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書法文化論
一、關於“書法文化”
在書法界有的學者認為:藝術隻要是一流的,肯定是有一流文化的人,反過來有一流文化的人卻未必能搞出一流的藝術來。有的書法理論家反對“書法家要學者化”和“學者型書法家”的說法。這些爭議有其當代意義。其實,當我們明白了書法文化和文化書法的概念後,就可把大問題變成小問題,甚至把問題變成非問題。
書法文化指書法本身的文化性和書法背後隱藏的文化元素。何為書法本身的文化?我粗淺地認為就是在我書中談到的通過線、形、墨、空白、紙張的和諧性的展示,在書法裏表現出來的力、勢、骨、氣、趣的美感性,目擊道存般的人格心性以及情韻境界的高邁性。書法背後的相關文化元素是什麼呢?我認為是技法的哲理性、內容的詩意性、印章的感染性、音樂的律動性、繪畫的同源性與衝擊力、審美的體驗性以及與心靈境界的和諧性。通過書寫者由點而線的書寫產生的筆畫,有著一種力的運動意味,使一個個體現了自然生命形體結構規律的文字,產生了儼若筋骨血肉的審美效果。
(一)技法的哲理性書寫是關鍵
有人說:“書法是哲學的藝術。”這個說法雖然不夠準確。但在書法的技法中卻包含一種辯證美的內涵,體現著一種具有哲學意義的線條藝術,創造了一種天人合一的高妙境界。線條在形態上表現出長短、曲直、大小、方圓、正斜;在質地上表現為燥潤、輕重、剛柔、粗細和強弱;在運勢上表現為抑揚、進退、升沉、疾徐、動靜、聚散。字形的一疏一密、一虛一實、一方一圓、一大一小、一離一合、一巧一拙都顯示出一種矛盾統一……有矛盾,才生動,有生動才會產生藝術。當然書法藝術的哲學意味並不隻限於技法,在書法的形式圖像、氣韻境界和人格修為中也表現為哲學之思。如果點畫拙劣,線條粗俗難看,很容易暴露輕浮淺薄,華而不實的老底。
(二)內容的詩意性
既表現為文字的正確性與文學性,又表現為內容的詩意與書法的情韻相互貫通性,所以文學語言和書法線條有非此即彼的關聯。文字的正確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用字的準確性並不那麼簡單,一方麵是內容文字的準確涉及文字學的功底,另一方麵是書法字法的準確性,這涉及書法研究的深度與廣度。用毛筆書寫古代經典詩詞曲賦,如“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小園香徑獨徘徊”,總能找到一份情思。或者從李杜蘇黃的詩文中找到書法創作的靈感,或從經史子集中找到先人的哲思。
一個書家對中國文學應該有最低限度的了解,才會有書卷氣的產生,有書卷氣的書法作品才有意義。南朝謝赫總結的“六法”,以氣韻生動為第一要素。書法的書卷氣是一個人學養的自然表現,往往從書寫內容上流露出來。有人說書卷氣是“情感”的作用,其實就是文化積澱後的心理定勢。要想書法裏的筆墨意象高妙,其筆下的文學文字修養就要到位。北京大學百年校慶時出了一本名人墨跡,不管書寫者是書家還是學者,其作品從內容到筆墨意象都無一例外地流露出“淡”、“雅”、“逸”、“遒”等書卷氣的重要特征。當代文辭或字法錯漏難堪的作品時時出現,嚴重影響作品的氣息、韻味,何談書法的“生命”性?
(三)印章的渲染性
無論是簡潔、明晰的秦印,端正莊嚴的唐宋元印,還是莊重端雄與清秀雅致的明清現代印都無疑給書法藝術增添了鮮活感以及作品的厚重感。“方寸之間大乾坤,字字重千金”,它不但能給書法作品增色,活躍氣氛,起到“錦上添花”的效果,而且能調整重心,補救空間。在書法作品上署名蓋章,以示鄭重,可防止偽造。蓋上富有雅趣、寓意的閑章,還可寄托書者的抱負和情趣。李嵐清在《原來篆刻這麼有趣》一書中提出了“石言誌”的觀點,將自古到今的篆刻雅趣、閑趣又提升到一個新高度。玉石之外別有洞天,印章本身就是一門高深的學問,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麵對書法作品,黑字白紙加一個紅印章,使人從中感受到一種文化體驗和眼前一亮的激動,篆刻藝術可以廣泛汲取甲骨、金文、秦篆、磚瓦、鏡銘、權量、昭版、錢幣、畫像、碑額等文字的形態特征,將古人篆書表現出的多種意趣融入篆刻之中,使篆刻本身就具備了文化的重量,並達到與書法的整體和諧與統一。
(四)音樂的律動性
從“模仿秀”到“臨帖展”,從音樂“國賽”到書法“國展”,從流行音樂到流行書風,從大歌唱家的高價出場到大書法家的作品走俏,從“超級女聲”的哭泣聲到青年書法家的失落感,書法和音樂無不相似的閃現在藝術領域裏。它們都是抽象藝術,都不依賴於對客觀具體形象的描繪,卻表現了一種線條的運動美,表現出美的旋律、美的節奏和美的激情。二者都是藝術家思想感情的直接物化。音樂是聲音的節奏和旋律,書法是線條的節奏和旋律,因為它們都內涵節奏、旋律和風韻,所以我們可以把凝固的古老的書法藝術與流淌的音樂結合起來觀照。
在音樂世界裏有唱不完的美妙情思,說不盡的精神愉悅,有令人激越的昂揚慷慨,也有悲切苦戀時的寸斷肝腸。人們在音樂形象中感受的是悅心悅智、悅誌悅神,精神力量在向人的心靈深處滲透。而中國書法的頓挫疾徐,方圓利鈍,輕重濃淡,伸縮偃起,轉折收放,節奏運動軌跡,都被墨線不折不扣地予以物化,這是書家用心調遣手筆而形成的世界上特有的書寫藝術!書寫雖然不可能有音樂般準確的節奏,但同樣可以帶給人們愉悅、輕鬆、激越、自信、振奮和神思的美感。
音樂與書法都能反映出最深刻的主體性的靈魂,二者與語言具有十分緊密的聯係。音樂選擇的是與語言相聯係的音響形式,而書法選擇的是與語言和諧的視覺形式。通過語言它們都能把心靈的感觸與現實世界的體會形成對立的矛盾,人們將其節律通過這些矛盾的激化,來獲得深刻的體驗。當然,書法和音樂在欣賞方式以及著眼點上還是表現出了一些不同。著名歌唱家鬱鈞劍體會到書法創作與音樂創作的共通性,通過這對不同的審美體驗,獲得了藝術生命的一種奇妙的共振,在歌唱時形成“用枯筆飛白”的演出風格。節奏在音樂裏指樂音長短、強弱輪替的方式。欣賞音樂美妙的音色、節奏、旋律所形成的形象如同欣賞書法優美的線條、節奏、律動所形成的美感。這種美感如樂曲中的自由延長、戲劇中的散板,書法中用到節奏一詞時有其特殊的含義。把音樂節奏融入書法當中去,讓書法變成無聲的音樂,可以說音樂展示的是流動的書法線條美,而書法展示的是看得見的音樂美。難怪孫過庭在《書譜》中說:“達其情性,形其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