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和諧論(2 / 3)

自然界的陰陽變化、秋收冬藏都以規律性和可認性的方式呈現在書法家麵前,同樣書法家也可借用這種方式,用快慢疾徐、枯濕濃淡的藝術方式來感悟書法與自然界的關係,文字的形體構成蘊藏著具有生命意味的書法形象。

唐代書法理論家孫過庭在《書譜》中是這樣理解書法與自然的內在性的:

“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資,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雲,或輕若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同自然之妙,有非力運之能成。”他把書法之美與大自然的物類進行比擬,準確把握住了書法與自然的內在聯係。從“屋漏痕”、“錐劃沙”、“印印泥”、“折釵股”、“蟲蝕木”、“百歲枯藤”、“霞收月上”、“美女仙人”這些經典的比喻中不難發現古人已經發現書法與自然事物的內在聯係。這正好印證了孫過庭所說的“同自然之妙有”。

天涯初日、河漢星辰、急風驟雨、迅雷驚電、凋花飛絮這些自然景象都與書法存在某種聯係,書法人對自然中萬事萬物的感受同構,領略自然造化的神奇,感悟書法藝術的美妙境界。但是自然界的形態畢竟不能直接收入書法家的筆底,必須經曆一個物象到意象再到書法形象的轉化過程。由於藝術通感的中介作用,書法家吸收了不同客觀物象中的不同個性特征,予以綜合加工,完成表象轉化,從而形成自己特有的書藝形象。這些形象有一種力的運動意味,使一個個體現了自然生命形體結構規律的文字,產生了富有精氣神骨血的整體形象的審美效果。可以說,書法形象正是在人與自然的體悟、衝撞中以及內在心理秩序結構與外在自然秩序結構相碰撞、相協調後的結果;書法形象是審美領域內人的自然化與自然化的人統一後由人創造出來的。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國人處理自然界和精神界關係時所持的基本思想。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服從自然規律,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是一致的,人們的人生理想就是天人協調。人們通過書法獨特形式展現了自身內在的人性美,這種人性美又映射在生生不息的自然之中,使之永生。

人與自然的和諧問題在當代是一個嚴峻的課題。環境汙染、氣候變遷、人口增長、能源浪費、生態失衡……人與自然的不協調會導致藝術與自然的不協調。無論是從現實還是從作家們振聾發聵的呼籲聲裏我們都能深刻感受到。如:《我為捕虎者說》《大河遺夢》《祖槐》等呐喊、《大自然智慧》的哲思禮讚。“清初四大家”之一,學者、書學家翁方綱在《題徐天池水墨寫生卷》中說:“世間無物非草書。”可見古人都在自然中反複細致地觀察思考,體驗著自然與書法的和諧美;“藝術家以心靈映射萬象,代山川而立言,他所表達的主觀的生命情調與客觀的自然風景交融互滲。”

當然,蔡邕說書法藝術的精神必須合乎自然精神、書法藝術表現大自然也並非要一味地去解釋自然的現實狀態,但是創作主體的情感和體悟狀態在創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應該引起我們書法家及理論家的必然關注。

三、與大文化的和諧

著名書法家沈尹默說:“書法一向被中外人士所公認是一種最善於微妙地表現人類高尚品質和時代發越精神的高級藝術。”

法籍華裔學者熊秉明認為書法是“中國文化核心的核心”。

北大王嶽川教授認為“書法是中國文化中最具哲學意味的藝術”。

文化學者餘秋雨先生認為“書法是中國文化永恒的纜繩”。

從幾位學者精辟的論斷中我們不難看出書法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也不難發現書法與諸多文化(大文化)之間的和諧共生。書法本身包含了“大文化”的精華元素,林語堂也認為書法裏一些最基本的精神﹑原則在中國的傳統藝術中都有所體現,書法藝術攝取了舞蹈之流轉、雕塑之立體、建築之構架、文學之意境。

中國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兼容並蓄”,海納百川以成其大,書法藝術也秉承了母體文化的這種精神。正如某學者所說,“在中國藝術中沒有孤立的空間表象,任何藝術意象都是在時間中展開的,以時間的生命之流融彙意象,是中國藝術不刊之法則。詩、書、畫、園林、篆刻、建築藝術等都常常在於表現一個時空合一體的內涵,時間給藝術形象空間展開序列灌注了生命。”

可以說,一部書法史就是一部文化史,今天我們談論當代書法創作,不能不在書法文化的整體中來追疑解惑﹑極慮專精。書法與大文化的和諧性可以從以下方麵探微:

就書法本身來看書法文化的構建,範圍很廣,內容上涵蓋文字學﹑文學﹑詩學;本質上觸及中國國學之核心的儒學﹑道學﹑佛學;理論上涉獵中國繪畫﹑傳統書畫篆刻理論;從境界上,“書法是無法至法的生命超越”,書法流淌著生命的血液,散發著人性的芬芳;從中國書法史論研究可知:漢魏尚氣、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態、清人尚樸。這氣、韻、法、意、態、樸正是中國文化的精神之所在。中國書法的深層次裏,無不蘊藏著中國人的思維模式、審美觀點、人生觀、價值觀等,我們可以說書法是了解中國文化、中國藝術精神的窗口。

中國書法和一定的曆史年代有著直接的曆史關聯。比如甲骨屬於商周,大篆屬於春秋、戰國,隸書屬於兩漢。一部書法史同時又是一部人文史,藝術創造和探索會有多種可能性。同時,書法還可以再現時代氣象,“二王”清新瀟灑的書風是與當時貴族階層喜歡清談、崇尚玄學相關。顏真卿的渾厚書風是與盛唐開放、大氣的社會風氣相吻合的。不同的地理環境造就了不同的民風,不同的民風呈現出不同的書法風格,“南帖北碑”、“南沈北吳”、“南饒北季”(香港的饒宗頤、北京的季羨林)、“南周北林”(上海的周慧珺、北京的林岫)等說法印證了地域書風文風的差異性。

王嶽川教授提出的“文化書法”已經引起學術界的廣泛討論與認同,當我們麵對世界文化之戰,麵對今日書界穿鑿附會多﹑魚龍混雜眾的現象時,不能不感喟那個在傳統文化社會中的書法文化存在的重要價值的失落,因此“文化書法”有其重要的現實意義。高古儒雅的文人字我們應該大力提倡,經史子集應該爛熟於心,這無疑也強調了書法的文化性和書法與大文化的和諧性。文化人以儒、以道、以釋、以詩詞文章、以絲竹丹青、以山林湖海與芸芸萬象,以其人生的全部經曆模鑄了書法,在富有生命意味的書法裏也映射了文化人的生存狀態。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書法“一如他的所學與所持,富於文化內涵﹑生命激情和獨立品性,卻又平和莊重﹑澹蕩容與,令人想到如山之仁,如水之智”(張海鷗語)。書法與中國大文化優秀傳統相容,同時也應該與文化陳陋傳統相背。在書法界,應該正確避開等級觀念、渾論思維、近效取向、家族本位等陋習,隻有消解這些陋習,更新這些觀念,書法才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創新,才能“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然後“止於至善”,讓書法藝術成為建設和諧文化的重要力量。在書法文化鼎盛的時代,文化人的衣衫步履、談笑行止、居室布置、交際來往、教育與傳承都與書法構成和諧,在他們的生命構成中,散發出悠悠的墨香,在當代文人世界裏,我們需要這種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