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十年,中國白酒看貴州10(2 / 3)

近十年來的發展,醬香型酒顯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獨特的魅力,並呈現多流派發展趨勢。以茅台酒為代表的“茅醬”,是傳統的、正宗的大曲醬香型酒。四川正成為醬香型酒的產銷大省,其產品加入一些時尚元素,有專家把其稱為時尚派醬香型酒,或稱川派醬酒。其他各地區的醬香型酒也有自己的特色和市場,特別是一些名酒廠也紛紛增加醬香品類,如古井、洋河等。這些新增力量與原有力量一起,共同推動著醬香時代的到來。在這發展的新階段中,發揚傳統,突出正宗,鞏固主體,掌握主動,是“黔醬”和“茅醬”的發展定位。始終堅持維護茅台酒的領袖地位,始終堅持傳統、正宗的固有優勢,始終堅持“黔醬”、“茅醬”的主體地位,這是黔酒立於不敗之地的保證。

第三,茅台酒與茅台鎮酒及其他黔醬酒如何共同發展的問題。

茅台酒與茅台鎮酒的關係問題,長期以來未曾完全理清,一直存在著多種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茅台酒是茅台人文曆史和地理的產物,是千百年來茅台人民不懈奮鬥的成果,是茅台人民的共同財富,不應被哪家企業所獨享。持這種意見的人大多用法國波爾多葡萄酒來做類比。另一種意見則認為,現行體製有利於把茅台酒做大做強,正因有了茅台酒神奇般的發展,才帶動了茅台鎮酒業和經濟的大發展。長期以來茅台鎮不少酒企不規範的競爭給茅台酒的健康發展帶來不少負麵效應,並極大地損害了茅台鎮酒的信譽和形象。因此,應以維護國酒茅台的發展為核心,做好發展規劃,整肅市場秩序,規範競爭行為,使國酒茅台和茅台鎮酒業都得到更好更快的發展。兩種意見,各有側重,各有道理。

那麼,哪一種意見更有道理?讓我們來做些比較分析。首先,看哪種意見更切合國情。茅台酒奇跡般的發展,沒有“國酒”這塊牌子行嗎?沒有國酒茅台,茅台鎮和茅台鎮酒能獲得現今的發展嗎?不是在中國這種體製下,能產生“國酒”這個稱號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在中國的體製下,“國酒”這個稱號隻能由國有企業享用。茅台酒廠從1951年就成了國營企業,由它規範地使用“貴州茅台酒”這塊牌子,完全順理成章。更何況依法注冊了商標,獲得了法律的保護。其次,看哪種方式更有利於傳承曆史,開創未來。我們國家是公有製為主體的社會,在計劃經濟時期,隻有國有企業才能獲得國家更多的支持,正是在那一時期奠定了國酒茅台跨越式發展的基礎。這是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無法辦到的。改革開放後,國酒茅台更是借助市場經濟的翅膀,飛得更快、更高、更遠,可以說,它在傳承和開創兩方麵都做得十分出色。再次,看哪種方式更適合中國的法製環境。實事求是地講,中國的經濟的確是突飛猛進,但人們的法製意識薄弱,國家的法製建設相對滯後,整個法製環境不夠完善。在這種狀態下,讓大家共享一塊牌子,很有可能這塊牌子在短時間內就會被砸得稀爛。難道這樣的例子還少嗎?法國是由封建社會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中國則是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直接進入社會主義,又從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過渡到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國情不一樣,曆史不一樣,發展模式的選擇必然不一樣。於是,茅台酒選擇了現在的發展模式,而法國波爾多則選擇了它的發展模式,它們的選擇不一樣也不可能一樣。再則,茅台酒已經走出了一條成功之路,我們的任務就是去幫助發展它,完善它,完全沒有必要走回頭路。走回頭路是危險的。綜上所述,上述兩種意見哪種更有道理,哪種更有利於發展就不言而喻了。

關於“茅醬”和“黔醬”的關係問題,正在擺上議事日程。貴州各地區都在積極地發展醬香型酒,特別是一批老酒企,如金沙回沙酒、青酒、貴州醇、安酒、勻酒、 貴陽酒廠等,都相繼推出了自己的醬香品類。除茅台外,貴州其他地區該不該、能不能發展醬香型酒,值得認真研究後統一認識。

大家知道,通過認證,確認茅台酒生產的區域為7.5平方公裏,在這之外的區域生產的酒,得不到這一知識產權的保護。這個認證,從法規上確認了茅台酒醬香型傳統正宗的鼻祖地位。但消費的群體是多層次的,人們的口味需求又是多種多樣的,市場必然會流行不同風格,不同口感,不同檔次的產品。一種產品決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即使是最好的產品(例如茅台)也做不到。正因為如此,才在茅台之外有眾多醬香品牌。既然不少省區都看好醬香型酒的市場而大力發展醬香型酒,貴州其他地區為什麼不能發展醬香型酒?應該說它們的發展具有更好的條件。省內各地發展的醬香型酒的風格有異於“茅醬”風格,這恰恰又豐富了我省醬香的品種,形成更加合理的醬香酒結構,這就給以“茅醬”為核心,組成更具競爭力的“黔醬”軍團創造了條件。