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茅台鎮打造成“國酒之心”11
國酒文化城塑像
持續發展與國酒之心
◆ 舒永忠
摘要:站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分析茅台古鎮發展白酒產業與自然環境的依賴關係。認為堅持發展與自然和諧相處,建立生態係統運行保障體係,在自然環境承載力內有計劃地組織白酒生產,才能獲取最佳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讓後代人享有同等發展與消費的機會。
關鍵詞:國酒之心;生態文明;持續發展
貴州省委、省政府提出“一看三打造”白酒產業發展戰略,現從持續發展的角度就打造“中國國酒之心”提幾點看法。
一、堅持經濟發展與自然和諧相處,強化茅台白酒核心競爭力
持續發展是聯合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提出的“世界各國必須組織實施的持續發展戰略”,是人類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唯一的途徑。其定義是:“人類應享有與自然相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生產成果的生活權利”,並“公平地滿足今世後代在發展與環境方麵的需求,求取發展的權利必須實現”(《裏約宣言》)。
持續發展的檢驗標準之一是:人類是否與自然長期相處、經濟發展是否與自然相協調,實現和諧統一。就茅台鎮而言,經濟發展與自然是否協調,直接關係到全鎮白酒與國酒茅台的發展。一般來說,人類與自然相處,與其屬性有直接關係。茅台鎮的自然屬性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稀缺性。茅台鎮自然環境是國內唯一能產茅台國酒的原產地。2001年3月29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對茅台酒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茅台酒成為中國首個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白酒,而茅台鎮內7.5平方公裏的土地被注冊為茅台酒的核心原產地,與此相類似的低熱河穀類型土地在茅台鎮極為有限,其稀缺程度不言而喻。
2.價值“地王”性。地域因茅台酒而聞名,地價因茅台酒而倍增。1959年~1960年,中國科學院、輕工部科學研究設計院、貴州農學院、貴州茅台酒廠等專家對茅台酒是否可易地生產課題進行探討研究,得出的結論是:“茅台地區存在著特殊的水質、土壤成分和微生物環境,對茅台酒的獨特風格的形成具有決定性作用,離開茅台生產不出品位純正的茅台酒。”由此可見茅台鎮是全國唯一可以釀造茅台酒之地,資源價值屬性強,並具有唯一性。故此茅台鎮白酒商業用地地價難以用金錢衡量,若在全國掛牌競價拍賣,或許獲中國“地王”之美稱。
3.核心競爭力的原生性。核心競爭力的原生性主要體現在以自然環境為基礎,在山、水、土、微生物等各種因子的綜合作用或催化下,支撐以茅台酒為代表的醬香白酒生產。生產工藝可以理解為環境因子與生產技術組合成一道天然和人工合二為一的產酒工藝,是環境要素與人工技術的有機統一。
4.脆弱性。自然環境的最大弱點為脆弱性。自然環境分別由大大小小的森林、水體、生物、土壤等子係統交叉構成,任何一個子係統發生問題都會使生態係統不平衡,甚至造成大自然對人類報複。目前各地的荒漠化、泥石流、旱災、水災、氣候變暖等,均反映了生態的脆弱性,自然環境一旦遭破壞將難以恢複。
從上述自然環境屬性看,茅台鎮自然環境能生產茅台國酒,具有唯一性和稀缺性;土地理論價值高,能提升茅台國酒為代表的白酒的核心競爭力。茅台酒生產對環境的依賴度高說明:環境、資源、發展問題交織,生態環境就是生產力,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茅台鎮民眾生存發展的基礎。
二、探求茅台鎮自然環境的最佳承載能力,打造生態文明的國酒之心
持續發展的思想實質是:一方麵要求生產時盡可能地少投放、多產出;另一方麵又要求在消費時盡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因此在轉變傳統模式,實行持續發展戰略時,必須糾正過去那種單純靠增加投入模式、加大消耗實現發展和以犧牲環境來增加產出的錯誤做法,使經濟發展更少地依賴地球上有限資源,更多地與地球的承載能力有機協調。因此,發展經濟與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是否協調成為衡量經濟持續發展的控製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