境界,“技”與“道” 既依存又有區別,若即若離。正是由於弘一法師進修梵行的精深,他的書牘愈至晚年,愈是字字清正,給人一種不食人間煙火之感,和由此而生的天籟境界。也正是因為對詩文、戲劇、音樂、繪畫、佛學都有極深的研究,其書法才呈現出宗教洗禮後的肅穆氣象,蘊涵著深刻的人生體驗。難怪歌德說:“藝術要通過一個完整體向世界說話,但這種整體不是在自然中能找到的,而是他自己心智的果實,或者說是一種豐產的神聖的精神灌注生氣的結果。”金開誠先生將品性、學識、智慧、功夫、情趣提升為書法的“五行”,這些因素和諧相生、平衡發展會使書法臻於大美之境,在書法中處處閃現“道”的存在,即目擊道存之境。

(四)表現意境

意境可以分解為意、境、觀,而境界則主要指藝術氛圍或心靈境界,本文主要談的是境界,書法的意境是書家之意與書法形象的完美結合。意境中的象是多樣的,包括線、形、墨色、整體風貌。書法的意境又帶有綜合性、整體性的特點。譬如“線象”的意境中包含了“線象”的情,用顏真卿“屋漏痕”的原理創作出的書法,其線暗示著圓潤的美、渾厚的美、凝重的美、沉著的美甚至是博大的美。因此可以說,意境中的意除了意念(理念)外必須含有情意,這和文學作品有相似之處。本節篇首詩歌中李白要成仙表達的是超越現實生活中的情意,表達出詩人高妙的理想境界。

美學家胡經之先生在《文藝美學》中談道:“藝術的發展顯現了這樣一種趨勢,越到現代當代越注重心靈,注重抒情性,注重意境。”書法最終要表達意境。張旭的草書達到了高妙境界,正是因為作品中寄托了他醉顛狀態下忘乎所以的真實情感,以精熟的筆法而盡情地抒發,表現出筆勢翻騰、氣勢開合、倏忽萬裏的精神境界。縱觀當代展廳書法,創變四起、熱鬧非凡,多彩的筆墨、豐富的形式雖然讓人眼花繚亂,但是用心審視少部分佳作,會發現創作者的形式、線條、色彩、拚接並不多餘,恰好在整體上構成一種書法意境,當然一定要把握這些並不重要的“外觀形式”的度,把握好了這個度,創作者也許會超越古人,創造出一種“有意味的形式”(克萊夫·貝爾語)。

處於第三境的作品應該是“神品”。要進入此境是難上加難。因為必須超越“景中之我”而成為“仙中之我”。觀《蘭亭序》,悟其“暢敘幽情”的從容神態;讀《祭侄文稿》,慟其“撫念摧切”的悲憤心境;臨《黃州寒食帖》,在其“雨勢來不已”中,隱含作者一任自然從意適便的情懷。進入神品的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但獨創性又必須符合美的原則,必須符合書法的基本規律。黑格爾說:“獨創性應該特別和偶然幻想的任意性分別開來。人們通常認為獨創性隻產生稀奇古怪的東西,隻是某一藝術家所特有而沒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東西。如果是這樣,獨特性就隻是一種很壞的個別特性。”如果書法作品既能給欣賞者留下強烈難忘的印象,又能給欣賞者以從他處無法獲取的審美享受,此時的作品即具有風格的獨創性。進入第三境就像進入“仙境之我”,化“我”為神仙,需要有神靈相助。應該說一個成熟的書法家要寫出佳作並不難,難的是一生中可能難覓幾件出神入化之作,王羲之、顏真卿、蘇東坡不過兩三件而已,可見要達到第三境是難上加難也。

那麼,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麼?有人說,“像某大家的作品是最高境界的作品”,有人說,“寫得秀美工整的作品是最高境界的作品”,有人說,“像孩童一樣稚拙的作品是最高境界的作品”,有人說,“能把字寫得醜怪的作品是最高境界的作品”。當我們要追問書法的最高境界是什麼時,不難看出這些說法都是膚淺之說。蔣彝先生說:“書法是中華民族精神最基本的藝術表現形式,它的美足以將讀者的思維從文字的字麵意義上牽引開去,它給人以快感,並使這種快感高於並勝過領悟思想所引起的快感。”這快感的獲得就是高妙境界的領悟。藝術沒有止境,事實上書法是沒有最高境界的。所有的高妙出神入化之作最終都是要接受一個學術的曆史標準的共同審視。

嚴格地說,到達第一境的作品是不能產生意境的,到達第二境的作品應該能表達一些意境,然而到達第三境時,作品表達的就是盡善盡美的意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